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3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提交多项关于医药行业的建议,其中一项为加快落实国家集中采购药品支付标准与集采中选价格协同。
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
陈保华指出,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联盟扩围工作在2019年底完成,其涉及的25个品种的中选结果于2020年初在全国陆续开始执行,至今已满3年时间。上述品种的医保支付标准在全国各地虽然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但执行进度与方法差异较大。
他举例,个别地区如重庆,按国家要求在2年内完成调整,国家/省级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确定医保支付标准,未中选产品按最高中选价格统一执行医保支付标准,而有些地区对未过评产品按不高于中选价格调整。
陈保华还表示,部分地区按国家要求开展“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对未中选产品通过按比例下调产品挂网价格等方式调整支付标准,但仍未在2-3年的过渡期内完成该品种的医保支付标准基本统一,还是以实际挂网价为基数按比例支付。
此外,多数省份虽然出台相关医保支付价与中选价协同的政策,但未实质性开展相应工作,例如有些省份,非中选产品仍然按照其在该地区的较高挂网价格或该产品在采购平台实际采购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陈保华认为,上述后两种情况导致多数国采非中选的原研药、参比制剂、过评仿制药在挂网价格上明显高于国采中选价,严重影响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国采中选药品的主动性和医保资金的结余。
陈保华还观察到,在药品零售终端,由于目前仍然实行的自主定价形式,其中国采非中选产品与未过评产品在零售终端以明显高于国家集采中标价销售的情况较为普遍。例如“阿托伐他汀钙口服常释剂型、10mg”,某省的集采最高中选价为“0.2元/片”,而在零售药品终端,原研产品的价格为“5.53元/片”,过评仿制药的价格为“1.0-2.83元/片”,未过评仿制药的价格为“1.0-5.2元/片”,明显高于国采中选价5-16倍。
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药品零售终端参与采购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的积极性欠缺,叠加多数地区未完成医保支付标准与国采中选价的协同因素,患者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高价集采同品种药品将导致统筹账户资金与个人医保账户资金的支出明显超过集采中选药品在公立医疗机构的支出。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明确了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如患者使用的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差异较大,可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在2-3年内调整到位,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同年3月,国家医保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强调了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以集采中选价格作为该通用名的医保支付标准。
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规定了对医保目录内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今年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强调进一步做好将医保定点零售药品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
因此,陈保华建议,加快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支付标准与集采中选价格协同,同时对同通用名下未集采中标的其他原研药、过评仿制药、非过评仿制药的医保支付价与集采中标的药品实行同一价格与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