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唐朝科举制-唯才是举,囊尽天下英雄才子,为政之要,在于得人

唐朝科举制-唯才是举,囊尽天下英雄才子,为政之要,在于得人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治乱兴衰,全系于此。而如何得人,即采取什么样的途径和办法,选拔社会需要的优秀人才,至关重要。隋唐时期兴起的科举制,就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保证相对优秀人才进入仕途的一项较好的制度。虽然到了后世,科举制度的弊病越来越严重,但它在选拔人才方面的一些具体措施和办法,至今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产生,是中国古代人事制度中的一大变革。这一时期科举制度的兴起,为后世科举制度的兴盛奠定了基础。它对当时社会的进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显露出一些弊端。

中国古代在隋唐以前的人事制度,大体经历了世卿世禄制、察举征辟制和九品中正制等几个阶段。这些制度都是当时社会条件下的必然产物,有过积极的作用,也造成过严重弊端。在这些制度之中,已逐渐萌生出科举制的萌芽。相传夏、商、周时期,较为可信的是西周时期,实行世卿世禄制。

所谓世卿世禄,就是最高统治者按血缘关系的远近,分封自己的亲属;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权力,分别掌握在大大小小的贵族手中。而且世代相传,不能随意任免。这种世卿世禄制度,是与当时的宗法制和分封制互为一体的,其主要特征是嫡长子继承王位,余子分封,逐级逐层类推下去,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体系。

应该肯定,这种世袭制的出现,是国家产生的重要标志和原因之一,是人类由野蛮向文明的一种过渡,也是原始公有制向私有制演变的必然产物。但它在对社会文明进步起到一定推动作用之后,日益暴露出内在的弊端,又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阻碍。

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诸侯坐大,各诸侯国之间互相攻伐,对人才的争夺十分激烈,对人才的选拔使用自然十分重视。有的诸侯国将一些有才干的人供养起来,以便随时使用,称为“养士”,如齐国的孟尝君、赵国的平原君、楚国的春申君、魏国的信陵君,各养士成百上千人,以备使用;

有的诸侯国注重从立有战功的人中选拔官吏,称为“军功”,如当时的秦国就着重以军功大小用人,军事力量因此而十分强大,终于征服其他六国;还有的国君任命别国的人才担任本国的要职,称为“客卿”,商鞅就是从卫国来到秦国当官的,显赫一时的苏秦、张仪,更是身兼数国之职,十分荣耀。

这一时期,还有其他一些选拔任用人才的办法,呈现出“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的人才辈出的局面。这表明以血缘世袭为纽带的世官制,已经不能维系下去了。到了汉代,逐渐形成察举征辟制。所谓察举,就是由州、郡等地方官,在自己管辖区域内进行考察,发现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以“孝廉”“茂才异等”“贤良方正”等名目,推荐给中央政府,经过一定的考核,委任以相应的官职;

所谓征辟,是由皇帝或地方长官直接进行征聘。察举和征辟,对于原来实行的世卿世禄制来讲,是一大进步。

但是这一制度又带有举士与举官不分,选举与考课不分,选举与教育分离,没有选官的专职官员,先选后考等特点,给各级官吏在察举和征辟中徇私舞弊留下很多缝隙,所以到了东汉末年,竟然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洁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即被推荐为秀才的人,竟然不识字;举荐为孝廉的人,竟然和父亲过不到一起;举荐为德行清白的人,竟然昏浊不堪;举荐为将军的人,胆小得像只鸡)的怪现象。

曹魏时期,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度。

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它的基本内容,是各州设大中正,郡设小中正,大小中正都由中央选派当地“贤有识鉴”的官员担任。大小中正将自己所辖区域内的人物分为九等,或称“九品”(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中央政府根据中正评定的等第授予官职。这一制度多少改变了东汉以来州郡名士操纵舆论,左右荐举和征辟的局面,能够选拔出一些比较有才能的人充实到官僚机构。但是随着豪门世族力量的发展,大、小中正官都为世家大族所把持,从而出现了“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的积弊,使有才能的寒士发出“贵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的感叹。

