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宋代有多富有?军事上虽是弱国,经济上确是强国,苏湖熟,天下足

宋代有多富有?军事上虽是弱国,经济上确是强国,苏湖熟,天下足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湖熟,天下足。-宋代时谚(《吴郡志》记)

人们常称宋朝“积贫积弱”,可有一个非常简单的事实却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那就是所谓“积贫”的两宋,又怎么能承担得起巨额的官员俸禄开支、巨额的军费开支?又怎么能在“澶渊之盟”后,每年拿出“岁币”银10万两、绢20万匹,以及后来对西夏每年的“岁赐”银7.2万两、绢15.3万匹、茶3万斤呢?还有宋金“绍兴和议”后每年的“岁贡”25万两白银、25万匹绢,“嘉定和议”后每年“岁币”银50万两、绢50万匹,再加一次性的“犒军钱”银300万两?

至于宋代历朝皇帝的挥霍,如大兴土木建造宫观寺庙等等,姑且不论。以上这个问题,仅仅用一句“残酷剥削广大劳动人民”的话来解释,恐怕是难以完全令人信服的。

我们发现,当年的宋朝,在军事上虽然是一个弱国,但在经济上却是个当之无愧的强国、富国。

说到宋代经济的发达,我们首先需要考察一下我国古代经济重心的转移这个问题。

我国古代的经济重心,早期是在黄河中下游平原,后期则转移到了长江下游三角洲地区。而其转折的关键时期,就发生在从五代到北宋这一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在全国可谓遥遥领先。当时农业已普遍推行了牛耕,土地基本上也得到了开发。在成书于战国的《尚书·禹贡》中,把当时全国土地利用的情况分为九等,其中第一到第六等即雍、徐、青、豫、冀、兖六州,都集中在这一地区,特别是秦国所在的关中地区和齐国所在的山东半岛一带,经济相当发达。

秦汉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司马迁在其《史记·货殖列传》中记曰:“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二,然量其富什居其六”,而“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彩布帛鱼盐”。

据统计,西汉平帝元始二年(2年),全国共有户1200多万,人口5900多万,垦田800多万顷,其中绝大多数分布在黄河中下游地区。

粮食生产也有明显的增长,汉初政府自黄河下游漕运至关中的粮食不过10万石,至元狩元年(前122年),已经增加到了600万石。反观当时的南方,除四川盆地西部之外,大多是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产技术原始粗放,如司马迁说:

“江南卑湿,丈夫早夭”“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

经济发达导致政治和文化上的优势,两汉的三公九卿、儒林文苑人物,几乎都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南方则近乎空白。

但自魏晋以后,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开始逐渐呈现衰退趋势,而南方尤其是江南地区却日渐得到开发。这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因素所造成的:

一与自然条件有关。黄河流域地处温带,四季分明,平原广阔,土质疏松;南方地区气候湿润,雨量充沛,地多丘陵,土质坚实。

上古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农业种植在黄河流域比起南方来不仅容易,而且更为必要,再加上黄河中下游地区当时的人口相对集中,所以这一地区首先成了我国古代的经济重心。

然而我国南方的自然条件实际上要优于北方,南方的土地虽没有北方平坦,但丰富的水、热资源十分有利于发展种植业,在同样的生产力水平、同样多的劳动力和资本投入的情况下,南方可以得到更多的回报。

而且,由于雨量丰沛,农作物很少会大面积歉收,灾荒的出现率也明显少于北方。

二与人口的迁徙有关。

北方是我国古代的政治中心,无论是统治者内部的战争,还是农民战争,北方大多是主要战场。更重要的是,北方地区与我国西北地区接近,又成为骑马民族南侵、中原王朝抵抗的主战场。

魏晋以降,黄河流域连年战乱不断,这一方面造成了这一地区的社会生产遭到极大的破坏;另一方面也迫使大量中原地区的百姓向东南逃难。大量人口的南迁,还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再加上南方优越的自然条件,所以南方的经济自魏晋开始出现飞跃。

而中国封建时代三次大的人口南迁浪潮-西晋末的“永嘉之乱”、唐中期的“安史之乱”和两宋之际的“靖康之难”-成为我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从开始到完成的三个重要里程碑。

宋朝国内的政治统一,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而“守内”政策又为进一步优化这个环境提供了有利条件。

无论是农业、手工业,还是国内商业、对外贸易,宋代都有长足的发展。从唐代开始,我国南方的经济发展已领先于北方;到了宋代,南方经济的持续发展就远远地超越了北方。当时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在东南,即长江三角洲、宁绍平原,那里的经济发展状况已经到了足以影响全国经济形势的地步。

