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权商代的最高统治者是商王,商王自称“余一人”、“一人”,享有绝对权力。商代王位的继承法为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两制并用,凡子即王位者其父即为直系。
商祭中,直系先王及配偶有资格列入祀典,而无旁系先王的配偶。到商代后期更有“大示”(直系先王的庙主)及“小示”(旁系先王的庙主),之分别,祭祀“大示”的宗庙为“大宗”,祭祀“小示”的宗庙为“小宗”。这种家族中祭祀上的差别,正是商代宗法制度的表现。
卜辞中商王亲属称谓有祖、妣、父、母、兄、弟,且有“多祖”、“多妣”、“多父”、“多母”之称。先王的配偶称妻、妾、母、爽,与商王有血缘亲族关系的有“王族”、“多子族”。这些宗族同商王形成亲疏不同的宗法关系,他们构成“百姓”的主体,而为首的是商王自己。
官制商王以下的统治机构,分“内服”“外服”,即王畿内与畿外之地方两种。《尚书·酒诰》中有“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君”,“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结合卜辞的记载,商代的官制在畿内大致有:负责政务的尹、多尹、臣。
臣又有王臣、小臣、小众人臣、管理耕籍的小籍臣、管理山林的小丘臣、管理车马的马小臣等等。武官有多马、多亚、多菔、多射、多犬、五族戍等等。史官有作册、多卜、多工、巫、祝、吏等等。王畿外为商代之“四土”,这些地区散布着许多“服王事”的方国及部落,为商代的侯、伯。
卜辞及文献中有攸侯、杞侯、周侯、犬侯、先侯、侯虎、侯告及宋伯、祉伯、易伯等等,他们不仅要臣服于商王,还向商纳贡,负担劳役及奉命征伐。有关商代官制的材料不多,尚需进一步探讨。
本文为一点号作者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