“九品中正”到后来完全成了巩固门阀势力的工具。

这几种人才选拔制度,与后来的科举制当然是不同的。但是,在实行上述几种人事制度的时期,甚至就在这些制度本身之中,又多少孕育着后来科举制的胚胎。

相传周代在实行世卿世禄制的同时,还保留有前代“乡举里选”的办法,如据古代典籍《周礼》记载,乡大夫每3年举行一次“大比”,考察乡人的“德行道艺”,选拔贤能之士贡献予周王,有人说这就是后世科举中“贤良方正科”的雏形;后代的进士、贡士等名称,也已出现在这一时期的文献中。

汉代的察举征辟中,科目 较多,如“明经”“明法”“秀才”“孝廉”“贤良方正”等,都与后世科举中的一些科目相同;

又有所谓“特科”,相当于后世科举中的“制举”;对于举荐到朝廷中的人,也要经过一定的考试或考核,只不过不像后世科举那么严格罢了。

隋、唐初建之时,都曾沿用过一段“九品中正制”。待条件具备之后,科举制应运而生。大体说来,隋为初创阶段;唐初为恢复阶段;武周至开元天宝时期为发展阶段;“安史之乱”后的一个时期出现过反复,到宪宗以后的唐后期,科举制基本确立下来。

隋初与唐初,由于社会尚未完全安定下来,积弊难返,故都曾一度实行过前代的“九品中正制”,以应急需。隋文帝杨坚即位后不久,即实行“九品中正”选人之制。因为杨坚的父亲叫杨忠,为了避讳,将“中正”改为“州都”。

但因当时的世家大族已日趋没落,寒门士族的势力日益上升,这一做法受到较多的反对和抵制,固守旧的用人标准的两位官员还因此而丢了官。唐初与隋初情况相似,王朝建立时,人才十分缺乏,为了笼络各地的豪强势力,也曾一度恢复“九品中正制”,但这只是权宜之计,不久即被废除。

为了适应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中央集权,扩大政权的阶级基础,隋文帝在开皇年间,终于以分科取士的办法,取代了魏晋以来的“九品官人”之制。据历史记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诏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士。

大业三年(607年)四月,隋炀帝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

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骁壮”等10科举士。

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

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

等4科举士。这些虽都是临时取士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士的特征,已具科举制的雏形。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

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

隋朝创始的科举制度,到了唐代,经过几个阶段的发展,最终得以确定下来。

第一阶段在高祖和太宗时期,是恢复阶段。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四月一日,发布敕令,要求诸州的学士,以及原来的明经、秀才、俊士、进士,如果确实明于治国之才理,并为乡里称誉者,委托本县考试,各州重加审核,选取合格者,于每年十月在诸州送物到京之时一并人贡。这是迄今见到的唐王朝恢复隋朝产生的科举制的最早的一道诏令。

次年(622年)三月,又诏令诸州的总管、刺史举人,以备朝廷录用。唐太宗即位后,深知

“致安之本,唯在得人”

的道理,因此十分重视人才的选拔和使用工作。在采取各种办法广选人才的同时,尤重以科举的办法取人。

据历史记载,有一次唐太宗走到殿后端门,见到新考中的进士们一个个排着队,规规矩矩地走出来时,心中大喜,情不自禁地说:“

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意思是天下的优秀人才,都落入我的圈套中了

。但是这一时期的科举,只是士大夫获得出身资格即做官资格的几种途径之一,据统计,贞观时期每年平均录取的进士只有9人,明经人数多一些,约为三四十名。可见,这一时期科举制尚处在恢复阶段,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

第二阶段,是高宗、武周到玄宗开元、天宝时期,为科举制的发展阶段。

经过唐初几十年的发展,封建经济开始繁荣起来,要求进入仕途的大小地主及读书人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取士的数量比过去明显增多,如唐高宗总章年间以后,每年平均录取进士24人,比高宗初年增加70%。

武则天当政以后,为了收拢人心,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对于科举取士也十分重视,尤其重视常选之外的“制举”,

如从垂拱四年到大足二年的15年间,便有11年举行制科考试;载初元年(690年),又亲自在洛城殿策问贡人,开后世殿试的先例;长安二年(702年),又创立武举科目,专门考试选拔武将。

