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首次构筑了完整的海防体系,形成了以卫所为中心的海防聚落,也是我们古代最后一次大规模的筑城运动。
明代广东是我们的南大门,海洋局势复杂,成了以8个卫城和29个千户所城为框架的聚落体系。
明朝政权成立之初,东南沿海倭寇出没,朱元璋政敌的残部也遁匿于沿海岛屿,沿海的各路武装力量对刚诞生的政权构成了严重威胁。
明朝初期,全国开展了大规模的、成体系的、有层次的海防聚落建设,形成了以卫所为主体的聚落体系;作为明初沿海五大防区之一的广东,西接占城、暹罗等外邦,东接闽地,海洋地理格局形势独特。
明代广东海防体系与海防聚落建设
明代广东是我们的南大门,海洋地理环境险要,是海防布局中新的的一环。“广东南境皆濒海,自东而西,历潮、惠、广、肇、高、雷、廉七郡,而抵国外。其东境始于南澳,与闽海接界”。
广东滨海地区分布着一系列贸易口岸,它们形成区域的经济中心,许多港湾成为番舶的贸易场所,广州地区设立有市舶司,是沿海贸易重镇。
另外,粤西沿海地区,尤其是雷廉地区,自汉朝起便是朝廷贡品的南珠产地。它们构成了广东沿海的主要经济格局,也为是海盗和倭寇侵略的重点目标。
海防建设与国外入侵势力息息相关,明以前,我们在历史上未有长时间来自海上敌对势力的滋扰和侵略,也就没有形成针对外来侵略的海防体系。
我们的海防建设可追溯到先秦,但唐以前,海上防务多是针对国内敌对政权或少数民族,鲜有外来入侵。
南宋始,受到海上外国势力的侵犯,这一时期加强了海防的建设和管理,但主要目的仍是防御北方民族的侵犯。
元朝时期,来自国外的倭患日渐严重,海防建设进一步加强,防盗贼和外敌是元朝海防的主要目的;此外,元朝也将军事活动扩张到了海外,两次出兵国外,对占城、爪哇和安南发动了战争。
总体来说,南宋和元朝只是局部加强海防,并未形成对外的防御体系,可以说,明前期是海防的萌芽。
广东是我们南疆及海防前线,广州又作为历史上最悠久的对外通商口岸,广东地区历史上的海洋活动一直频繁,海上防御工作从未停止,随着历史的进程而不断加强,但主要目的是为了护卫海上秩序,维护海洋商贸。
真正形成海上防御体系是在明代,“古有边防而无海防,海之有防自明始也”。倭寇祸乱几乎贯穿明朝始末,我们海防建设随之呈现阶段性变化。
明广东毗邻福建,和东南诸国,海洋局势同样严峻,也随之第一次全面构筑了海上防御体系。
随着明朝历史进程,政治、经济和海防形势等不断变化,全国海防体系的建设也随之表现出阶段性特点。
广东作为明初五大海防防区之一,定然不能置身事外,同样受到全国海防局势的影响,也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在宏观上与全国海防发展阶段步调一致,在时间进程、发展强度及体系建设上也有一定区域性。
纵观整个明代广东海防体系的建设,可将其分为四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明洪武至宣德年间,形成了军事卫所制度为核心的海防体系,确立了以卫所为框架的聚落。
二是正统至嘉靖中期,广东海防体系处于停滞状态,并逐渐废弛,三是嘉靖末期到万历中期,海防体制进行了变革,最后直到明代末年,整个海防体制走向没落。
明初全国开始形成海防体系,广东稍晚。
洪武年间是海防体系集中建设阶段,以卫城和千户所城为框架的海防聚落也同步完成,奠定了整个海防体系的基础;永乐至宣德年间,海防体系和聚落建设进一步完善。
明初海防兵力的来源方式为“有从征,有归附,有谪发,有籍选”,分别是朱元璋的义军、投降者、他人及户籍垛民。
全国的籍选方式为“民户四丁抽一为军”,广东地区采用更为灵活的“垛集法”,即“凡民户三丁者,垛集一兵,其二丁一丁者,辏为正贴户二户,共垛一兵”。
广东的兵源除了上述方式,疍民也是海防兵力的来源,指挥同知花茂上奏提议,广东地区“逋逃蜑户附居海岛,遇官军则称捕鱼,遇番贼则同为寇,不时出没,劫掠人民,殊难管辖。请徙其人为兵”。
这种兵源造成卫所军士质量参差不齐,也是明中期军纪涣散的原因之一。
卫所军士分配的另一个特点是南北调换,多地区组合,即主张南方卫所的官兵主要来自北方,北方的卫所从南方选取,且是不同地方的人员,忌同一地扎堆,目的是防止同谋、共策反抗。
当然了,也带来南北文化的交融,形成的卫所聚落便是以军事为纽带的多姓氏聚居形式,这种社会结构形成了特殊的卫所文化,影响聚落空间结构。
明代广东海防卫所空间格局
海防卫所的空间布局是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政治和军事是首要因素,也融合了经济、自然地理、文化观念等因素。
