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贸发会议2022年数字跨国公司前100榜单显示,中国数字企业海外销售收入份额仅为7.1%,低于美国的37.2%,也低于日本的22.4%和韩国的10.1%。”
在日前的一份提案中,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桐宇表示,在全球数字经济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我国数字企业正面临全球规模优势缩小、原创技术不足和国际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针对中国数字企业在全球市场中的处境,周桐宇代表建议,要持续鼓励数字科技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保持政策稳定性;同时,要优化研发投入的激励机制,加大鼓励关键领域原创技术的研发投入和应用;此外,要出台支持数字企业“出海”的国内监管政策,加强国际数字治理规则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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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桐宇代表建议:培养更多数字企业做强做大
在提案《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国数字经济全球竞争力的思考与建议》中,周桐宇表示,在全球数字经济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我国数字企业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其全球规模优势正在缩小。
“数字经济的重要特征是规模经济和充分竞争,规模优势是降低成本和提升效率的重要来源。”周桐宇指出,当前我国数字企业的规模与美国大型数字企业相比仍然较小。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美国市值排名前十的上市数字企业总市值为86214.2亿美元,而我国市值排名前十的上市数字企业总市值仅为12050.8亿美元,仅为美国的14%,甚至不足谷歌一家公司的市值。
美国市值排名前十的企业中,不乏数字企业 图源TradingView
“我国头部数字企业的扩张也明显放缓,减少新增投资,并大量退出原有投资项目,这非常不利于我国头部数字企业的做优做强做大。2022年上半年,腾讯、阿里、百度、小米、字节、B站和美团的投资案例仅133起,同比减少50.9%,投资规模断崖式下降。”
对此,周桐宇建议,要持续鼓励数字科技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保持政策稳定性。
一方面,要加快培育一批头部数字企业,发挥头部企业带动溢出效应,并培养更多数字企业做强做大,同时提出切实可行措施,让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得以发挥,通过优化市场公平竞争和数字经济投融资环境来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经营投入。
另外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的统筹协调和长期稳定,避免政策“突变”,既要从顶层设计上厘清监管分工,避免各部门出台矛盾的政策措施,也要建立积极开放且面向未来的政策框架与行业规范,避免“钟摆效应”。
“我国数字产业链供应链受制于人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变。”
周桐宇指出,我国数字企业原创技术不足,而技术应用的不足又进一步抑制了原创技术的研发意愿。
周桐宇表示,虽然我国数字科技在5G网络、云计算、区块链、数据库等领域有了很大突破,但关键技术趋势仍被欧美所引领,很多专利仍然掌握在欧美手中,这使得我国数字产业链供应链受制于人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变。
周桐宇补充道,不少政府、国有企业应用场景只对国有企业开放,市场机会呈现“封闭循环”态势,这抑制了民营数字企业新技术的“市场出口”,伤害了企业自主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对此,周桐宇建议,优化研发投入的激励机制,加大鼓励关键领域原创技术的研发投入和应用。
周桐宇称,首先,要出台力度更多大的激励措施,例如将普通企业和中小科技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分别提升至150%和100%,对于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活动,加计扣除比例还可以更大。
第二,坚决贯彻“两个毫不动摇”,以竞争中性原则完善科技产业领域的市场机制,打破“封闭循环”和民企“天花板”,为新技术应用的供需对接打造更加开放和公平的市场环境。
“第三,鼓励头部数字企业在基础和核心科技领域集中突破和布局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同时引导支持大型数字平台联合产业上下游共建开放的科技创新和应用生态,提升其技术开放的辐射作用。”周桐宇补充道。
海外销售收入份额不到美国的1/5,中国数字企业需要更多支持
周桐宇表示,我国数字企业国际化程度不高,且在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面临国外平台监管、数据和标准、地缘政治等挑战。联合国贸发会议2022年数字跨国公司前100榜单显示,中国数字企业海外销售收入份额仅为7.1%,低于美国的37.2%,也低于日本的22.4%和韩国的10.1%。
“在逆全球化形势下,我国数字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面临日趋复杂的环境,我国企业在海外市场频频遭受围追堵截,如印度、美国等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将中国部分APP列入禁止名单。”
为此,周桐宇建议,要出台支持数字企业“出海”的国内监管政策,加强国际数字治理规则对接。
第一,分国别和分市场系统梳理数字企业出海的政策障碍与监管诉求,积极构建国家间合作的常态化政策协调机制,支持和帮助数字企业打通海外市场。第二,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监管协调,通过RCEP、DEPA等合作框架牵头全球数据标准等规则构建,扩大数字经济全球朋友圈,提升我国数字经济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