这些都使得科举制度得到改进与发展,科举在选官中的地位也进一步提高。

据统计,高级官员特别是宰相中科举出身者的比重,由太宗时期的3.4%,上升到高宗时期的25%,武周时期再上升到50%。一般地主家庭出身中举为相者的比重也大大增加。

如武则天称帝期间,明经、进士出身的20名宰相中,普通地主家庭子弟及中下级官吏的子孙即有14人。到唐玄宗开元、天宝时期,科举选官的规模进一步扩大,据说当时每年贡举的人数有数千名。

自神龙、开元年间规定

以诗赋作为进士科考试的内容之后,以诗赋取士的风气大盛。中小地主和下层读书人通过科举入仕,特别是以进士科获得显要官职的人越来越多。

第三阶段是“安史之乱”后到唐末,这期间虽曾出现过反复,但科举制最终还是得以确立。“安史之乱”前发生的关中大族宇文融与清河显姓崔隐甫联合起来,排挤出身寒微的张说、张九龄事件,已开朝廷中朋党之争的肇端。

“安史之乱”后科举出身者与非科举出身者的争斗更加激烈,如代宗、德宗时期,陇西冠族李揆当政时,拒绝任用家世寒微的元载;到元载为相时,又重用进士出身的杨炎、常衮等人;李揆一派刘晏掌权,杀元载;杨炎为相后,又杀刘晏;范阳大姓卢杞为相,又杀杨炎。在朋党纷争中,藩镇割据势力坐大,宦官专权严重,朝政日非。

这期间又出现“牛李党争”,非进士出身的“李党”首领李德裕,主张重用门荫子弟,对科取入仕者竭力排挤。在他当政的时候,虽未完全废除科举取士,但把进士及第后的许多仪式如“期集”“参谒”“曲江题名”等予以取消。

但是,唐代科举制毕竟处在早期发展阶段,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所以尽管遭到门荫出身官僚集团的反对,但最终还是发展成为唐代占主导地位的选拔人才入仕的途径。

据统计,从宪宗朝以后,进士出身者在宰相中一直占据绝对优势的份额,

具体情况为:宪宗朝占58.6%,穆宗朝占57.1%6,敬宗朝占85.7%,文宗朝占75%,武宗朝占80%,宣宗朝占87%,懿宗朝占81%。

隋唐科举制在考试的科目内容、考生对象、考试方法、考试手段及中举后的待遇等方面,都处在不断改进和规范之中,为后世科举制的兴盛奠定了基础。处在兴起、发展阶段的隋唐科举制,其基本内容时有变更,大致而言,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窥见其轮廓。

这一时期科举考试的科目与内容,主要有常选、制举以及武举3种。

常选又称常科、常举,按规定每年都要进行。

常选的具体科目,随时有增减,前后总计不下几十种,其中比较常见的有6种。

1.秀才。这原是汉代察举的一个科目,历魏晋南北朝,至隋成为最高科目,唐初也是如此。秀才科主要考方略五道。初唐以后几次废置,总的趋势是地位越来越低。

2.明经。汉代察举中也有此科,南朝国子生策试入仕也称明经。作为科举中的科目,大约始于隋。到唐代,明经又分为九经、五经、四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史料等多种具体科目。

主要以儒家经典为考试内容。唐初时明经只试策,以后内容及方法不断变化。由于唐时崇文之风尚盛,故明经科不为人们重视。

3.进士。创于隋,发展完善于唐。考试内容及方法时有变化,大概起初只试策;后试帖经,经通试杂文,杂文通试策,共3场;如果考4场,是先试杂文,次试论,试策,试帖经;第一场杂文通过者,才能再试二、三、四场。

