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末年,农民为什么要造反?
答案就两个字:朝廷逼得。
当时,有三座大山压在农民的身上。
第一座大山是土地兼并。
元朝后期,通过皇帝赏赐和强取豪夺等方式,土地高度集中在蒙汉官僚地方阶级手中。这点到了元顺帝时更加严重。比如说,至正七年十一月,元顺帝便把山东16.2万余顷的土地,赏赐给了大承天护圣寺。
元顺帝
土地高度集中的结果,使广大农民失去了耕地,离乡逃亡。与此同时,中小地主的利益也受到了损害。那些土地大量占有者,以苛刻的条件将土地租给农民,进行敲骨吸髓的榨取。像江南的佃户,要同地主四六分成。若遇到青黄不接或者天灾时,佃户们还要向地主借高利贷,到秋收时,全部收获也还不清,往往弄得家破人亡。
第二座大山是民族歧视。
为了确保蒙古族对全国的统治,元初把国内的各民族分为了四等——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这里的汉人,指的是金朝统治下的汉人和契丹、女真等民族的人民;南人,则是对原南宋统治下的汉人的称呼。
这四等人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体现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总体来说,蒙古人地位最高,色目人次之,南人受压迫最为惨重。比如说,在政治方面,元朝的中央主官,都由蒙古人充任,次要官职大半归蒙古人和色目人,汉人、南人很难染指。在法律方面,蒙古人打死汉人、南人可以不偿命,被打者不得还手。在科举方面,汉人、南人的试题难、要求高、录取名额少,蒙古人、色目人则相反。这些政策,到了元顺帝时期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右丞相伯颜提议元顺帝诛杀张、王、李、赵、刘五大姓的汉人和南人。当时的汉人、南人过得日子,可以用“暗无天日”来形容。
第三座大山是政治混乱造成了社会动荡。
元朝的皇位继承充满了血腥。自元世祖之后,元朝皇位继承都是通过宫廷阴谋或者军事争夺实现的。从元世祖驾崩到元顺帝继位,近四十年的时间,换了八个皇帝,平均四五年一次。
元顺帝即位之后,前朝又出了乱子。丞相伯颜自恃功劳甚大,想废掉元顺帝。元顺帝得知这个消息后,伙同伯颜的侄子、御史大夫脱脱逼伯颜自杀。伯颜死后,他的弟弟也就是脱脱的父亲马札儿成为了丞相。脱脱又劝其父辞退,自任丞相。这么一折腾,让皇权不断削弱,地方势力趁机做大,呈现了内轻外重、军事贵族混战的局面,人民深受战祸之苦。
脱脱执政后,元顺帝算是坐稳了江山。在这种情况下, 他骄奢淫逸的本性展现了出来。朝廷大臣也有样学样,乘机横征暴敛、贿赂公行。在元顺帝统治后期,社会经济已经完全崩溃,国库枯竭,财政出现了巨额赤字,钞法也被破坏,物价飞涨。偏偏此时,又遇到了连绵不断的天灾,像黄河,在至正四年便决口了三次。
在这种情况下, 农民不反还有活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