北宋初年,流民四徙、土地荒芜,不要说边远地区,就是京畿四周方圆几千里范围内的土地,被开垦利用的也只占二三成。

南方的情况较好,但也并非完全没有流民和抛荒地。为了稳定统治,增加税收,宋政府采取了一些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解决流民和荒地,是这些措施的核心。太祖、太宗两朝多次下诏,劝阻流徙、招集流民、奖励垦荒。

宋初,地方州县按传统做法,经常派人到乡村检查登记农民所开荒地,然后马上就对所垦荒地征收赋税,严重伤害了农民的垦荒积极性,致使许多很容易开垦的荒地也长期无人开垦。

宋太祖发现这个问题后,于乾德四年(966年)颁发了《劝栽植开垦诏》:“

自今百姓有能广植桑枣、开垦荒地者,并令只纳旧租,永不通检。

”宣布对农民只征收熟耕地的赋税,垦荒地永远不检查登记征税,激发了农民的垦荒积极性。

但国家财政法则决定了“永不通检”只能是有期限的奖励性政策,迟早总是要“通检”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永不通检”是一个骗局,将损害国家信用。宋仁宗时,广西转运使李师中在岭南号召开垦荒地,并根据诏令,宣布“永不通检”,结果受到朝廷的处罚,其罪名是“擅除税”。

宋太宗于淳化五年(994年)颁布诏令,规定“凡州县旷土,许民请佃为永业,蠲三岁租”。这里所说的“请佃”,是报官后开垦耕种,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租佃,垦荒地成为农民的“永业”,既享有其所有权,并且可以免缴三年赋税。虽然只是免税三年,但比“永不通检”更可行,于政府于农民都比较实际。“许民请佃为永业”的规定一直沿用到南宋。

战争结束后,不但要召集流民,还要防止产生新的流民。灾荒是和平环境中产生流民的一个主要原因。为防止因灾荒而产生新的流民,乾德五年(967年)宋太祖颁诏:“夏秋以来水旱为薸,深虑民庶至于流离,宜令诸州长吏,告民无转徙,被灾者蠲其租。”用免除赋税的办法使灾民留在家乡。国家不是“均田制”式地分配荒地,而是鼓励开垦荒地,多开垦多占有,允许土地私有。流民通过垦荒成为小土地所有者,既减少了流民,又增加了耕地。

从宋初到宋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100多年间,居民从300多万户增加到2000万户,以平均每户3人计算,总人口达6000万。流民人数减少,就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减少,居民人口增加,就是农民生产劳动力的增加。

农业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高低,是影响农业生产能否迅速恢复、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开荒农民成为独立的自耕农,其生产积极性不但高于均田制下的附庸农民,也高于向地主租田耕种的佃农。宋代总体上不限制土地买卖,“有钱则买,无钱则卖”。

虽然宋仁宗曾经颁布“限田”诏令,宋徽宗、宋钦宗时推行过粗暴剥夺私有土地的“公田法”,宋代的土地私有权还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阴影,但与前代相比,“不立田制”(允许土地私有,国家不分配土地)、“不抑兼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毕竟更有利于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宋代农业生产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耕地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如果说,北方耕地的增加主要体现为垦荒,那么,南方主要就是开发圩田。圩田就是围田,是在江南滩涂上围出来的农田,宋朝之前就已出现。最初是江南无地农民在无奈之中采用的垦殖方法,后来成为江南平原地区增加农田的主要途径,连国家也参与其中了(官圩)。

宋代耕地的数量,据《宋史·食货志》记载,最高额是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的524万多顷,但这只是纳税耕地的数量,加上逃税耕地(70%),就是1700多万顷。

耕地质量提高的标志,是水田、灌溉地的增加。

宋代是一个农田灌溉水利工程大发展的时代,无论是渠堰的数量和规模,还是农田灌溉的面积,都远远超过前代王朝。对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宋代统治集团有较清醒的认识。

在水田建设方面,北方的自然条件没有南方好,但在认识到水田优越性的基础上,宋人还是努力地进行了尝试。宋初,河北水涝成灾,沧州节度副使何承矩上书建议“因其势,大兴屯田,种稻以足食”,许多人对此不以为然,但宋太宗表示支持,于淳化四年(993年)任命其为制置河北缘边屯田使,让他带1800名镇兵到河北各州建设水田。

第一年, 水田建成了,种的水稻却因河北霜早而颗粒无收;

第二年, 他改种从江南引进的早稻,终于获得成功。

至道元年(995年),度支判官陈尧叟、梁鼎联名上书,指出搞好农业的关键,“必在乎修垦田之制,建用水之法”,并认为水田优于旱田,“水田之制由人力,人力苟修,则地利可尽也,且虫灾之害又少于陆田,水田既修,其利兼备”。宋太宗非常欣赏这份奏疏,迅速派出两名官员到各州考察水利建设之事。

江南、两浙水利资源丰富,以太湖流域为中心,建成了一个水田灌溉网,太湖周围的苏、常、湖、秀四州,成了宋朝著名的粮仓。苏州的水田是当时全国建设得最好的。秀州在太湖东南,是太湖流域后起的水田农业发达地区。