到了神龙、开元年间,又把诗赋规定为必考项目。进士科原分甲、乙二科,武德后只有乙科。

唐朝科举中,起初是考明经、进士的人最多,后来以进士为重,当时明经科录取率为10%-20%,而进士科只有1%-2%,故人们说

“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30岁考上明经就算老了,50岁考上进士还算年少)。

4.明法。汉代察举中有此名目。隋唐时前后多有变更。

主要考律令10条,试策10条,全通者为甲等,通8条以上为乙等,7条以下不及格。

5.书。又称书学、明学、明字等,属于小学、文字科。

先口试,通过后再考《说文》《字林》等内容。

6.算。又称算学、明算等,属于数学科,

主要考试《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辍术》《缉古》等古代数学著作中的内容。

制举又称制科、特科、特举。大概来源于汉代的制诏举人,科目极其繁多,考试的日期和项目,也由皇帝临时决定。

普通人和官员都可以参加。据考证,唐时制举科目达数十种之多,归纳起来,可以分为9大类。

1.文词类。大致有“词殚文律科”“词标文苑科”等15科。

2.军武类。大致有“将帅科”“武足安边 科”等8科。

3.吏治类。大致有“岳牧科”“龚黄科”等13科。

4.长才类。大致有“绝伦科”“拔萃科”等8科。

5.不遇类。大致有“长才广度沉迹下僚科”“才高位下科”等10科。

6.儒学类。大致有“抱儒素之业科”“文儒异等科”等10科。

7.贤良忠直类。大致有“志烈秋霜科”“临难不顾殉节宁邦科”等8科。

8.玄道类。大致有“洞晓玄经科”“通三教宗旨究精微著科”等2科。

9.方伎类。大致有“博雅典度科”“六律五音科”“畅于辞气聪于受领善敷奏吐讷者科”等3科。

制科虽然名目繁多,但考试的内容却大体类似,一般都要考时务策,玄宗以后还加试诗赋。参加制科或其他科目考试得官后,还可再考制科。

不过唐时人们认为制科不是人仕的正途,制科出身者往往受歧视。

武举是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所置,只实行了一段时间便告停止。武举考试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马枪、翘关、负重、身材等内容。唐朝名将郭子仪,就是武举出身。考生的来源及对象,因科目的不同有所区别或侧重。

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二是乡贡。

唐代中央和地方都设有学校,中央有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地方有州、县学。这些学校的学生,都有一定的名额。学生的入学年龄和学习年限,也有明确的规定。每年冬天,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以及各州县学,

都要将经过考试合格的学生,送尚书省参加考试,这些考生,就叫“生徒”。

那些不在学校学习而学业有成的人,可向州县“投牒自举”,也就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考试合格,由州送尚书省参加考试,这些考生因随各州进贡物品解送,所以称为“乡贡”。制科的考生,可以是已得第得官的人,也可以是登过常科的人,还可以是庶民百姓。

武举的考生,和明经、进士的乡贡一样,由各州选送。但唐时规定,凡是曾经触犯法令的人,工商之子,以及州县小吏,不得参加科举考试。

考试的方法,主要有口试、帖经、墨义、策问、诗赋等5种。

关于口试的内容,已不得其详。其他4种方式大略如下:

1.帖经。凡明经、进士、明法、书、算各科,均须帖经。

所谓帖经,就是将所试经书内容掩盖,只露出一行,中间又用纸帖住3个字,让考生读出或写出被帖的字。类似后世的“填空白”。

2.墨义。墨义又称问大义。就是对有关经文的问答。

最初是口试,因口试不便事后查考,改为笔试,故称墨义。

3.策问。这是难度较大的一种考法。

其体例源自汉代的贤良对策,与现代考试中的问答题相当。所提问题,多是有关治国方略、时务方面的,由考生根据题意做出回答。

4.诗赋。唐初科举考试,以策问为重。

永隆二年(681年)因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建议,进士科加试杂文2篇,所谓杂文,即箴、铭、论、表之类,这样就使进士科向偏重文辞方面发展。到神龙、开元年间,进士科正式开始考试诗赋;到了天宝年间,制举也试诗赋,科举以诗赋取士就成了定例。

考试的程序,逐渐趋于严格。主持科考的官员,规格较高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发生考生与考官争执的事件后,大家认为考功员外郎品位低(从六品上),不能主持全国性的考试,改由礼部侍郎(正四品下)主持,以后还有用中书舍人或诸司四品以上官员“知贡举”的。

