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子们是唐代社会成员的特殊组成部分,其地位问题是一个大的概念。本文仅从其在唐所受待遇方面来探讨。唐代质子由于来源不同,其在唐所受到的待遇亦不同。一般来说,外部质子的待遇会比内部质子的待遇优越很多。
一、学习或在职
入唐的外部质子们,其在唐廷或学习或担当侍卫陪从的职责。参加宿卫者,还要经常出外作战,助唐攻讨。唐廷即为他们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待遇丰厚。他们大多都被唐廷授以各种官职,以使其在充质子期间能充分地融于唐,在作战时忠于唐,为唐效命。分析史书所载,有些质子们被授予的官品职位相当高。
如渤海质子大述艺于开元六年“授怀化大将军、行左卫大将军员外置”;大昌勃价于开元十三年被授予“左威卫员外将军,赐紫袍、金带、鱼袋,留宿卫”;西突厥质子薛裕朝为“左武卫将军”;护密国王罗真檀于玄宗天宝八载来朝留宿卫时,被授予“左武卫将军”;吐蕃质子元论棣郭,于天宝八载被授予“左威卫诩府中郎将员外置同正员,留宿卫,仍赐宅以安置”;米国质子米突骑施,历任辅国大将军行左领卫大将军等。
据《新唐书·百官志》载,阿史那忠是正三品,为唐封爵中的三等,属从一品,食邑三千户大述艺亦为三品衔,虽为编外官,并非实缺,却有资格享受在职三品大员的减半待遇大昌勃价为正三品薛裕朝为从三品罗真檀官秩为从三品元论棣郭为正四品下,且赐宅米突骑施为武散官阶正二品、职事官正三品尉迟胜武散官从一品、文散官从一品、封爵中之从一品,食邑五千户,实封百户、职事官为从三品。
所以这些质子们的待遇都是极高的其它入侍质子官职见表。另外,质子们的官职中还有带同正员外置者。据《通典职官典十七秩禄条》载,“员外官带同正者,不减正员官食料钱”,即虽然为员外官,但其仍享受编内官员的同样待遇。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被唐廷封以高官、授以厚禄的质子们的生活、待遇是极为优厚的。
二、日常开销均来自唐朝廷
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仍然处处享受着唐廷给予的优厚待遇,在唐廷的一切费用及生活来源均由唐廷供给。
唐廷依照情况,又将这些供给任务下放到下属部门来承担。敬宗宝历元年,新罗遣金允夫、金立之等12人入朝宿卫时说“请留在宿卫,仍请配国子监习业,鸿肪寺给资粮,从之。”即一般由鸿肪寺来供给资粮。
鼓宗时曾下赦文,要求优待南诏质子,并由各道负责供给曰“其先配隶习读质子,各本道供给,续当指挥。”可见,质子们在唐期间,不必担心任何资费与生活来源问题。除此以外,他们还不时得到唐廷的丰厚赏赐。玄宗开元二年,赐新罗质子金守忠“宅及帛以宠之”。开元二十年,赐新罗质子金志廉“绢百正”开元二十二年,赐突骑施质子何揭达“帛四十正”长庆四年,渤海质子大聪睿等入朝时“命中官持酒脯迎宴”;开成二年,“赐宿卫新罗金忠信等锦彩有差”。
充分说明了其在唐生活的高度优越和受到的丰厚待遇。另外质子们在唐触犯法律时,唐廷亦能尽量宽缓之。渤海有一质子曾于大历八年偷穿龙衰。龙衰为皇帝及上公之服,一般官民严禁私自穿服。按照唐廷规定,触犯此条法律者应受到严刑惩罚。
但这位幸运的渤海质子以“慕中华文物川乡之由,即获得了唐廷的赦免。此外,唐廷对于表现良好者,还通常赐其姓名。东突厥质子阿史那思摩,被赐姓李,阿史那忠“以擒颇利功,拜左屯卫将军,妻以宗女定襄县主,赐名为忠,单称史氏。”回绝质子李秉义,其本姓奢,因宿卫而被“赐姓,及卒,帝悼之。乃加礼优宠”。
对这些质子们赐以姓名,意味着唐廷己把他们作为自己的亲近看待,拉近了象征意义上的血统关系。对于这些质子们来说更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另外,当质子们卒于唐后,唐廷亦能以礼行事,待遇甚丰。上述渤海质子大都利行于开元十六年病逝于长安后,唐玄宗除“命有司吊祭”外,还被“赠特进、兼鸿护卿”,并“赐绢三百走、粟三百石”及“官造灵枢归蕃”。
