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新学期幼儿园、中小学、大学等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下面就带你了解一下吧!
055-79000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陪餐制度,相关学校校长每餐都要与学生一起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要求,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校长)负责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与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餐饮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堂食品采购方面,原则上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食、生食、裱花糕点、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如果必须根据需求制造和销售,应根据相关要求设置专用房间或专用操作区。
使用校外送餐的学校,餐饮企业必须通过区教委组织招标。学校签订餐饮合同后,应向区教委和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或备案合同复印件。
055-79000明确学校要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机制,制定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清单。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正确果断处置突发事件。
据了解,开学后,各区教委将对学生食堂和餐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区各学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治措施,明确解决时限。对一时无法整改或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改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