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58年,北宋仁宗嘉祐三年,开封。
包府沉浸在一派喜庆祥和的氛围之中,包拯在庆祝自己的六十大寿。
在古人眼里,能活到六十岁就算是高寿了。很多官员闻讯前来祝贺,皇帝也专门派人给包拯祝寿。
然而,宾客散去之后,包拯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因为自己现在膝下无子。
五年前,自己唯一的儿子包繶(读如易)因病去世,只留下了一个孙子包文辅。一年前,年幼的包文辅也不幸夭折了。
想到这里,一种老来无子的凄凉感涌上包拯的心头。
这时,儿媳崔氏抱来一个男婴,对包拯说:“这是您的儿子”,并详细解释了这个孩子的来历。
包拯听完大喜过望,马上把这个孩子认了下来。
就是这个孩子,不仅把包拯家族的血脉延续了下来,长大以后还把包拯的好家风给发扬光大了。
那这背后又隐藏着哪些精彩的故事呢?
包拯三代家谱之——包拯家的女人们
包拯出身官宦世家,祖父和父亲都做过官。
29岁时,包拯考中进士,朝廷对他委以官职,但是包拯没有去上任,而是在家奉养年迈的父母,父母去世以后,他又守孝三年。
也在中央政府做过检察官“御使中丞”与财政官员“三司使”,最后进入国家领导核心“二府”之一的枢密院,担任枢密副使,成为中央政府的执政大臣。
历史上和戏剧、传说中包拯的各种神奇断案,大多是包拯在地方上的州、县担任行政长官时和担任开封府尹时的故事了。
这些故事,在历史中掺杂着文学、戏剧艺术,把包拯渲染成了一个仿佛无所不能、嫉恶如仇的“包青天”,至今为人传颂。
然而,这位“包青天”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家庭和家人也是他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了解包拯的家庭与家人,尤其是包拯家的女人,才能真正理解这位“包青天”。
包拯一生中先后有过两位妻子。
第一位妻子张氏婚后不到一年就去世了,也没有留下子嗣。之后包拯续娶了董氏为妻,董氏在包拯身边待了一辈子。
董氏和包拯一样,也出生在官宦家庭。
董氏的曾祖父董希颜曾跟随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南征北战,官至宁州刺史;父亲董浩做过武昌县令,所以董氏从小受到的教育很好,为人知书达理。
在包拯39岁正式做官之前,董氏一直陪伴在包拯身边,和他一起侍奉包拯的父母,公婆和亲朋好友对她评价都很高。
在包拯26年的为官生涯里,董氏始终陪伴在包拯身边,无论多远,无论条件多么艰苦,董氏都尽心做好“贤内助”的角色,让包拯能够专心致志地做好本职工作。
董氏生活非常简朴,不喜欢奢华的场面,喜欢看佛经。
包拯做了枢密副使之后,董氏因为为人贤良淑德,被册封为永康郡夫人。
按照当时的礼仪,董氏是要去后宫拜谢皇后的,但是她进宫依然穿着普通衣服,而不是朝廷的命服。
皇后见到以后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大加赞许:“从包夫人那身衣服,就知道包爱卿是一个不谋私利的人。”
随后,皇后请求皇帝赐给董氏一套诰命夫人的服饰。
可以说,包拯之所以能成为一代清官,跟董氏的简朴作风有很大的关系。
董氏不仅人好,还给包拯生育了一儿两女。
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了硖(读如侠)石县主簿王向、国子监主簿王效,儿子包繶娶崔氏为妻,但是在二十来岁时病故。
除了董氏,包拯的长媳崔氏,也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她19岁嫁给包繶,婚后两年包繶就病故了。后来,她跟包繶的儿子包文辅在5岁时夭折了。
包拯虽然在处理政务的时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但是在生活中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
他考虑到崔氏只有25岁,还年轻,不愿意用封建礼教束缚她,打算让她回到娘家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崔氏想到公婆失去儿孙就已经很悲伤了,如果再离开岂不是让二老更加痛苦?