按唐制规定,特进位居文散官阶中的第阶,秩正二品,属朝中之高官,“虽不带职事非实缺,皆给傣禄,得与朝会,班列依本品之次,皆崇官盛德、罢剧就闲者居之”。因此,其待遇极高。奚族质子李如越于同年卒后,亦得到了“制赠左晓卫大将军”,为正三品的追赠。回给质子李秉义大历七年卒于唐后,赐天水郡王,且由京兆尹充使监护其归国,代宗对其更是优待、宠爱。
有的质子在卒后还能陪葬帝陵,更是荣耀无比。上述东突厥质子阿史那忠死后“赠镇军大将军,陪葬昭陵。”有的质子即使陪葬不了帝陵,亦会受到刻名、像于帝陵的待遇。上文表中所列史料来源于《金石录补》及陈国灿文者,即可为证,此不赘述。
由于质子们所在国的王去世等原因,唐廷还会将质子们册立为王,或直接令其归国。仪凤二年,裴行俭一行送波斯质子泥涅师师回国、立王。开成五年四月,“鸿肿寺奏新罗国告哀,质子及年满合归国学生共一百五人,并放还。川画唐廷之所以在此种情况下会派遣质子们归国,除一方面显示唐大国的恩泽,笼络人心外,笔者分析还有另一原因。
唐廷令这些质子们入侍朝廷,从根本上是把其看成归顺的标志,把其作为特殊的内臣来对待。其亲王即卒,令其继续侍奉唐廷,确有伤至尊之意。因此以显示唐廷恩宠的方式令其归国,确为一举两得之事。另外,上文所讲的宗室女许配在唐质子,联结姻亲,亦为其优厚待遇表现之一。
三、内部不如外部待遇好
唐代内部质子的境况远不如外部质子在唐所受到的待遇。内部质子的产生多是由于索质方本身实力已不足以令出征将士、叛将心服而悦之的归顺,为其忠实卖命,因此即以索取质子的方式来加重少的可怜的筹码。一旦质子入于其手,其必会对他们严加监视,待遇苛刻。
高祖武德三年,反唐势力王世充之势己是众心日离,其即采用严刑峻制来控制将士。他以宫城为大狱,把质子们关押于其中。并且凡被认为有叛乱之嫌疑者均逃脱不了被收押为质的厄运。
另外,大将出征时,亦必须把其家属质于大狱中以作为保证。致使“囚者相次,不减万口,既艰食,馁死者日数十人。”被扣押的质子数目如此之多,连基本的生活问题亦不能解决,以至于每天饿死数十人,足可见这些质子们的极悲惨遭遇。
魏博镇之将士在出征、屯戍时,必被“质妻子”,并且“里民不得相往来”,限制其人身自由,毫无权利可言。田承嗣的做法更是“收管将士,去其本部,劫质妻子”,采用强制、残暴手段索取将士妻子为质。《旧唐书》卷124《李纳传》载,德宗时,李纳叛乱,唐廷令宣武刘玄佐督诸军攻而败之。李纳遂遣判官房说及其弟李经、子李成务至京师谢罪,且并为质子。
时中人宋凤朝以为李纳势己穷,欲击败之以便使自己能邀功受赏,即奏请朝廷不要赦免他们。因而,最终他们被带上刑具囚禁在宫中,不能不说其状之惨,待遇之遭。叛将王承宗势穷后,纳二子王知感、王知信为质于朝廷。
元和十五年,冬十一月,王承宗卒。其部下密不发丧,欲取帅于属内诸州,以王承宗之弟王承元为观察使。其充作质子的二子“知感、知信皆在朝”,不知父之丧,更不可能继其父之位,远不比那些能回国继其王位的外部质子们。
又光启三年三月,蔡州叛贼经过淮口,高骄下令毕师铎出兵抵御。但毕师铎时已与高邮镇将张神剑等通好,欲攻打扬州,因此“囚骄于道院”且“骄家属并在道院,秦彦供给甚薄,薪蒸亦缺,奴仆彻延和阁栏槛煮革带食之,互相篡吠。”地方势力间为联合或取得信任所纳取的质子们更是苦不堪言,即使联结了姻亲关系。
钱谬之子钱传灌妻田额之女,且以为质。其婚后生活极为惨淡,生命岌岌可危。《资治通鉴》卷载,田领每遇到作战不顺时,动辄即欲杀钱传灌以解气。其日常待遇更是不必提及。
至于民间的质子们,多是建立在钱财的借贷关系上而产生。在此种背景下,其所受到的待遇更不可能有优越性可谈。
结论
由此可见,唐代质子由于来源不同,其在唐受到的待遇亦不同,不可一概而论其待遇状况之好坏。因其来源的不同可划分质子为外部质子和内部质子两大类。其中内部质子包括地方与中央质子、地方质子及民间质子。
外部质子分为内属少数民族质子、唐周边国家或政权质子、中原入质于少数民族质子及少数民族间质子。内部质子之地方与中央质子和地方质子多出现于唐初和中后期这与此二时期动荡、不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关。
总的来说,外部质子所受到的待遇要优于内部质子所受到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