宋代对水浇地(灌溉耕地)的建设也很重视。关中盆地原来有较好的灌溉系统,郑白渠在秦汉时期可灌溉农田4万顷,但唐末五代以来,年久失修,到宋仁宗景祐年间,只能灌溉3000顷了。经宋仁宗、宋神宗两朝的多次修治,恢复到灌溉3万顷。以后,在华州、泾阳、栎阳、岷州、熙州、河州、兰州、湟州,都有规模不一的灌溉工程。从关中到兰州一带,出现了堪与汉唐媲美的农田水利灌溉系统。

宋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耕作制度的改进、耕作技术的提高、经济作物地区的出现和单产的提高。

耕作制度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自然条件下形成的作物种植制度,耕作制度的改进,总是由少种到多种、由粗放到集约、由低产到高产、由地力衰退到地力不断提高。宋代耕作制度的改进,主要表现在一年两熟和两年三熟面积的不断扩大。

宋初,官府一方面劝谕南方各州农民扩大粟麦种植面积,并从淮北各州调入所需种子;另一方面则以免税为手段奖励北方各州农民种植粳稻,试图改变江南专种稻、江北专种谷的偏废现象,既能满足消费者的不同口味、平抑粮价,也扩大了稻麦两熟地区,有利于粮食产量的提高。

宋初统治者改进耕作制度的另一项重要措施,是向江淮地区引进占城稻。占城稻原产越南,后传入我国福建。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因江淮、两浙地区大旱,水稻歉收,宋真宗下令从福建运进耐旱的占城稻种3万斛,让农民根据耕地的实际情况选择种植。这种稻除了耐旱,还有生长期短、适应性强的特点,它的引进,对在江淮、两浙地区逐步推行一年两熟、两年三熟,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农业耕作技术方面,出现和推广了一些比较先进的农具,如耕地用的犁刀、踏犁,插秧用的“秧马”、灌溉用的水车、筒车等等,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效率。

与气候、交通、技术等条件紧密相关,宋代开始出现一些种植经济作物的专业户,形成了经济作物的专业经营区域。如太湖中洞庭山的农民专门种柑橘,江西营州种金橘,温州种黄柑等。另外各地还有以种花为生的花农(洛阳等地)、蔗农(泉州等地)等等。

专业户和经济作物区域的出现和形成,表明这些作物的产量和栽培技术在相关地区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

农作物的单产,宋代也有提高。汴京一带每亩约收3斛,陕西的屯田每亩约收1石。尤其是太湖流域各州的单产特别高,苏州水田在中熟之年,也能亩产米二三石,以50%的出米率算,亩产稻谷四到六石,明州地区,稻谷亩产达六七石。仅太湖流域所产粮食就能供应全国所需,于是时谚有所谓“苏湖熟,天下足”的说法。

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宋代手工业也比前代有了很大的发展。宋代手工业的新特点是各个行业的规模扩大,分工细密,生产技术和产品数量、质量都有所提高,并出现了一些专业性的著名城镇。

宋代手工业包括专业性手工业和副业性手工业。专业性手工业又因经营者的不同身份而分为官营和民营两种。

官营手工业是封建国家控制的手工业作坊、院场等生产单位,如制造皇室婚娶物件的后苑造作所,制造皇室舆辇、册宝等物的文思院等。

官营手工业作坊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大,作坊中的工匠,多的可达数千人,少的也有二三百人。

官营手工业的原料来源,一是官府经营的矿场山林;二是农业税中征收的丝、麻、毛、角、皮等物;三是由官府向有关工商户派购的各种物品。

从原料、生产到消费,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官营手工业体系,在全国手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专业性民营手工业又有两种,一是城乡个体手工业者,他们有自己的生产工具,有的也有店铺,带有少量的徒弟;二是手工业作坊,作坊主依靠雇工进行生产,这种作坊主被称为“富工”,与“富贾”“大农”并列。

副业性手工业,指农村家庭手工业。

这种手工业以纺织业为主,所谓男耕女织,就是指这种副业性手工业,是我国封建社会持续时间最长、分布地域最广的家庭手工业,宋代仍然是这样。与各种经济作物地区相配套的,有制茶、制糖手工业等;与当地物产有关的,有制砚、制瓷手工业等。

民营手工业作坊的雇工多数在一二十人之间,但也有规模较大的,如韶州岑水场的民营官收铜冶作坊,

一度聚集了十余万雇工,铜产量之多,甚至已使官府“患无本钱可买”。

宋代手工业技术和产量,在许多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矿冶业方面,宋太宗末年(997年)银的年产量已达72.5万两,丝织业方面更是辉煌,如金华地区,“万室鸣机杼”,号称“衣被天下”。有如此繁荣的手工业为后盾,宋廷能承担“澶渊之盟”的岁币银10万两、绢20万匹,也就不足为怪了。

