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晚阳光保险集团公告,拟参与H股“全流通”计划。该集团董事会已于3月16日审议批准,拟将本公司合计不低于6亿股(占全部内资股比例为5.80%,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2%),并不超过30亿股(占全部内资股比例为28.98%,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08%)境内未上市股份(内资股)转换为本公司H股(本次H股“全流通”)。
由此计算,上述拟申请本次H股“全流通”的股份全部流通后,阳光保险的H股公众持股量(假设概无核心关连人士参与本次H股“全流通”)将在1,750,15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5.22%)至4,150,15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6.08%)之间,最终以监管部门的批复以及股东的实际转换情况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期,阳光保险尚未就本次H股“全流通”向中国保险监管机构及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且本次H股“全流通”以及转换及上市的实施计划详情尚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