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王与王傅的彻底对立关系。除了上述宗王与王傅彻底联合的特殊情况外,还有二者冲突矛盾尖锐的情形存在,期间最为激烈事,为云南王傅谋杀宗王事。
至元四年(1267),忽哥赤初封为云南王,忽必烈对忽哥赤寄予重望,此举不仅意味着宗王王府机构最基本形态的出现,也说明此时的云南王府和行省六部几乎合二为一,忽哥赤在形式上成为地方军政首脑,总揽大权。此类合二为一的行省宗王机构便消失了。
对此,结合《张立道传》的记载,宝合丁“赂王相府官无泄其事”,最后“王府官尝受赂者皆伏诛”,说明参与谋杀忽哥赤的王府官员可能并非王傅阔阔带一人。至于出现王府官杀害宗王事,结合忽哥赤的分封情况,大体可见其原因。
忽哥赤开府云南虽奠定了宗王王府机构的基本形态,但此体系并不成熟,王府与地方官署合二为一,这不仅会出现上述宗王总揽权力的现象,还可能会导致宗王对王府官员控制力度不足,因其王府官尤其是王傅不仅是朝廷委派的内任朝官,此时又兼具地方实权官员的性质,使得其与宗王的从属关系进一步被冲淡,一旦宗王倒台,对其影响相对较小,所以与其他地方实权派谋求更大的利益以至于毒杀宗王也就有理由了。
此外,对比张立道的经历可以看出反证这一点,王府中虽然有与宗王离心的势力存在,但也有如同张立道此类的忠心人物,其与宗王的隶属关系较强,不易受到地方实权派的收买,因此没有背叛,反而尽力帮助朝廷捉拿叛臣。结合安西王相府王相早期皆为汉族士人充当事,张立道为世祖旧臣,与担任王相的商挺、李德辉、赵炳有着很大的相似性,换言之此人是世祖派往忽哥赤身边进行辅佐的,叛臣伏诛后世祖对张立道说,“汝等为我家事甚劳苦,今欲事朕乎?事太子乎?事安西王乎?惟汝意所向”。此言便可看出,忽必烈及分封诸子对于此类王府官的态度。
宗王与王傅的相互依存与制约关系。除上述两种宗王与王傅的极端关系外,大多数情况下宗王与王傅的关系随着二者的隶属程度呈现不一样的表现形式,当王傅与宗王的隶属关系强时,王傅则会着力维护宗王,甚至于对抗朝廷,争取利益最大化,当二者隶属关系弱时,王傅则充当朝廷监视和控制宗王的工具。
比较典型的例子可见安西王府,至元十六年(1279),安西王忙哥剌死,同年秋,王相府告称有四川宣慰司虚受军功者,王相赵炳入京见世祖,“询及民间利病”,“炳悉陈之”,十一月,赵炳状告陕西运司郭同知、王相府郎中令郭叔云盗用官钱,“窃弄权柄,恣为不法”,因此时王相府尚未撤销,四川、陕西军民事仍归其管辖。
赵炳由京师返回王府后被嗣王(阿难答)囚于平凉北崆峒山,后被毒杀。赵炳为忽必烈旧臣,自其被命为安西王相便治理王府吏卒不法之人,其后又因状告王府官员而被杀,足见其作为世祖特使监察安西王的使命以及与宗王的对立关系。以至于忙哥剌死后,忽必烈以“年少。
至元三十年(1293),铁赤、脱拖木儿、齩住、拜延四人,并为安西王傅,李治安先生认为此四人不来自朝廷委派,援引秦王按摊不花“所署王傅”事,个人认为此观点有待于商榷,史料所见王傅虽有宗王推举,但都经过了朝廷确认,不能说未经朝廷委派,只能说此王傅因经由宗王推举,故称“所署”。
成宗二年(1296),安西王傅铁赤,脱铁木而(脱拖木儿)等复请立王相府,此史料中,安西王傅极力维护安西王的利益,两次请命妄图恢复忙哥剌时期安西王广大的统辖范围,相较于王相赵炳,此时的王傅与安西王完全是站在了同一边,估计这些王傅是由阿难答“自署”推举,因此二者隶属关系强烈,为其利益奔走。以上安西王傅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隶属关系下表现出了对宗王完全不一样的态度,类似的例子还可见其他宗王。
元贞元年(1295),济宁王蛮子台与囊加真公主请于朝,创建城邑,大德元年(1297),名为全宁路,是为弘吉剌部藩府。按《张公先德碑》、《张氏先茔碑》所记载,张应瑞时为全宁大家,“故隶籍”,纳陈那颜擢其为宿卫,“事必咨问”,以至于“子养之”,后纳陈病,张应瑞细心照顾其三年之久,纳陈叮嘱其子们勿要忘记。其后斡罗陈嗣位,其弟叛变,劫走斡罗陈与张应瑞,虽张应瑞舍身救主,愿“从主于地下”,但未成。
大德十一年(1307),琱阿不剌嗣位,加封鲁王,王府置僚属,因张应瑞劳苦功高,“以为请”,“锡命”王府傅。以上史料可见,弘吉剌部初设王府属官时所设立的王傅来自于其藩府旧臣,身份曾是封君养子,虽经过了向朝廷申请和“锡命”加以朝官的步骤,但无疑实际运作中王傅与宗王的人身隶属关系是很强烈的,宗王通过举荐近臣担任王傅并封赏其亲属的方式让其站在自己一方,以减弱朝廷的干预。
类似的例子还有《信都吴氏世德之碑》《渤海郡夫人王氏墓志铭》,吴绎“以皇子宁王教”见世祖,“宿卫扈从五六阅年”,大德元年(1297),被任命为宁王傅。可见吴绎因宁王赏识而推举入官,其后又担任了宁王王傅,其与宗王的关系虽不如上述张应瑞亲密,但也算是旧臣之列。
另外,王傅积极维护宗王利益的行为也可见于其他史料中,《至正条格》曾记载后至元四年(1338),赵王位下民户向其缴纳“军需家口钱粮”时,由于路途遥远,盘缠高昂,赵王王傅遂不遵省部“恃赖投下、蹈习旧弊”,将粮食折合中统钞征收,“每岁差官催取”,此王傅与赵王之间的隶属关系为何如此之强,由于史料阙如,暂无定论,但赵王为汪古部驸马封王,与前文弘吉剌部以其部民推为王傅应有类似之处,故而积极维护宗王利益,甚至不惜反抗朝廷章程。
与上述相反的例子可见《元史·董俊传》以及元人吴澄撰《董忠穆公墓表》。王即遣其傅讯文用。不肯顺王意。后王傅将其言传达至宗王,宗王表示顺服,“郎中持此心事朝廷,宜勿怠”。这两类事例中的王傅,一是宗王旧臣养子或所举官吏,因出身和宗王的厚待而时刻维护宗王利益,甚至可以生命相抵,一是皇帝亲派,与王府其他宗王自属的官吏明显意见不一,在涉及宗王在镇戍地区利益时并未出力,而是对同属于“天子所遣”的省臣更加青睐,帮助其限制宗王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