于是她卸去粉黛,蓬头垢面地跪在包拯夫妇膝前,哭着说:“您是天下闻名的人物,我能代替丈夫终身侍奉您已经心满意足了。”
正因为崔氏坚持留下来,才在之后间接帮助包拯保存下来了唯一的血脉。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是因为包拯在痛失儿孙的时候,已经年近花甲。
这对包拯打击很大,毕竟在古人眼里,传宗接代、接续家族香火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为此包拯不免经常长吁短叹。
崔氏于是去找婆婆董氏,让婆婆劝包拯纳妾。最后,包拯从夫人董氏的丫鬟里选择了一位姓孙的丫鬟做妾。
包拯纳妾的行为,站在封建社会的时间角度来看其实很正常,因为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就是说一个男性只能有一个明媒正娶的妻子,却可以有不止一个妾。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包拯后来又把这个孙姓的妾遣回娘家去了,历史上并没有给出明确记载,
据说是因为这位姓孙的妾经常跟包拯吵架,惹恼了包拯,才被打发走的。
细心的崔氏了解到这位孙姓的如夫人在回娘家以前已经怀有身孕,但是不方便直接告诉包拯,于是暗地里照顾她,经常派人给她送钱、送生活用品。
后来孩子生了下来,是个男孩。崔氏就把这个男孩带走,自己偷偷抚养起来。
这件事在现在看来,有那么一点“横刀夺爱”的感觉。
毕竟,把孩子从亲生母亲身边带走,对孩子的亲生母亲来说有点残酷。但是,这在中国古代社会是很正常的。
中国古代,妾的地位很低,对自己的孩子是没有支配权的,妾生下来的孩子要认正妻当主母。所以,崔氏这么做也无可厚非。
崔氏很清楚,这个孩子是包拯的唯一骨血,自己一定要好好抚养才行。
她也在等待着一个合适的机会,把这个孩子交给包拯。
机会很快就来了,包拯要庆祝自己的六十岁大寿。
在送走了前来祝寿的宾客之后,崔氏感受到了包拯内心的落寞。她明白,自己的公公始终很想有一个儿子。
于是,崔氏把这个襁褓中的男孩抱到了包拯面前,并且跟包拯解释清楚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包拯大喜过望,于是给这个男婴取乳名包綖。
四年后,64岁的包拯去世。包綖才5岁。崔氏陪着婆婆,抱着自己的小叔子,护送包拯的灵柩从开封回到老家庐州安葬。
丧事刚刚办完,崔氏之母吕氏就从娘家荆州赶到庐州,要求崔氏随她一道返回荆州再嫁。
母亲吕氏劝她说:“前朝的公主尚可以改嫁,本朝虽然倡导女子在家从父,出门从夫,夫死从子,可如今你公公、丈夫、儿子都不在了,你还有什么节可守的呢?你老了又依靠谁呢?”
崔氏说:“母亲此言差矣,本朝不也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道理吗?我从前没有离开包家,主要是为了公公婆婆。现在公公虽然不在了,但是他老人家留下来的骨血——小叔子还年幼,包家的门户全靠我来撑持,我怎么能在包家最困难的时候离去呢?”
