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张居正的变法,他能够延续,那大明朝的结局肯定是不一样的。有一句话叫什么呀,叫民越穷而寇越起,故官兵愈剿贼愈多。用这句话来形容明末的那个局面非常的到位。
崇祯元年啊,明朝光在九边重镇的欠饷就已经高达近千万两白银之巨了。欠饷银最严重的地区,那些士兵五六年都没有领过军饷了,试想一下啊,如果换做是你,你老板五六年不给你发工资,还告诉你必须好好加班好好干,明年争取给我换辆车。听完这话你是什么感脚呢?你不把你老板现在的车给砸了,只剩个方向盘,都算你菩萨心肠。
据史料记载,三享加起来每年可以收到1600余万两,而且饷外有饷,三饷的税额最多。能达到2300余万两,一年总额是朝廷收取田赋的数倍,其他各种苛奸杂税眼的更是数不胜数了。就这么跟你说吧,明朝那个百姓啊,他真的是活不起了,这就应对了为什么我上面说民越穷而寇越起,故官兵欲剿贼越多的原因了。
有了这么个优惠政策呢,很多人就将自己的土地呢挂到宗室名下,以此来逃避朝廷的田赋。据史料记载,仅成都一地那70%的土地都挂在蜀王府的名下,如此就导致了明朝可收的田赋啊是一天比一天少,国库可收之财呢也一直在下降。
但是随着张居正的死亡啊,张居正的变法,除了这个一条鞭法之外啊,就都被万历皇帝给废掉了,这样呢,就导致了大明朝后期的那种情况越来越恶化,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呀,他是有一个大前提的,就是要先改革吏制,实行考成法,这个考成法规定的京官六年经查一次,地方官三年一次大计,说白了呀,这些地方官员你别给我扯什么人情世故,全都拿自己的成绩考核来说了算,看你能不能晋升,你能不能留在那个位置上,这样的做法呢,就大大提升了官员们的执行能力,你地方官府搞丈量土地,跟这个一条鞭法,那推行起来又得罪很多人呢,不修吏志,不逞豪强,你一条鞭法根本就玩不过去,你失去了考成法的一条鞭法,那就成了地方州府盘剥百姓的手段了。
所以万历废掉张居正的变法呀,只保留这个一条鞭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库财用不足的问题,反而会不断的去激发社会的矛盾,如果全部保留下来,那明朝也许就是另外一个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