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慈观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可持续金融学科发展项目主任
文 | 网易财经ESG
碳排放信息是ESG披露中重要的一环。在“碳中和”的背景下,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开始要求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碳核算、披露碳排放数据,同时,国内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践行。
然而,由于起步较晚,国内企业 “碳披露”的整体比例和质量均处于较低水平。依据第三方统计数据,A股上市公司对范围一碳排放的披露比例是5.3%,范围二是5.3%,范围三仅有0.6%,相比之下,国际企业范围一碳排放的披露比例是71%,范围二是55%,范围三是20%。
在我国“3060”双碳目标下,中国企业在碳排放披露方面存在哪些误区?须做临哪些调整?未来方向如何?对此,教授给出了深刻见解。
国内碳排放披露的难点
依据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和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发布的《温室气体议定书》系列标准,企业碳排放有三个范围。范围一覆盖来自生产经营的直接碳排放,范围二覆盖来自外购电力的间接碳排放。这两个范围的碳排放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故常被称为经营碳排放。范围三覆盖外购商品和服务、资本商品、燃料和能源相关活动、(上游)运输和配送、生产的废料、商务出差、员工通勤、(上游)租赁资产、(下游)运输和配送、产品加工 、产品使用、产品报废处理、(下游)租赁资产、特许经营、投资等十五个项目的碳排放。由于这些都是购成企业价值链的上下游项目,因此范围三碳排放又称价值链碳排放。
从披露数据看,与国际企业相比,国内企业不仅范围一和范围二的披露率数据偏低,且披露范围三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
邱慈观指出,造成这样的局面,背后有诸多原因。
首先是碳核算标准的问题。国内此前虽已建立了范围一及范围二的碳核算标准,但有发改委标准、各行业及各地方标准等,并不统一。国内此前更未对范围三碳排放界定明确标准,关切企业价值链相关的范围三碳排放,更是近两、三年的事。
例如,以金融机构范围三碳排放的核算标准来看,国内和国际之间存在着落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开始在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试行,帮助金融机构核算其投融资业务相关的范围三碳排放。但人行这套标准只将资产分成项目融资和非项目融资,分类不免过于简单。对照之下,国际上已出现一套相当完整的标准:碳核算金融伙伴关系标准(PCAF)。这套标准基于完整的披露原则而拟订,其中引入归因因子概念,且依据资产类型及资金用途来定义资产分类。同时,该标准也对数据质量分类,分成高下不同的五个等级,给予不同的评分。
其次是碳排放数据的取得问题。范围三的碳排放数据需要企业上下游公司提供,但这涉及上下游公司的意愿,当不提供会带来订单被取消风险时,它们在压力下就会提供,否则未必。背后理由与收集碳数据的成本以及提供碳数据可能引发的风险有关。因此,企业是否能要上下游公司拿出碳数据,情况有如比拳头大小,当企业是强势买方时,比较能拿到供应商的数据。例如苹果,它收集数据就比较顺畅,因为拳头大,但小企业就很难做到。
第三是范围三碳排放是否被要求强制性披露。目前国内对此尚未做出要求,而世界上真正经由法律法规做出强制性要求的国家并不多。有关于此,虽然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强制性要求披露范围三碳排放,但它对不依该框架披露的企业并没有效力。
说到披露碳排放数据,披露成本是其中一个必须思考的问题。对企业而言,要它披露,它一定会考虑披露带来的成本和效益孰大孰小,如果效益大于成本,它自然愿意披露。事实上,碳核算和碳披露的背后涉及高额的披露成本,对于国内多数企业都非易事。披露涉及的成本除了经济成本、人力成本、时间成本外,还有风险成本。这表示,当企业把自身碳排放数字真实地放在阳光下,甚至做出碳减排的承诺时,日后它反倒可能会因为没法履行承诺而沦为别人攻击的对象,这无疑是把自己暴露于风险下。
中国工商银行身为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理事,它有推动TCFD的义务,本身的披露意愿当然也很高。但这是从意愿方面看,收集数据毕竟非常费时费事,涉及高昂的披露成本,当时间和功夫都不到位,碳排放数据就不会完整。因此,工行2021年TCFD报告中的碳排放数据就难以完整,只披露了范围一及范围二碳排放,而且只覆盖了总行在京机构和北京分行的碳排放。至于范围三碳排放和其他分行的碳排放,工行尚未及覆盖。这个例子表明,工行有披露意愿,有形象考虑,但也有现实条件的限制,其中最明显的限制是数据收集问题。
