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修是明朝初年的一个知名文臣,出生在江西上饶,他在天下还没太平的时候,就跟着太祖皇帝朱元璋一起南征北战。跟着大部队参与了平定浙东地区的若干战役,因功被授予了理官。
所谓的理官就是负责治狱的官员,陈修自上任之后,详细地考察历朝历代关于刑事方面的律令,以宽厚为本,在治狱的时候尽量不要对别人动用重刑,对于元朝末年所遗留下来的各种弊病,也悉数将其给更改了。
后来,陈修被擢升为兵部郎中,不久又被迁为济南知府。当时天下还刚刚平定不久,民生凋敝,百废待兴,而且在济南,由于靠近边疆,很多田地都被征去屯田练兵,老百姓的生活就明显更加难受了。
陈修到了济南当知府后,抚治有方,使得屯兵和平民之间彼此相安无事,很多先前因为战乱而逃亡的人也得以跑回来重新安居乐业。整体的政绩做得很不错。
到了洪武四年的时候,陈修被拜为了吏部尚书。明朝的六部早在洪武元年的时候,就开始建立了,其中第一个吏部尚书就是镇江人滕毅,他辅助朝廷诸省和御史台,一起裁定铨除考课诸法,也就是所明代早起官员的选拔和考核等诸多相关的法律制度都是交由滕毅来协助制定的,对于明朝一整个职官制度,都有较为明显的贡献。
等到陈修顶替滕毅当上吏部尚书的时候,他和时任吏部侍郎李仁一起详细考察旧典,并更具当前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改变,凡庶司黜陟及课功核实之法,都经过臣修的手,进行精心的筹划设定,使得整个明初的官员选拔考察等相关制度都变得整然有序起来。等到这些制度差不多设定完成之后,陈修便于不久后直接病死了。
明朝的六部在最初的时候隶属于中书省门下,手中的权力没有那么大,他们的日常行动大都得听从丞相来进行统筹指挥。无论是滕毅,还是陈修,又或者是詹同、吴琳、赵好德等等,在吏部工作期间都可以算作上是一代贤才。但由于受到丞相的制衡,其所作出的贡献其实也是比较有限的。
直到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爆发,朝廷罢除丞相,权分六部,才使得六部的权力得到了大大的提高,有了较大自主做事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