海防卫所的空间区位特征体现在宏观的总体布局、中观的战略性地位和微观的地理特征三个层面,宏观上的空间布局体现了海防部署思想,是上层决策的反映。
中观选址特征,是明人对沿海自然地理环境的认知,聚落扼控要地,体现防御的战略性意义;微观选址方面,军事功能依然是首要因素,同时风水观念、经济因素和地势地貌等因素也占到较大比重,集中体现在自然地理特征上,同时也决定了聚落的可持续发展。
这三个层级的空间区位特征,分别从不同的空间维度影响聚落的区位选址。
卫所军事体系与府县行政体系是两个独立的平行系统,但广东海防卫所在布局上表现出,与府县行政体系所辖范围的对应,且海防卫所中有半数是与滨海府县并置。
海防卫所体系在设置之初很可能是以行政体系的设置方式为参照,即按一个府的滨海区设一个卫的标准来执行,再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这种做法的具体原因有:形式追随功能,卫所体系与行政体系的对应,体现了卫所体系设置的本质目的是拱卫内地的府县,这样大体的一一对应联系,更有针对性。
方便管理,虽说卫所是独立于行政之外的地理单元,但在广东地方的实际情况,不可避免地在行政、经济及军事上有所交叉。
另外,各地方志中对卫所军事体系也都有记载,且是按照卫所所在行政范围来划分记录的。
卫所结构体系与府县体系的类似,也就是说卫所体系的结构组成方式也是比照行政体系。
卫所体系是以卫城为中心所城环列布局,行政体系是以府城为中心,县城环列布局。
明广东海岸线绵长,各部分的海防地理环境和海防局势均不同。
明人对此有深刻的认识,根据防守要害,将广东海防聚落体系在大势上分为东中西三路,以便于分区防守,又相互协作,提高广东沿海防御的整体性,对此较早有记载的是《广东通志初稿》。
到了明中期,随着水寨兵船巡洋会哨成为定制,三路格局也延伸到水寨巡洋的分区,其内涵发生了变化。
广东海防卫所聚落总体空间布局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沿海岸呈线性,是与军事作用
相关的防守于海洋的功能定位和地方海防部署策略决定的,然后是具体而微的地理因素的影响。
海防卫所空间布局必然有一个合理的距离范围,既使各卫所具有一定防守区域,又可保障形成一道严密的沿海防线。
洪武十七年,汤和奉旨巡海以确定海防方针,方鸣谦与其同行并提出这样的策略“倭海上来,则海上御之耳。
请量地远近置卫所,陆聚兵,水具战舰,错置期间,俾倭不得入,入亦不得傅岸,则可制矣”,明确提出海防聚落布置的方式是有意图、有规划的,按一定的空间距离设置。
明代广东海防卫所军事空间特征
海防卫所聚落的防御能力,联系着在抗倭战斗中的胜负,已上升到了地方领土主权的层面。城防工程是聚落防御能力的核心体现,也是最后一层屏障。
明太祖特别重视城池的城防工程,主张“高筑墙”理论,“高城深池,所以固吾圉也”。
因而明代城池的城防工程体系完整,防御能力强,除了城垣本身,还包括城墙的附属元素,如城门、瓮城、敌台、马道等,及城墙上的附属建筑和城墙外环绕的城濠。
明代城池形成了“城垣+城垣附属元素+附属建筑+城濠”的城防工程体系。
城垣除城墙主体外,还包括城门、瓮城、雉堞、马道、敌台等附属要素。
明代城墙的空间特点主要体现在甃以砖石、高墙厚城这两个方面。
海防卫所坛壝体系由社稷坛、风云雷雨山川坛、厉坛和先农坛构成,根据坛的属性分布在城外不同的方位,扩大了城的空间领域。
它们的形态规制最为明确,明代的社稷坛、风云雷雨山川坛和厉坛的平面形制类似,在广东海防卫所的坛壝体系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但也表现出较强的地方性。
卫城的坛壝规模普遍比所城大,与规制中“相同”的规定有所出入,是一种地方做法的体现。
结尾
明代海防卫所聚落是我们首次构建完整海防体系的主体,也是古代最后一次大规模建城运动的产物,具有军事防御和城池属性两个显著特征。
目前的相关研究,内容上聚焦在海防工程体系的梳理或个案研究,研究区域集中在浙江、山东地,关于聚落具体的空间形制及广东区域海防聚落的研究还是一个缺失。
海防聚落历经六百年的发展,日至今日,已演变为普通府县或村镇,相关历史建筑大都已极度衰败,相关研究和保护工作亟待开展。
立足于明时期的海防聚落主体——卫城和千户所城,通过查阅古文献和实地考察,试图揭示它们外在和内在的空间特征,给相关聚落的保护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为后续的研究做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