制举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武举考试则由兵部负责。

省试一般都在长安进行。各地举子一般都是秋季起程赴京,省试在翌年暮春“槐花黄”时举行,

故当时有“槐花黄,举子忙”的谚语。

应试之日,考生们须自带水、炭、蜡炬、餐具等,等候胥吏唱名,依次进入考场。

场内由兵士设防,搜索衣服,以防假滥。

考试一般不糊名

(武则天时曾糊名)。时间以一日为限,到了晚上,如仍未交卷,许燃烛3条为限。故时人又有“

三条烛尽,烧残举子之心

”之说。考试被录取者,称为“及第”。凡落第者,可以入国子监学习,准备再试。

由于当时人们重视进士科,所以考进士便渐渐成了科举的代名词。

史载唐朝时每次参加进士科考试的多则2000人,少犹不下千人,但取中的最多不过三四十人,少的时候只有几人。当时的举子都习惯穿白色麻布袍衫,故人们把考中的进士称“

白衣卿相”“一品白衫”,称登科为“登龙门”。

但常科考试登科后,不是立即授予现职,还要再经过吏部考试,这种考试叫“省试”或“释褐试”(意思是脱去平民的褐衣,准备穿上做官的紫衣),考试合格,才能授予官职。

进士第一名称“状元”或“状头”;新科进士互称“同年”,主考官叫“座主”“座师”,被录取的考生便是他的“门生”。

进士及第后,还有一系列的优遇。

首先是喜报家书

。当时的主司以黄花笺书其姓名,花押其下,使人持以报之,叫作“片旁帖”,当时称为“金花帖子”。由进士附家书中寄回,乡邻亲戚,以声乐相庆,称为“喜信”。

其次是曲江宴游。

及第进士在向主司谢恩,行座主、门生之礼后,便齐赴期集院,开始各种宴游活动,同年们宴饮于曲江者,称“曲江大会”,有时皇帝也亲御紫云楼,垂帘以观,公卿之家则乘机选择佳婿。

新进士们还可遍游长安各园,每到一处即设宴

,称“杏花宴”,

席间有主宴、主酒、主乐、探花、主茶等名堂,出任“探花”者须比别人先采得园内名花,否则挨罚。后世殿试第三名“探花”之称,即源于此。

再次是慈恩题名

,即新科进士宴于慈恩寺塔,即席题名于塔身,称为“题名席”或“题名会”。复次有“平康之乐”,当时平康里为妓院所在地,举子高中后,在此宿妓作乐。若一旦正式通籍为官,就有不便了,故抓紧机会游乐一番。

最重要的,则是亲故改容,

即一身登科及第,家人亲属也马上随之荣耀起来,光宗耀祖,改换门庭,还可进入“衣冠户”(唐户口类别之一),享有免赋役等多种优待。

处在兴起阶段的科举制,对于隋唐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的加强、推动社会进步、改善官吏队伍素质、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都有积极的作用。

同时由于制度的不尽完善,也出现了营私舞弊、朋党之争以及浮夸不实的形式主义等弊端,并对后世产生了不利影响。

隋唐时期的科举制,还处在兴起上升阶段。它的实施对当时社会产生的积极作用,应当说是主要的。

首先,它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

科举制是作为九品中正制的对立面出现的。它反映了南北朝以来寒族势力的兴起,体现了庶族地主参政的要求。它的实施,为庶族地主乃至平民知识分子开辟了一条新的入仕途径,从而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

科举制把选拔人才的权力集中到中央朝廷之手,使大批比较优秀的人才为朝廷所用,不再成为豪门贵族及其他割据势力的附庸,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

另外,科举考试以儒家经典为主要内容,又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中举后可享受种种优惠待遇,这就把大批知识分子笼络、吸引到符合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轨道上来,形成一种无形的思想导向和意识禁锢,从而削减了可能的反抗潜力。

正因为如此,唐太宗见到新科进士列队走出端门时,高兴地说:“天下英雄都落入我的圈套之中了!

其次,它有利于当时社会的革新进步。

当时科举入仕的人,大都政治视野开阔,头脑清醒,不因循守旧,敢冒犯陈规陋习,并且多少与下层人民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因此,他们一旦入朝为官,尤其是进入最高决策圈后,大都主张革新朝政,敢于为民请命。

如唐玄宗即位后,为了改革弊政,求得国内的安宁,先后用姚崇、宋璟、张嘉贤、张说、杜暹、韩休、张九龄等科举出身者为相,

这些人正视现实,直言谏诤,扶正祛邪,匡正朝纲,对开元盛世的形成,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唐顺宗时发生的“永贞革新”,王叔文、王伾集团中的核心人物刘禹锡、柳宗元、韦执谊、程异等,都是科举出身。唐宪宗即位后,决心裁撤藩镇,而贯彻削藩政策的得力宰相武元衡、裴度,都是科举出身。尤其是裴度,在武元衡遇刺身亡,自己也身负重伤的情况下,置生死于度外,平藩之志不移,终获大胜。