再以国际大型金融机构的情形来看,更不难发现碳排放数据的收集成本。例如,花旗银行的分行遍布全球五、六十个国家,它从2000年后开始进行碳核算、碳披露,前后也花了十年时间才达到比较完整的水平。因此,国内应该了解碳披露并非一蹴可几,将国际案例引以为鉴。
邱慈观认为,企业不会单纯为了符合规定、当一个“好学生”而披露,它会基于多方面的考虑,从成本与效益的角度思考,找到一个平衡点。对于企业而言,碳披露的效益是多方面的,包括融资渠道的增加、资金成本的降低、社会形象的提高等,但碳披露的成本也是多方面的,上面讲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人力成本、法律诉讼成本等都是。因此,企业通常会从中寻找一个平衡点。
阿里披露的策略性偏重
国内披露范围三碳排放数据的企业并不多,即便是已披露的个别企业,也可能会基于策略性理由而在披露上有所偏重。
有关于此,阿里巴巴是一个有趣的案例。过去阿里也出过ESG报告,但内容平平。去年阿里显然花了很多功夫,出了一本相当完整的报告书,其中也披露了范围三碳排放数据,但不免有策略性偏重。
根据标准界定,企业范围三碳排放包括15个项目,上面已论及其相关细目。但不容否认,对于身为电商平台的企业,其平台商家高达数百万家,披露相关价值链的碳排放会有一定的难度。亚马逊面临这个问题,阿里也同样面临这个问题。因此,在范围三的15个项目里,阿里只披露了8个。因为披露项目并不完整,阿里的碳排放总量自然不完整,目前的数字可能只是真正数字的一部分而已。当然,电商平台可以辩称“平台”是中立的,无须为其上下游商家的碳排放负责,因而也不须披露这部分碳排放。但平台是否真的中立是关键所在,当平台有引流、宣传、介绍等功能,并从中赚取业务费用时,它就不可能中立,从而也必须披露其业务相关的上下游碳排放。
和阿里巴巴相关的蚂蚁集团也有一些策略性偏重的披露行为,其中虽然并不涉及主观上的蓄意误导,但对碳中和概念不清的读者确实很容易自己陷入误区。特别是,蚂蚁在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里的绿色运营部分,披露了范围一和范围二的碳排放总量,但并未披露了范围三碳排放。接着碳排放数字,同页里放了一个碳中和证书。当仔细阅读那个证书上的小号文字时,会发现上面清楚写着这是对于范围一及范围二的碳中和,而不包括范围三。因此,这张证书本身并没有欺瞒的意思。但对于外行的读者,却极可能因为不明究里而误认这个“碳中和”的意思。事实上,依据碳披露项目(CDP)的估算,金融机构范围三的碳排放是经营碳排放的700倍。正在完成整改且期待获得金控执照的蚂蚁集团,更应该正视由其投融资活动产生的范围三的碳排放,积极进行碳核算、碳披露。
企业如何做好碳核算
碳排放的核算和披露需要有统一的方法、统计口径和标准。尽管国内已有一些相关的碳核算指南,但各套标准有所分歧,也未能完全与国际接轨。因此,在邱慈观看来,建立统一的碳核算标准是做好碳排放披露的前提,而做好碳核算、碳披露以及碳减排规划更是碳中和的前提。这好比人在减肥前,先要用秤去量一下体重。如果连自身体重都不知道,就谈不上瘦身规划了。
建立一套完整的碳排放核算标准并不容易,所幸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全球开始意识到气候变化已是人类必须面对的问题,从而启动了制订碳核算标准的工程。
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世界资源研究所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在前后十多年间里推出了三套碳核算标准。第一套是项目温室气体协议和指南(Project Accounting Protocol and Guidelines),第二套是企业温室气体计算和报告标准(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s)。第三套是《企业价值链(范围3)核算与报告标准》(Corporate Value Chain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在制定上最难,直到2011年才推出。至今它们仍然被公认是全球最权威的碳核算标准。
近年我国也在加快建立统一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及披露标准。例如,2022年8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等共同公布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依据《方案》,我国到2025年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全面提高,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可靠数据支持。
既然国内的碳核算标准仍在建立中,那么,对于现阶段的中国企业而言,碳核算可以先从哪些关键工作做起?如何能将企业碳核算衔接上企业净零目标?
