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三十年即1397年,发生了一起命案,屠户周四双手反捆系以大石被人投入了偏僻破庙后的小河里。这儿具有传奇色彩的是,报案人乃一黑狗,是屠户形影不离的朋友。
周屠户之身死,是因为见义勇为得罪了破庙里起了歹心的乞丐们。
一天,邻村赵氏掏得了一些鸟蛋便送往娘家孝敬母亲,而昏暗的回家路上途经破庙,便想向庙中乞丐讨要火把探路,赵氏却是忘了一个道理:“宁宿荒坟,不住荒庙,宁与鬼宿不与人近”。
乞丐们哪成想夜黑风高之时,送上门来了个农妇人,一时歹心便起,企图霸占赵氏。赵氏自是不愿任这些乞丐糟蹋,奋力反击下咬伤了一乞丐手,气急败坏的乞丐用腰带便“勒死”了赵氏。这…闹出了 “人命”,乞丐们慌慌张张便将赵氏用砖瓦垒起遮挡住,连带着衣服什么的也被拿走了。
不过,赵氏其实只是勒岔气或惊吓过度晕了过去,夜半就苏醒过来了。然而,砖瓦压的她起不来,于是只能大呼“救命”。周屠户,夜半时分正好是给肉铺送货的点,循着声便发现了赵氏,并通知了她的丈夫前来送衣裳。
周屠户算是见义勇为了,然而也惹下了麻烦。乞丐们认为赵氏必定报案, “好日子”就将到头了,而得以生还便是周屠户的“多管闲事”,于是便在其送肉必经之路埋伏他。乞丐们的打狗棒使得黑狗难以救主,在咬伤了一乞丐后,便逃走寻人帮助。
黑狗在肉铺店主门前呜呜哀鸣,仍店家如何驱赶就是不走,这可奇了怪了,周屠户迟迟不来送肉,这黑狗也如此怪异,该不会出了事儿吧。就这样,领着店家来到了破庙,黑狗跳入河中叼出了周屠户的尸体。黑狗不久也死了,周屠户一身加上大石使得黑狗筋疲力尽,呛水而亡。
破案的是吴县知县蒋奎,在知晓了破庙多是乞丐烧饭栖身之所后,封锁了出去的小港——案发之地乃一小岛。紧接着,找来丐头将此破庙原先居住过的乞丐们召集提讯。丐头,有点儿类似于丐帮的长老们,是明代丐户制度下乞丐们推举官府认定的“管理”。而案发现场,赵氏与丈夫的奇怪表现也引起了知县的注意,这又成了一条线索。在多方的了解下,知县便追查出了真相,黑狗替主人周屠户报了仇。
案件水落石出,被赵氏咬破手的与被黑狗咬伤的两乞丐被斩被绞,而其他参与的乞丐则杖责一百、流放三千里。黑狗则与周屠户葬在一块儿,有知县上书石碑“义犬冢”并配数百字墓志铭以歌颂黑狗忠心报主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