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视觉中国 资料图
3月10日,网传消息显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日前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涉及深汕特别合作区限购及限售政策调整。
该《通知》主要提及三个方面:一是放开限购,暂停对自然人实施商品住房限购,即无需提供无房证明;二是优化商品住房转让管理,即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2年内禁止转让;三是推行优先申购制度,小于120平方米商品住房仍旧优先面向深汕辖区户籍居民销售,第二批销售放开对其他区域客户购买。同时,大户型购买资格不限。购房者或其家庭在深汕辖区内已有商品住房的,不再享有优先申购资格。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汕住建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证实了放开限购和限售的消息。另据中房报报道,深汕住建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未有官方正式文件发出,但其同步提到政策调整确有其事,并表示近段时间可能会出台政策,可保持关注。
澎湃新闻向深汕合作区相关楼盘进行求证,多家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3月8日接到的相关信息,目前确实已经放开限购,转售改为两年。”
一楼盘销售人员介绍,限购放开但贷款仍有限制。“如果名下两套房子有贷款就不能再贷了,有一套贷款未还清,首付七成,有一套贷款还清的话首付五成,如果没有贷款记录首付三成。”
另有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暂未看到官方正式文件,且目前暂未遇到前来咨询了解的客户已满2套的情况,因此在执行层面或可等等具体政策。
在此之前,深汕特别合作区实施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限购。按照政策,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1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自然人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10+1区(深圳10个区+深汕特别合作区),该区域由深圳主导区域发展,给予全方位的政策和资源支持,目的是解决深圳发展需要的土地资源,更重要的是带动汕尾及粤东发展,发挥深圳对“深圳都市圈”的幅射带动作用。2021年及2022年,深圳宅地招拍挂,按面积计算,深汕出让的地块在深圳11个区排第六位,可以说,深汕已经成为深圳公开供地的重要区域之一。
不过,根据易居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22年深汕合作区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套数为1505套,相比2021年3030套下跌了一半,充分说明市场压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