时任庐州知府的张田听说这件事以后被深深地感动了,亲自写了一篇《节妇传》呈报朝廷。皇帝也很触动,传旨封崔氏为寿安县君。
包綖7岁的时候,崔氏为他延请启蒙私塾,教他读书写字,并为包綖改名为包绶。
包绶9岁的时候,董氏一病不起。崔氏熬汤煎药,终日不离床头。
董氏去世后,崔氏又一手张罗后事,修建墓庐,刻写墓志,把董氏妥善安葬在包公墓地。
从此包家的门户便由崔氏一手掌管。
崔氏含辛茹苦将包绶抚养成人,又给包绶娶了庐州知府张田的女儿为妻。
张氏不幸早逝,崔氏再次主婚,让包绶与当朝宰相文彦博的小女儿文氏结为秦晋。
将这一切办妥以后,崔氏就派人到开封一带去寻找包绶的生身母亲孙氏的下落,最后将孙氏接到庐州,让包绶母子骨肉团聚。
可以说,包拯的“独苗”包绶是由崔氏一手带大的,而且由崔氏操办了包绶的一切人生大事。
“长嫂如母”这个说法最开始就是用来形容崔氏的。
《宋史》也在《列女传》里记载了崔氏的事迹,明清时期,合肥还留有纪念崔氏的“节妇台”“尚节楼”等建筑,至今合肥一带的人们仍然对家里的嫂子十分敬重,就是因为这样的历史渊源。
可以说,如果没有崔氏,包拯家族的血脉就断了。
崔氏用自己的行动,赢得了包拯的尊重,赢得了当时社会的尊重,当然,也赢得了包绶的尊重。
包绶一直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孝顺崔氏。
崔氏62岁去世,当时包绶在汴京担任国子监丞,闻讯连夜奔回庐州,披麻戴孝,为崔氏办了丧事。
包拯家的第三位杰出女性,是包拯的次媳,也就是包绶的夫人——文氏。
文氏的出身也很好,父亲是当朝宰相文彦博。但是文氏在嫁给包绶以后,和包绶一样过着简朴的生活,时常吃素,但是对他人却很慷慨,经常帮助别人。
她的父亲是当朝宰相文彦博,辅佐天子,权倾朝野;她的公公是包拯,因为公正廉洁而闻名天下,
她在生活中完全有资格高调一点,但她并没有,而是始终为人谦和有礼。这是十分难得的。
不仅人品好,更重要的是,文氏很好地完成了一名封建社会女性的重要任务——传宗接代。
文氏是在包绶之前去世的,享年只有30多岁。给包绶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
四个儿子分别是:包松年、包耆年、包彭年、包景年。在文氏的悉心培养下,四人后来都考中进士。
文氏虽然寿命不长,但是为包家开枝散叶立下了汗马功劳。
可以说,包拯家的三位女性——包拯之妻董氏、包拯长子包繶之妻崔氏、包拯次子包绶之妻文氏十分重要,
没有她们的贤良淑德,也就不会有包拯家族代代相传的“孝肃家风”了。
包拯三代家谱之——包拯家的男人们与家训传承
如果说包拯家的女人营造了优良的家庭氛围,传承了后代,那么包拯家的男人们则在官场上很好地践行了执政理念——清正廉洁。
不论是包拯、包拯的儿子包绶还是孙子包松年等人,都做到老百姓心里的“青天大老爷”。
关于包拯的清正廉洁的故事,最经典的要数“不持一砚而归”了。
包拯曾担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三年之久,当时,端州盛产一种著名的砚台——端砚。
端砚是中国古代四大名砚之一,也因此成为朝廷钦定的贡品,每年端州的老百姓要向皇帝进贡一些端砚。
而当时的权贵大臣也都愿意在家里摆上几块端砚,显得很有文化。
所以历任端州知州为了讨好上司,总是会在朝廷定额之外再多收几十倍数量的端砚,然后偷偷给上司送过去。这让民间工匠和作坊苦不堪言。
包拯到任以后,立刻下令定额进贡端砚,不再额外征收。
后来,包拯的任期到了,准备封诏回京。临走之前,包拯叮嘱随从,谁也不许接受任何馈赠,更不允许带走一方端砚。
这个故事记载在《宋史·包拯传》里。
后来,又被老百姓加工、渲染,整个故事变得更加精彩了。在流传至今的故事里,大概情节是这样的:
包拯下令征收定额的端砚之后,老百姓感激涕零,其中有一位工匠精心雕刻了一方端砚,想敬献给这位百姓爱戴的清官,但是包拯谢绝了工匠的好意。