邱慈观认为,这个工作也有一些思路可寻,可以借助国际上2021年出炉的科学碳目标推动方案(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的企业净零标准来规划。这个规划包含四步。首先,企业要制订短期的碳减排目标,但这个5年到10年内的减排目标必须和国家的碳中和目标相衔接。其次,企业要制订长期的碳中和净零目标,在2060年前将碳排放降到一个非常低而不能再消减的水平。第三,企业在转型期间必须采取超越价值链的减排行为,不仅要把范围三排放降到零,还要致力于气候投融资。第四,企业对于没法再消减的剩余碳排放,要以碳移除和碳封存等方法来消减之。
企业启动工作以后,也要知道碳核算并非一蹴可及,特别是范围三价值链的碳核算,需要长时间才能累积完整的、高质量的数据。当企业做好碳核算后,国家才能有精准的碳数字。
事实上,国内早在2019年、2020年就已针对发电行业启动了碳排放的量化与数据质量保证的过程,为2021年7月上线的全国碳交易市场做准备。但依据国家规划,目前“十四五”期间只对发电业的碳排放进行管制,以后再在这个基础上循序渐进,进一步管制全部的八大行业,包括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换句话说,从国家立场,必须顾及碳排放管制的成本和效益,在两者之间求取平衡。否则立马把八大行业碳排放全部进行管控,既难以管好,也可能会产生负面经济效果。因此,循序渐近是合理的思路。
总的来讲,我国碳核算及碳披露已经上路了,但这对国内企业是新征程,需要在学习曲线上努力前行,我们要给企业一些时间。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EU ETS)的第一期是从2005年开始,欧洲企业在之前就开始碳核算及碳披露,至今已经18年,而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也步入了第四期,相当成熟了。相比之下,国内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刚站上学习曲线。
校友马斯克的反ESG行动
邱慈观教授拥有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的博士学位,是国内较早开始研究ESG的学者。有趣的是,特斯拉的老板埃隆·马斯克也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大学,但他却是不折不扣的“反ESG人士”,先后发布“ESG就是一场骗局”、“企业ESG评级是魔鬼化身”等言论。
马斯克言论相对应的背景是美国的反ESG风暴。过去一年以来,美国有二十多个州掀起了强烈反对ESG投资的声浪。
不过,邱慈观认为,这并不表示全球在ESG问题上倒退了。ESG分成企业端的ESG实践和投资端的ESG投资。以ESG投资而言,它在上世纪70年代崛起,背后反映了投资社区的社会关切和文化价值观,其中包括消费者意识的觉醒、全球供应链下的劳工标准、生态环境的保护、董事会多样性的要求、伦理底线的保障等。这些时代里的ESG关切同时演变出七种ESG投资策略,也形成了各种ESG投资产品。
整体而言,ESG议题下的具体关切点虽然会随着时代的基本面改变而改变,但ESG的正面价值导向发展趋势并未改变。这里并没有出现ESG历史的逆流。
至于马斯克为何反对ESG,这和他本人个性有关。
邱慈观表示,虽然和马斯克同为校友,但至今世界上大概很难找到第二位马斯克,在成为世界首富后,不仅没捐一分钱给母校,还大唱”大学教育无用论”,表示母校没有让他学到什么,他要自己创办一家完全不同的大学。
马斯克无疑是个天才,但天才常有狂妄的特点,其中包括反教育、反规范。马斯克的创新力比所有人都强,如果他抛不掉规范,可能他也没法创新。但同时特斯拉也没认真做ESG,它的ESG评级很糟糕。
特斯拉的ESG评级里最糟的是公司治理”G”,因为它的董事会不透明,独立性很差。马斯克把自己做绿色餐饮的弟弟、朋友拉进董事会,后来遭受批评,才象征性地找了独立重事。
特斯拉在社会“S”方面也做得不好。马斯克总认为自己最厉害,对员工不够尊重,劳资关系处理得不理想。“S”里还包括工厂安全和产品安全。但马斯克讨厌橘红色,不准特斯拉在工厂里的危险区放置橘红色的警戒线。另外,特斯拉的无人驾驶车一直出纰漏,引起产品安全疑虑。
不过,特斯拉在环境“E”方面表现的不错,因为它做新能源汽车,大幅降低了范围三碳排放。对于汽车行业,最主要的碳排放为范围三,这是消费者使用产品时汽车燃油产生的碳排放。
另外,特斯拉在ESG披露方面也有很大的改善空间。它第一次出ESG报告是2018年,至今已出了四年,内容的水平很一般,欠缺深入的讨论和前瞻性视野。
目前,在美国反对ESG的,基本上都是以石油生产州、共和党主导州,比如德州。他们反对ESG的理由本质上和马斯克相似,极可能是出个人利益的原因。以德州而言,它反ESG是因为它生产石油,但ESG要推动碳中和,要投资人剥离化石燃料股,这就和德州的利益相违背,也造成德州要反ESG。
德州有自己的公募基金、养老基金,当它们发现目前的ESG标准是剔除化石燃料股,那么它们无疑在打击自己州最重要的产业,肯定不能接受,这里面牵涉太多的政治利益。
当然,在对ESG看法分歧之际,依然有人坚持ESG理念。邱慈观与“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孙女凡蕾莉·洛克菲勒相识,她是洛克菲勒兄弟基金的理事主席,邱教授曾请她给学生做过演讲。令邱慈观印象深刻的是,洛克菲勒家族以石油起家,洛克菲勒兄弟基金进行投资时却站在ESG投资的最前沿,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价值的立场来选股。换言之,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从气候变化的角度反对化石燃料,支持将组合中的化石燃料股剥离。同时,在洛克菲勒家族全体子孙多年严肃的讨论下,最后决定将祖辈留下来的股票出清,仅留下象征性的1%作为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