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面对内外发展新形势,金融监管改革将围绕新时期国家金融监管重点提出改革方案,更加明确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职责职能,并对地方金融监管提出改革举措,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加强协调,提升金融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金融监管保障。
一、启动新一轮国家金融监管改革
10年来,中国金融监管改革取得较大成绩,为助力经济崛起提供有力支撑。特别是最近5年,逐渐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监管路径。关于国家金融监管改革的方案出台,主要有两方面导向:一方面,抓住金融监管改革的难点,加快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明确金融监管职能,压实各负责人;另一方面,聚焦金融监管弱项,补齐金融监管漏洞。从政府工作报告来看,金融监管改革是放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的框架下统筹考虑,凸显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启动本轮金融监管改革,预计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2023年为二十大开局之年,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对金融发展提出新要求,而过去的金融监管制度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填补短板,夯实根基,时隔5年启动新一轮金融监管改革恰逢其时;二是国外政经局势不稳定,未来一旦出现地缘政治危机,可能会波及到金融领域,需要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加强综合治理;三是国内经济形势和金融发展生态出现新变化,过去积累的潜在金融风险可能会出现集聚或扩散等问题,防范系统性风险面临新的考验,通过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建设专业、规范、高效的金融管理部门及人才,将增强国家应对系统性风险挑战的治理能力。
本轮金融监管改革按照二十大报告部署要求,在总结过去5年金融监管的经验和得失上,围绕组织架构、职责划分、央地监管关系、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以及人员规范管理,启动金融监管改革,改革总体保持稳健、务实风格。从组织架构上强化国家监管的统一,方案提出在中国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明确其微观监管和行为监管的职能定位,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地方金融监管,方案提出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方案提出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将之前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机构剥离,推进管办分离。同时,方案提出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将解决过去存在的金融监管队伍统一性和规范性问题。
二、吸取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深刻教训
金融监管改革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性,但同时也应具备与时俱进的能力。纵观国际金融监管发展,探索推进金融监管必须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之上,否则很容易出现金融风险,1980年代拉美国家货币危机、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及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等,反映了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同时揭示金融监管的滞后性。总结历史,当时的拉美和东南亚国家不具备大规模金融监管改革的物质基础,而且“照搬”欧美模式很难适应本国金融环境。
即便是欧美国家,虽然较早建立比较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但由于这些国家倡导金融自由化,导致金融发展道路出现偏差。2007年美国发生次贷危机前,欧美国家的金融监管系统已有过度放松、金融创新过快等问题,经过包装的房屋次级贷款抵押以及衍生品交易缺乏健全的金融监管规范。由于房贷市场过度膨胀和经济非理性繁荣,大量的金融机构蜂拥而至,不断突破监管底线,最终因次贷危机而引发全球金融危机。
金融危机引发金融监管部门失职的争论,倒逼金融监管改革。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欧盟、英国等相继提出多项监管措施。
三、不断深化中国特色金融监管改革
国家金融监管改革关乎国家金融治理现代化,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也是改革走向“深水区”后必然要啃的硬骨头。金融监管改革需要遵循发展规律,中国金融生态从“开荒拓土”到走向成熟,金融监管改革在其中发挥特殊作用。中国的现代金融发展周期不长,1980年代商业银行才启动,到2004至2005年基本完成大型商业银行重组上市,经过30多年发展,已经建立相对完善的银行、保险及证券等金融体系。但期间也经历波折,需要持续加强金融监管。此后,中国提出加强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针对系统性重要银行、金融控股公司等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逐渐探索系统化、多层次和覆盖广的现代金融监管网络。
本轮金融监管改革主要是延续此前的经验,而非“另起炉灶”或实施“颠覆性”改革方案,旨在确保金融监管进程连续和顺畅。5年来,金融管理部门进一步从立法和制度层面建立健全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不仅为金融监管提供制度保障,而且确保金融监管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肃性。预计未来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内外形势,不断深化中国特色金融监管改革。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金融监管改革应首先放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观维度,以此为基础,既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将金融着力点放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要加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总结梳理金融监管改革的经验,形成系统化和安全可靠的金融监管制度。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2035年发展的总体目标,其中包括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启动本轮金融监管改革成果将有利于推进国家金融治理现代化。
四、金融将走向稳健与规范发展阶段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环,本轮金融监管改革符合中国金融监管的稳健、务实基调。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发展应是良性循环的关系,金融是实体经济发展的血脉,而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根基和立足点。无论是欧美、拉美、东南亚等国家,过度金融化造成的负面效应都显而易见,其中对发展中国家的负面影响更为深刻。事实证明,金融过度发展某程度上会削弱实体经济发展动能,同时金融发展不充分也暴露出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的弊端,反映了过度金融化与金融均衡协调发展的矛盾。因此,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在于更好地促进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本轮金融监管改革对促进中国金融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中国金融业已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统计显示,中国金融业总资产约400万亿元人民币,股票、债券和保险三大市场规模均居全球第二,外汇储备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总量规模如此巨大下,统筹发展和安全变得极重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不仅要把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而且必须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坚持深化金融改革和稳步扩大金融开放的政策,平衡好金融侧与实体侧的关系,从结构上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加强国家金融治理体系建设。本轮金融监管改革落地后,预计将增强中国金融发展韧劲。
有效应对内外挑战
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面临转型压力,新旧动能的转换加快,要求统筹推进金融监管改革,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二十大报告强调,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前期国家推动的金融控股公司试点、消费金融公司持牌经营等已取得有益经验,预计未来将适时出台配套的金融监管政策,同时《金融稳定法》和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等金融监管法规将出台,将推动中国金融业健康规范发展。中国的金融资产规模巨大,未来将不再单纯追求规模增长,而是着眼于金融结构的优化、金融资产质量的稳定以及金融服务能力的提升。随着新一轮金融监管改革成果持续落地见效,将提供更稳健、可靠、坚实的金融监管保障,有效应对内外各项风险挑战。
(本文谨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