最近浏览头条里关于美团的报道,由于大数据推送原因,越看越多,越看越冒火,美团真的是一家彻头彻尾的黑心企业。
1,起步期低价倾销,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2,“二选一”排除竞争,已违反《反垄断法》。
3,商家签独家合作的扣佣金比例低,签多平台合作的扣佣金比例高,也是排除竞争行为,已违反《反垄断法》。
4,利用垄断地位大肆提高佣金比例,或采取复杂隐晦方式提高佣金比例,伤害了商家和消费者利益。
5,在配送费每单价格上没有及时告知商家或消费者,不公平对待商家和消费者。
6,强制骑手每天自费3元购买意外险,是无故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涉恶意欠薪。
7,采用公开造假方式隐瞒与骑手的雇佣关系,真雇佣、假外包,逃避员工福利支出,手段低劣,侮辱大众智商,影响其坏。
8,不履行税收代扣代缴义务,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9,与商家签订的佣金协议显失公平,因为技术服务费成本只与订单次数有关系,而与订单单价无关系。
10,既向商家扣配送费(履约服务费),又向消费者收取配送费,且不向骑手实时告知每单次配送费,涉不公平交易。
最近浏览头条里关于美团的报道,由于大数据推送原因,越看越多,越看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