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军队烧杀想象图
头条问答上有一个问题,问的是“为什么古代打仗胜利的一方总要烧杀抢掠,伤害妇女”?
其实这里涉及到一个很多朋友没有注意到的问题:
古典帝国的士兵究竟为什么打仗?
古代的君王和统帅又靠什么让士兵心甘情愿去赴汤蹈火?
答案就是四个字:
功名利禄。
而古代君王和统帅又靠什么让将军和士兵宁愿战伤也不投降呢?
三个字:
杀全家。
这不是开玩笑,所以我们看到项羽灭秦时,秦将章邯投降项羽,20万秦军战俘不担心秦朝的安危,而是担心自己留在秦朝控制区的家人的安全:
章将军等诈吾属降诸侯。今能入关破秦,大善;即不能,诸侯虏吾属而东,秦必尽诛吾父母女子。——《史记·项羽本纪》
转到了东汉末年,关羽为什么一定要把将士的家属集中居住?就是为了控制将士奋勇杀敌,而关羽军家属后勤基地江陵被吕蒙占领后,关羽的“人格魅力”也就没有了,麾下荆州兵要么溃散,要么投降东吴。
古代军队
同样,三国时期最仁义的刘备方,注意,这不是讽刺,在听到黄权投降曹魏后,左右提醒刘备按律应该“尽诛黄权妻女”。
南军败绩,先主引退。而道隔绝,权不得还,故率将所领降于魏。有司执法,白收权女子。先主曰:“孤负黄权,权不负孤也。”待之如初……蜀降人或云诛权女子,权知其虚言,未便发丧。——《三国志·黄权传》
陈寿在《三国志·黄权传》里说的很清楚,黄权投降,就要执法,执什么法?自然是投降杀全家的法律,所以才会有“蜀降人或云诛权女子”,这里的女子指的是黄权妻妾以及儿女。
换言之,古代再仁义的君王,他在处理投降将领和士兵时都会采取“杀全家”的威慑方式。
所以我们看到明末刘宗敏等人为了表示自己忠于李自成,愿意和李自成战斗到底的决心,纷纷杀掉自己的女子,这里的女子同样指的是女子与子女:
宗敏还,杀其两妻,谓自成曰:“吾伤从君矣。”军中壮士闻之,亦多杀女子愿从者。——《明史·李自成传》
刘宗敏等李自成的追随者用“离去全家”的方式,表示了自己愿意追随李自成到底的决心。
西方有一句谚语,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既然古代军官和士兵打仗输了,投降敌军了要付出“伤全家”的代价,那么为什么还有人投军效力呢?
自然是为了功名利禄。
大家不要以为“当兵是为了发财”在古代是规则,恰好相反,这是明规则,是能写到奏折里给皇帝看的明规则。
比如在明朝万历援朝之战时,就有大臣给万历皇帝在奏折里明说南方人当兵就是为了升官发财:
我浙江俱是富家子弟,招募而来,又与马军不同,皆是为名利而至,攻城略地,实肯向前。
这可不仅仅是浙江人,同时参加援朝之战的明朝广东水兵游击张良相在给皇帝奏折里也说了,士兵们都是为了钱而打仗:
众军离乡背井分手父母妻男……戍守异海不辞辛苦者,图维报效,觊觎钱粮。
统帅浙江福建水兵的游击贾祥在奏折里说的更直白,告诉皇帝,士兵们不远万里来打仗,您真以为是被您道德感召?不过就是为了钱。
水陆各兵舍家忘身,服役异国,岂真重义而捐躯命耶?不过离家逾远,得饷逾厚。
同样的,古代历史上以“能战”、“敢战”著称的军队,差不多都是所在时代军饷福利最好的军队。
赵文卓扮演的戚继光
比如岳飞的岳家军,岳飞自己虽然旷古绝今的清廉,但是岳家军却很会经商,挣钱很多的:
上谓桧:“闻飞军中有钱二千万缗,昨遣人问之,飞对,所有之数盖十之九,人言固不妄也。今遣琚往,纵不能尽,若得其半,亦不少矣。又岁计所入,供军之余,小约亦数百万缗。
岳飞是承认岳家军有经营款1800万缗的样子,也因为岳家军能挣钱,所以岳家军待遇也是南宋最好的:
刘太傅(刘光世)一军在池阳,月费二十六万七千六百九十贯三百文,米二万五千九百三十八石三斗……绍兴八年,余在鄂州,见岳侯军月用钱五十六万缗,米七万余石,比刘军又加倍矣。
同样,戚继光统帅的“戚家军”拿着的是当时明朝第一高薪,一个月1.5两白银,而且还从不拖欠。
所以,在古代,越是知兵的统帅,越是要满足军队“发财”的愿望,所以我们看到历史上统帅以“城破之后大掠三日”用来激励士兵特别好用。
使用过这一招的包括魏武帝曹操、唐太宗李世民、后周太祖郭威、宋太祖赵匡胤、明太祖朱元璋、明中山王常遇春、开平王徐达……
比如《旧五代史·周世祖本纪》就记载了郭威指挥禁军攻破后汉首都汴京后允许士兵抢劫:
丙戌,威入京师,纵火大掠。
北宋平定后蜀后,尽管后蜀是投降的,但是宋军依然在成都劫掠:
全斌及崔彦进、王仁赡等日夜宴饮,不恤军务,纵部下掳掠子女货财,蜀人苦之。曹彬屡请旋师,全斌等不听。
如果违背了自己的承诺,纵然是李世民这样的“天纵之君”,将领们也敢直接正面怼上去。
李世民画像
李世民在征讨高句丽时,对白岩城不投降非常愤怒,于是下令:“城破之后,立即屠城,将财物、女子赏给将士。”但后来白岩城守不住派人请降,李世民同意了,结果招致麾下大将的不满,领头的就是徐世绩,他率领几十个军官向李世民呈情,李世民看着架势,立刻下马道歉,并且答应自掏腰包补齐将士们的经济损失。
李世勣见上将受其降,帅甲士数十人请曰:“士卒所以争冒矢石、不顾其伤者,贪虏获耳;今城垂拔,奈何更受其降,孤战士之心!”上下马谢曰:“将军言是也。然纵兵害人而虏其妻孥,朕所不忍。将军麾下有功者,朕以库物赏之,庶因将军赎此一城。”世勣乃退。——《资治通鉴》
综上诉述,在民族主义勃兴之前,古典帝国军队打仗就是为了“升官发财”四个字,而古代军法又特别严酷,动辄杀全家,在这种严酷的军法之下,军队胜仗之后,烧杀抢掠既可以发财,同样也可以舒缓士兵紧绷的神经。
别说古代了,即使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斯大林都认为远征欧洲的苏军士兵百战余生,战士们和妇女们逛一逛,拿点东西,不算什么。(《同斯大林的谈话》,[南斯拉夫]吉拉斯著,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