工匠想了个办法,通过包拯的随从,把这方砚台偷偷塞进了包拯携带的书箱里。
后来包拯乘船离开端州,途径一个峡口,忽然狂风大作、乌云满天、波浪翻滚,包拯大惊,立即命令随从仔细搜查船舱,看看是不是有非分之物。
随从见瞒不过去,战战兢兢地拿出一块黄布包,里面正是那方雕刻精致的端砚。
包拯看着滚滚的波涛,将端砚扔到了江里。说来也怪,江面立即风平浪静、阳光普照了。
后来,在包拯仍端砚的地方,慢慢升起了一片绿洲,后人把这里称为“墨砚洲”。
虽然我们一看就知道这个故事有点“神话色彩”,不大靠得住。
但是,换个思路去看,正因为包拯是个清官,老百姓爱戴他,才愿意去编这样的故事。
包拯去世以后,留下来37个字的家训: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就是说,后世子孙当官,如果有人贪赃枉法,就开除族籍;死后不准葬入包家祖坟,不遵从此训,就不是我包拯的子孙。
把家训写得这么“狠”,历史上恐怕并不多见。包拯确实无愧“包青天”的称号。
如果说包拯开创了良好的家风,那么包拯的儿子包绶则是把家风给发扬光大了。
包绶先后担任过团练判官、国子监丞、汝州通判等官职。不管在哪里做官,都能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因此都能得到当地老百姓的信任和拥护。
当他从汝州通判的职位离开时,汝州人扶老携幼,争着到郊外给包绶饯行。
48岁那年,包绶赴任谭州通判,在上任途中病故。人们打开他随身携带的箱子,只在箱子里找到了一些诰卷文书等东西,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可以说,包绶在为官生涯中,完全不曾为自己的个人生活积蓄哪怕是一点钱,真是算得上两袖清风了。
在包绶的墓志里记载着这样几句话:“孝肃(指包拯)以清白劲正光于青史,公(指包绶)可谓能克家者。孝肃之风,至于公而益炽也。”
就是说,包拯开创的廉洁家风由包绶发扬光大了。
包绶的四个儿子在历史上的名声并不是很大,而他的一位侄子包永年则进一步发扬了包家的家风。
包永年是崔氏的嗣子。成年以后的包绶想到嫂子崔氏早年丧父丧子,所以就从族人中挑选了刻苦好学的包永年过继给崔氏。
包永年做过的官比不上包拯和包绶,都是县主簿、县尉、县令这样的小官。但是他的品行却远远不输包拯和包绶。
他在任职期间,从来都是廉洁自律,不谄媚、贿赂上级,也不压迫下级。
他死之后,人们整理他的遗物,发现没有任何积蓄,丧葬费用还是让包绶的儿子资助的。
他的墓也只是土坑木棺,随葬品是按照当地风俗放置的瓷碗、瓷钵、铜镜。这样的墓葬,不但不像是官宦人家的墓葬,连一些比较富裕的平民百姓的墓葬还要简朴。
包拯、包绶、包永年是古代人,好像距离我们已经很遥远了。但是如果再了解一下包拯的第34代孙包遵亮的事情,就会发现:原来包拯的家风就在我们身边。
公元2002年,包拯的第34代孙包遵亮应邀前往肇庆参加新包公祠的落成典礼。肇庆就是当年包拯执政的端州。
包遵亮自费从老家合肥赶到了肇庆。回老家时,肇庆市文化局的领导过意不去了,硬是塞过来500元“车马费”,被包遵亮婉言谢绝。
包遵亮将先祖当年在端州“不持一砚归”的故事讲给人们听,在场的人都为包拯的清廉和包氏后人的优秀品格而赞叹不已。
这就是包氏家风,是包拯留给后人、留给历史的最重要的遗产。
结语
包拯墓位于安徽合肥,在包拯墓旁边,还有他几位重要亲人的墓:夫人董氏、长子包繶、长媳崔氏、次子包绶、次媳文氏、长孙包永年。
墓地旁边,还矗立着那块刻有“37字家训”的石碑。
他的这几位亲人,和包拯一起,共同实践了“37字家训”,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历史上一个伟大的家族、一个优良的家族传统。
这里面,这个家族传统里包含着很多东西:正直、廉洁、自律、爱民、简朴、谦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