其他方面如笔墨纸砚业也空前发达,既体现了手工业的繁荣,也反映了文化事业的繁荣。

宋代手工业的技术成就,则主要表现在采矿、冶炼、制盐、纺织、陶瓷、造纸、印刷、漆器等方面。

在农业、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加上政治统一、水陆交通的便利,以及国家对轻商、抑商政策的修正,宋代商业空前活跃。

宋代商业的新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的情况下,商业经济比前代有较大的发展,10万户以上的大城市增加,在城市中打破了前代对营业地点和时间的限制。随着农业中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集市贸易日趋繁荣,在城市周围和水陆交通交汇处,形成了许多集市贸易场所(“坊场”)。

最初的坊场多为自发形成的定期举行的集市,所以有的地方称之为“虚市”。但随着交换活动的日益频繁,不少坊场常年有市,虚市演变为“实”市(市镇)。集市附近定居人口不断增加,市镇规模扩大,又推动了州县布局、行政区划的变动,经常有市镇升格为县城,县城升格为州城。

全国大、中、小城市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北宋10万户以上的州、府,宋神宗元符年间为40多个,宋徽宗崇宁年间为50多个。宋代首都汴京的布局已不再沿袭唐代京城的封闭式坊里制度,商人只要纳税,就可以随处开设店铺,因而出现了一些新的商业街道和场所,与住宅区互相交错,形成了工商与居民杂居、面街而居,大街小巷店铺林立,勾栏瓦舍热闹异常的景象,彻底改变了唐以前的坊市制度,开辟了我国封建社会城市商业发展的新阶段。

宋代以前,市有一定的营业时间,城门、坊门入夜关闭,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宋代汴京突破这一限制,宋初即规定三鼓前不得禁止行人,宋神宗还规定旧城各门在三更一点闭,到五更一点开。宋徽宗时有州桥夜市、马行街夜市等,营业直到三更。南宋临安府的夜市,营业时间还可延长到四更。

北宋的开封,是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共有居民20万户,以每户5人计,约有百万人之多,这还不包括大批没有户籍的“游手浮浪”人和几十万军队。北宋时开封已有6400多家资本比较多的大中型工商业者,另有八九千家小商小贩。南宋的临安,则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

商业发达,国家的商税进项就多。宋代城市商税主要分两种:一是商品营业税“住税”,税率千分之二十;一是商品流通税,税率千分之二十。对草市、集镇等次一等的商业场所,允许商人承包税款,称为“买扑”。

宋代商税已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宋太宗时,一年商税总额为400万贯,宋仁宗时达到2200万贯,随后一直保持在1000万贯上下。

按“过税”和“住税”的平均税率千分之二十五计算,1000万贯商税所支撑的是4亿贸易额,北宋居民最高为2000万户,那么平均每户有20贯的交易额,这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反映出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

宋朝的对外贸易也非常活跃。除了与辽、夏等周边少数民族的贸易往来外,还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的海上对外贸易。

唐代沿海通商口岸只有登州和广州两处,海船航程的最远地点是波斯湾一带。宋代沿海的通商口岸陆续增加到广州、泉州、明州、杭州、密州、秀州华亭县、青龙镇(通惠镇)和上海镇、温州、江阴等十几处。朝廷在有关通商口岸设置了外贸专管机关“市舶司”。

宋代海船的航程也更长,最远到达红海口的亚丁甚至东非。跟宋朝通商的国家有50多个,其中宋朝海船直接到达的有20多个。海上外贸取代了古代以“丝绸之路”为主的陆上外贸的地位。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对货币的需求激增。宋朝官府为适应这个需求,逐年增加金属货币的铸造,神宗元丰年间,每年铸铜钱506万贯,铸铁钱88万余贯,比唐玄宗时的铸钱额(每年32万贯)增加了几十万贯,但仍然供不应求,不断出现钱荒现象。

于是宋代由采用唐代“飞钱”,逐步发展为正式的纸币-“交子”,

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宋朝官府设立益州“交子务”,自次年二月起,正式发行交子125.6万贯,面额从1贯到10贯,开始了钱楮(纸币)并用时代。此后,交子或会子、钱引等的发行量逐渐增多,到南宋时已成为主要流通手段。

后来,由于官府滥印纸币,造成了恶性通货膨胀,但是,纸币的出现,本身就显示了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又有推动宋代商品经济发展的作用。

宋代纸币的产生和流通,标志着中国开始从金属铸币时期进入信用货币时期。

宋朝“守内虚外”总政策中的“虚外”,使其在对外关系方面,经常处于被动挨打、割地赔款的屈辱境地,但“守内”政策,却使其社会经济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也是我们所应该看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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