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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实行丁忧制,是因为丁忧制对维护统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丁酉制度虽非起源于唐代,但丁酉制度成熟于唐代,为官阶层普遍沿用。唐朝之后的朝代。同时,以安史之乱为基础,将唐朝分为前期和后期。前期国力强大,中央权威稳定。唐朝末年,中央政权日趋衰落。
实施丁优制度的目的
丁忧的本质是孝,孝被认为是做官的优良品质之一。武周胜利年间(698-700年),永州人袁让以孝道着称于世。武则天召他为太子四一郎,在朝见时对他说:“既能忠于家庭,就得忠于国家,既受此位,自知所欲。”不如帮我儿子孝顺。”袁让被武则天称赞孝顺无双,武则天相信袁让可以是他父母的儿子,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帮助太子。
正因如此,在唐朝,孝道是朝廷选拔人才的依据之一。所谓“忠臣必在子”,于是唐朝在科举考试中设立了孝、廉、孝两个科目,以征集孝道。领主维持统治秩序。季庆阳在研究唐代孝与官的关系时指出,唐代不仅以孝选官,而且以孝制官,即孝也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标准和用人标准。
官为“士、农、商、商”四人之首,既要对其他阶级负责,又要为其他阶级树立道德榜样,以德为先。丁佑作为孝道的内容,在官吏之间得到践行,能够在社会上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唐朝政府评价官员时,以自身品德和政绩作为重要标准。
唐代评官的依据是“四德二十七”。其中,“四德”之首是“德义”,即做官的要弘扬德行和正义,以身作则。《二十七桥》第十四条是“礼义兴行,去下属,最在政教”。在《唐代官员父母守丧与解官制度的特点》一文中,金正直指出,丁忧客观上解决了唐政府官缺人选过多的问题。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唐朝官员人数不断增加。
由于公务员人数的扩大,许多中下层公务员的大部分公务员生涯都在等待选举中度过。那段时间只有四位官员出任,这应该是大多数中下层官员的公平代表。的确,唐政府大力推行丁酉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官缺与官少的矛盾。
唐代丁酉制度的推行
与前朝相比,唐代开始全面推行丁酉制度。但是,唐代丁酉制度的推行也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以安史之乱为界,唐朝丁酉制度的推行,在前期和后期有所不同。唐朝建立之初,面临着大量废墟等待重建的局面,而此时官员人数少,对提拔丁忧并不积极。当他们的父母去世时,大多数官员都会想使用它们。
虽然在武德二年(619),高祖颁布了“被父母所杀的文官,将被辞去”的制度。“臣服丧者,皆败。武德七年(624年),唐朝基本实现统一。高祖下诏说,武将死了,丁佑也要上吊。
据考证,从高宗到宣宗时期,多情启辉的份额逐渐下降。这是因为,一方面,随着隋末动乱以来国力逐渐恢复,吏事不似从前繁忙,国家政务对臣的依赖程度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在此期间对《永徽律疏》的修订和《开元礼》的编纂,《唐律》和《唐礼》成为丁优制度实施的坚实保障。
《唐律》强制官员必须按照丁忧的规范,惩处丧亲、丧亲、丧亲、丧亲、丧亲、丧亲、丧亲等违法行为他生来富贵,父母双亡,想做文员。但是,《开元礼》是一种正式的祭祀仪式,有别于魏晋南北朝的私写。正式的仪式更容易执行。《开元礼》确立了丁佑葬礼期间官场生活的基本需求。丁酉制度在礼法的有效保障下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
虽然这一时期奇符的份额在下降,但当时的风气依然以奇符为傲。武周时期,丁牧的监察御史谢挽恐辞官。由于谢万熟知边疆事务,武则天想恢复他的官职,派他去西域安抚。谢万抗拒叔孤之言,请求终旨。武则天对谢婉的孝道表示赞赏,下诏嘉奖。诏书上说:“静以得名,求万世眷顾。只启习,赏光学。”
安史之乱后,唐朝的局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央集权的影响力下降,部分封建城市与唐廷的斗争时有发生,增加了这一时期的复辟比例。据李玉婷统计,在恢复唐朝的官员中,晚唐的占比高达65%。此外,晚唐的旗服与初唐相比也有不同的特点。
唐初,恢复官员的主动权掌握在朝廷手中。唐朝后期,一些封建城市由父子继承。权力交接完成后,朝廷只能被动的收复他们,承认他们权力的合法性。不过不管怎样,唐代丁忧制的推行还是比较好的。据笔者搜集的史料,丁忧年间完成丁酉制度的官员有387人,被拐卖的官员有176人。其中第一个是最后一个中的第二个。倍。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的丁酉制度起源于先秦时期,秦汉统一后才在官吏中实行。不过此时丁忧在群臣中的影响力有限,只是官员的个人行为。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丁忧有了长足的进步。首先,先秦以来的五服制度在魏晋时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服役中母纪律的提高,这意味着丁忧的正式时间发生了变化.会很长。
其二,魏晋南北朝开始在国家层面实行丁忧,只是因为当时国家还是分裂的,丁忧制度并没有在官吏中全面推行,很大一部分丁忧官复兴。唐代是丁酉制度大发展的时期。可以说,到了唐朝,丁酉制度不仅成熟了,而且趋于定型。
丁忧在唐代的发展,体现在它在继承魏晋历史潮流的同时,从国家意志上巩固和贯彻了丁忧发展的成果,使丁忧成为你与官员的个人命运息息相关。总的来说,唐朝丁酉制度的推行情况还是不错的。唐朝以后,基本沿袭唐朝的丁酉制度,略有改动。
对于官员来说,丁忧意味着仕途的暂时停滞。如果官员情绪平复,不用等三年再任官,视官位而定。如果官还没有平反,则需要完成三年服丧制度,当上太监后,官宦情势后,再授官职。此外,官员在葬礼上的表现也会影响他的仕途。
丁佑仕途
对于仕途没落的官员来说,丁忧将失去一次升官的大好机会。到德宗贞元末年,京兆府三元令王勃得到京兆尹李适的治理和嘉奖,并推荐他到德宗。当“德宗将升为近”时,王勃以母亲去世为由拒绝了官职。在位期间,丁酉德宗去世。接近官方的机会。
毕竟,为丁友谦而改仕途的官员少之又少。因此,大多数公务员生涯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官员,上任后将难以再上任。缺乏重新分配到办公室。
中下层官员的受选
丁佑为官后,朝廷视官情再授新官职。无需竞选的中高级官员通常在获得官方许可后立即获得新职位。需要选举的中、下级官员,必须在诏书下达后,赶赴京城,报知吏部或兵部,参加选举,才能获得下一任官职。
所以,一般来说,丁忧对需要选举的中下层官员的影响力更大。翻阅史料不难发现,无论是正史还是墓志铭,很少有官员在朝廷任职后需要参选的记载。少数会记下“侍从试君,从俗调”、“宜选京师”,更贴切的词条是“调”、“调”、“择”等。
在史料中,经常看到需要举行选举的中下级官员在担任阙氏后被授予官职。关于唐代维持选举的年数,《新唐书·选举下》记载:“每年选举一次,从第一次选举到十二次选举,次数由官员的素质决定,这将随其功过而增减。”
由此可见,选举的剩余年限是由官员的职位高低和官员在任时的政绩决定的。唐朝中下层官员在仕途上,选举的时间比在任的时间还多,这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如果丁佑这个中低级官员辞职,无疑会缩短他仕途中有限的为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