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男,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 、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宗弼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夹击金军。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岳飞是南宋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以收复失地;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金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评语,以示对岳家军的由衷敬佩。岳飞的文才同样卓越,其代表词作《满江红·怒发冲冠》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后人辑有文集传世。
古代历史著名人物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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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一朝,曾先后为岳飞定谥武穆、忠武,又追封鄂王,追赠 太师 。宋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临安府 太学 (原为岳飞故宅)中的土地庙改称“忠显庙”,岳飞被封为庙神“忠文王”。 元至正九年(1349年), 元顺帝 将岳飞封号在宋代基础上增加“保义”二字。明洪武九年(1376年),明太祖诏岳飞仍称武穆,从祀历代帝王庙,配 宋太祖 享。隆庆四年(1570年), 明穆宗 诏岳飞仍谥忠武。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 明神宗 封 关羽 为“三界伏魔大帝”,岳飞为“三界靖魔大帝”,民间从此开始以“关岳”并称。 岳飞遇害一年后,鄂州军中一名兵士曾作诗悼念岳飞:“自古忠臣帝主疑,全忠全义不全尸。武昌门外千株柳,不见杨花扑面飞。”自南宋以降,人们为了缅怀岳飞,又留下了大量凭吊、歌颂的诗词。据 傅炳熙 统计,仅宋、元、明、清四朝颂咏岳飞的诗词,就至少有2400多篇。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有 胡铨 《 吊岳飞诗 》、 刘过 《 六州歌头·题岳鄂王庙 》、 叶绍翁 《 题鄂王墓 》、 赵孟頫 《 岳鄂王墓 》、 高明 《 岳祠 》、 于谦 《 岳忠武王祠 》、 文徵明 《 满江红·拂拭残碑 》、 袁枚 《 谒岳王墓 》、 林则徐 《谒岳飞祠》 等。抗日战争时期,以岳飞词作谱成的歌曲《满江红》,作为激励中国人抗战的精神武器,得到了广泛传唱,对爱国军民起到了巨大的鼓舞和感召作用。民国初年,文字学家周承忠从岳飞手书李华《吊古战场文》碑拓中集出“还我河山”四字,刊登于《中国形势一览图》的扉面上,后又被《东方杂志》转载。1931年,“九·一八事变” 爆发,东北沦陷,中华民族发出了抗日救亡的吼声:“还我河山,勿忘国耻。”《中国形势一览图》的编著者童世亨为激励国人,将周承忠集钩岳飞草书“还我河山”四字作为扉页,刊入再版的地理图册首页,迅速传遍全国。“还我河山”从此与《满江红》词一起,成为了岳飞精神的象征。岳母刺字的故事,宋人笔记和野史均无记载,包括岳飞之孙岳珂编纂的《金佗稡编》也没有记录。岳飞背上刺字的记载始见于元人所修的《宋史》本传:“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 ”有一种说法是,因为“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执行,所以岳飞从军时在背部刺上“尽忠报国”四字明志。明代表现岳飞故事的小说、戏剧如《精忠记》《武穆精忠传》《精忠旗传奇》等都有岳飞背上刺字的描写,刺字版本不一,流传最广的则是“精忠报国”。有学者认为,此时的“精忠报国”四字是混淆了宋高宗御赐“精忠岳飞”四字而产生。始修于明代的《唐门岳氏宗谱》说“尽忠报国”四字是姚氏于靖康初年为岳飞所刺,但《宗谱》晚出,此事的真实性仍有待考证。“岳母刺字”的演义故事则最早见于清抄本《如是观传奇》与杭州钱彩评《精忠说岳》,《说岳》中的岳母刺字故事影响广泛,传诵不绝,成为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