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锐的明末思想家黄宗羲与王夫之都察觉到,宋朝的覆灭不可跟其他王朝的更迭相提并论。
黄宗羲说:“夫古今之变,至秦而一尽,至元而又一尽,经此二尽之后,古圣王之所恻隐爱人而经营者荡然无具。”
王夫之说:“二汉、唐之亡,皆自亡也。宋亡,则举黄帝、尧、舜以来道法相传之天下而亡之也。”
宋朝之亡,不仅仅是一个王朝的覆灭,更是一次超越了一般性改朝换代的历史性巨大变故。用那个时代的话语来说,叫作“亡天下”;用今天的话语来说,不妨称为“文明的中断”。
为什么说宋朝的灭亡是“文明的中断”呢?
请允许我先引用周良霄《元代史》序文中的一段话:宋亡之后,元王朝统一中国,并在政治社会领域带来了某些落后的影响,“它们对宋代而言,实质上是一种逆转。这种逆转不单在元朝一代起作用,并且还作为一种历史的因袭,为后来的明朝所继承。……明代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承袭元朝,而元朝的这一套制度则是蒙古与金制的拼凑。从严格的角度讲,以北宋为代表的中原汉族王朝的政治制度,到南宋灭亡,即陷于中断”。
元王朝从草原带入的制度及其影响,深刻地重塑了宋后中国的历史。我们择其大者,介绍如下——
“家产制”的回潮。
本来宋人已有“天下为公”的政治自觉,就如一位宋臣告诉宋高宗:“天下者,中国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天下非君主私有,而为天下人共有。
而来自草原的统治者则将他们所征服的土地、人口与财富都当成“黄金家族”的私产,推行中世纪式的“投下分封制”, “投下户”即草原贵族的属民,有如魏晋至隋唐时代门阀世族的部曲农奴。
“宵禁”的重现。
宋代之前的城市有“宵禁”之制,宋朝时“宵禁”制瓦解,出现了繁华的夜市。
但元代又恢复了“宵禁”,入夜之后,禁钟响起,即不准居民出行、饮宴、点灯,“看守之人,巡行街市,视察禁时以后,是否尚有灯火,如有某家灯火未熄,则留符记于门,翌晨传屋主于法官所讯之,若无词可借,则处罚。若在夜间禁时以后,有人行街中,则加以拘捕,翌晨送至法庭”。
治理体系的粗鄙化。
元廷君臣的文化层次跟宋人不可同日而语,这也导致元人无法继承宋朝发达而繁密的治理体系,比如在法制领域,诚如民国法学学者徐道邻先生所指出的:“元人入主中原之后,宋朝优良的司法制度,大被破坏,他们取消了大理寺,取消了律学,取消了刑法考试,取消了鞠谳分司和翻异移推的制度。”
粗鄙治理体系的特点是税率超低,政府只能维持最简陋的形态,用孟子的话说,这叫作“貉道”;以现代的眼光审视,那种简陋的政府根本无法在历史转型期组织社会与经济的革新。
可以看出来,元朝征服者从草原带入的制度具有明显的中世纪色彩,它们的推行,意味着“唐宋变革”开启的近代化方向发生了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