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经常发出这样的疑问,北宋灭亡是王安石变法导致的吗?其实,北宋的灭亡非但与王安石变法没有丝毫关系,反而是王安石的变法,延续了宋朝的寿命,使宋朝在那些昏官庸帝的统治下,没有因为积贫积弱而更快更早地灭亡。
北宋经过百年发展,到宋神宗时期,朝廷机构雍仲、财政薄弱、开支庞大、边事紧张,官僚大地主大肆兼并土地,减少了税收,阻碍了生产,可谓积弊丛生。熙宁元年(1068年),继位不到一年的宋神宗,召王安石入京,问他:“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王安石说:“以择术为始。”熙宁二年,宋神宗又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回答说:“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于是,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重用以王安石为副宰相,要求他全力推行新法。因变法在熙宁年间开始,故又称“熙宁变法”。
“熙宁变法”包括理财和整军方面的变法两方面。理财当然是想增加财政收入,包括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等等;军事方面主要是增加武备,加强军力,包括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增设军器监等等。总的看来,变法具有明显的进步作用,比如均输法、市易法、青苗法是打击地主富商囤积居奇,盘剥百姓,并增加政府收入。方田均税法、免疫法则是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权,减轻农民的负担。农田水利法是为民推动农业生产。保甲法等则加强了军事力量,巩固了边防。
从新法的推行到最后废除,期间新法推行了十五年。通过十五年的变法,北宋“富国强兵”的效果非常显著。一是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新法的实施,政府财政收入项目增多,收入成倍增长,据统计,宋神宗时期的国库积蓄可为朝廷提供二十年财政支出,一举改变了北宋“积贫”的局面。二是新法推动了农田水利建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三是百姓负担减轻。新法抑制了豪强的土地兼并,减少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人民负担得到减轻。四是新法在加强军备、训练士卒、加强边防等许多方面都有全面加强,对减少政府的军费开支、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方面,都有明显的成效,改变了积弱的状况。当然,由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新法在推行的过程中被偷工减料和发生偏差,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青苗法”,在执行中走样,一定程度了损害了百姓利益。但,这只是局部现象,并未从根本影响新法的效果。
因为变法,王安石成了众矢之的,有人说王安石是小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王安石真是小人吗?不是,用黄庭坚的评价可以证明。黄庭坚是反对变法的,而且因反对变法受到了不公正对待,被贬至蛮荒之地,但他在《跋王荆公禅简》对王安石的评价是:“余尝熟观其(王安石)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一个政见相反的人给予的评价,应该是相当中肯的,所以,王安石是君子而非小人。
那么,王安石头为什么又成了许多人眼里的小人了呢?这是因为王安石变法讲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种有悖纲常伦理祖宗的话语,自贴“小人”的标签。还因为变法触犯了许多官僚地主阶层的利益,比如改革差役法,让许多享受特权的人或家族要从不服役到要服役,被人怨恨。所以,很多人不好攻击朝政,因为那是皇帝宋神宗牵头定的,转而对王安石个人进行攻击,甚至写书传段子,在王安石身上贴上了许多神怪标签,王安石的小人,就这样炼成了。
至于北宋的灭亡,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外交政策的多变。北宋的外交政策,时有变化,特别是与西夏、辽国和后来的金国,与这三个外族政权,北宋始终没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外交政策,在屡变中处处被动,最后甚至因此而引狼入室,自取灭亡。二是地方弱化。北宋的军事政策,就是强中央、弱地方,致使地方上在财力上薄弱、在军力上软弱、在联动上松散,最后外族入侵,所有州府几乎是势如破竹,不能有效阻击外敌,首都一破,很快就席卷全国。三是军事僵化。北宋以枢密院和三衙统兵,将兵权一分为三,枢密院有权调兵,却不管军队,三衙管军队,却无权调兵,多方掣肘,贻误战机。而且,北宋骑兵也懦弱,而辽、金、西夏几乎都是马背上的民簇,经常落败,也是必然的。
所以,北宋的灭亡,不但与王安石变法毫无关系,甚至如果不是王安石变法积累了那么多的财富,增强了军力,说不定北宋早就灭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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