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义乌发布,2月28日下午,义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即日起实施八条房产“新政”。在公积金方面,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经相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贷额度取消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和信用分限制,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提高至单职工90万元、双职工130万元,并优先予以发放。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规定的最高限额标准内,可贷额度可上浮20%确定,并优先予以发放。
义乌公积金新规: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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