再次,对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官吏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有积极作用。

因为科举入仕者,大都学有专长,肯于勤奋做事,具有强烈的上进心,所以他们进入国家机关后,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如狄仁杰是明经出身,他在武则天时期任大理丞,一年内断决淹滞不决的案犯1.7万人,没有一个称冤的。刘晏,童子科出身,被任为度支、铸钱、盐铁等使,后又兼转运、常平等使,

他在任职期间,采取食盐专营,改善漕运,对唐王朝后期财政经济的贡献,连反对他的人也不得不承认。

同时,科举制度注重学识,科举入仕者文化素质都比较高,他们进入官场后,又带动、诱导着其他途径入仕者的文化意识,从而使官吏队伍的文化素质得以提高。另外,经科举进入仕途时,还要通过吏部的身、言、书、判四项考试,合格者,要以德行为先录用;如果两人德行相同,以才高者为先;才等者,以劳绩为先。

这样就使整个官吏队伍的外在形象、内在品德以及才能政绩都得到重视,从而使官吏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得到改善和提高。

最后,唐代科举考试中,尤其是受士人高度重视的进士科必考诗赋,

使应考者把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放在吟诗作赋上面,并且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的诗坛泰斗,从而把唐诗推向了后世无法企及的高峰,为中国古代文化增添了举世赞誉的奇葩。

同时,也要看到,这一时期的科举制在推行之中,已经出现了一些弊端,对后世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由于科举考试中有关制度尚不够健全和完善,使得科举考试过程中,出现了种种舞弊营私的行为。这在科举中的几个主要环节都有发生。比如在解送生徒和乡贡中,由于有关规定不够明确,或者没有得到执行,出现了权贵操纵举送应试者的现象,使一些真正有才学德行者在一开始就被拒之门外。

再比如,在考试前,实际上允许考生为自己制造声誉,一些考生就把自己平时写好的文章诗赋等,托关系送到礼部(称“公卷”)、达官贵人(称“行卷”)那里,为以后中举铺平道路。这中间自然少不了拉关系、走后门、行贿受贿等行为;

当然,也有一些是确有真才实学、担心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

又比如,在科考中,还有“枪替”(请人代考)、“挟带”(私藏参考书之类入场)等舞弊行为,使本来公平竞争的场所,也变得不那么公平了。

最后,在录取时也还有“请托”,就是通过各种关系,请求主司录取。

当时的韩愈就曾为多人请托。

因为有这种不正之风,大和二年(828年)的进士科考试,录取的前5名,包括第五名的杜牧在内,都是通过请托、推荐或其他关系事先决定的。

由于权贵控制了这几个关键环节,元和年间以后,公卿大臣子弟及第的比重在录取总数中迅速上升。到后来,原来从地主阶级各阶层的士人中选拔人才的进士科,几乎变成了公卿大臣用来世袭高位的工具。

科举考试后及第者与主考官之间,是“座主”“座师”与“门生”的关系,同年录取者又称“同窗”,及第后门生拜座主,同年结伴游,容易形成一种不正常的关系。

故当时有人做了一两次主考官后,就把在自己手中及第入仕的“门生”,看成可以供养自己的“良田美玉”

这反映了科举考试潜伏着形成官僚中朋党及朋党之争的问题。

当年李德裕力主革除科考后的“曲江大会”等议程,不完全是对科举出身的人存有偏见,确有防止因此而朋比为奸、不利于清明吏治的良好意图。这一点,在后世的科举制中,表现得更为严重,使本来巩固君主专制的一种良好办法,走到了它的反面。

最后,由于科举考试中注重文章辞赋,讲究格式程序,容易使应举者重文而不经世,重虚而不务实,使官场乃至社会上形成一种浮华的形式主义作风和风气,

这在当时,已出现过一些笑话。如唐德宗时制举中有“怀才抱器,不求闻达”科。有人在昭应县碰到一个书生,正往长安赶路,很是匆忙,就问他为什么这么着急,他回答说“要去参加“不求闻达'科考试”。后来,尤其是明、清时期“八股文”的兴起,则表现得尤为明显。

至于有的人一味追求功名富贵,甚至连亲娘都不认的事,这时已有发生。到后来,就出现了“陈世美”式的一批新贵,这也是在所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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