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教育部将探索依法治理“校闹”机制,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健全依法办学法律服务和保障体系。下面小编怎么了解一下!
“学校的烦恼”,一个在社会上流行了一段时间的术语,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热词。因为学校闹事的存在,学校承担了不该由学校承担的责任和压力,导致不敢正常开展课外活动和批评教育学生。
去年底,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举办的“依法打击‘校闹’,加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对口协商座谈会上,政协委员刘茹介绍,各种设计翻新的‘校闹’,让学校惶恐不安,如履薄冰。为了逃避责任,一些学校采取了取消长跑和体育课等“坏政策”,甚至在课间将学生囚禁在教室里。就这样,一群风华正茂的少年被关在笼子里,处于“被囚禁”的境地,成为毫无用处的“花瓶”。这些因噎废食的“舶来品”校规和“惊世骇俗”的校规,不仅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也影响着祖国的未来。
“学校闹事会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全社会要形成共同的理念、共同的思想、共同的价值观:把净土还给学校一方,让老师安心教书,让学生安心读书。”
此前,委员们在调研中也了解到,现实中,“校闹”往往伴随着堵校门、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缠校领导、占用办公、教学场所等违法、过激行为。
据媒体报道,成都某私立学校一女生深夜在宿舍楼上摔倒导致骨折。家长不仅向学校索要治疗费,还向家长索要陪护费、误工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安徽宿州某中学一学生上体育课突然倒地失去意识。体育老师赶紧拨打120,让其他同学一边给他做心脏复苏一边通知班主任和校领导。不幸的是,医院仍然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家长堵住学校大门,甚至放上花圈和横幅.
在中国的传统中,老师是很受尊敬的。然而,近年来,一些学校和教师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被置于风口浪尖,不得不承受巨大的压力和批评,有的甚至被迫中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这种行为伤害了学校,甚至伤害了老师。
面对“学校的烦恼”,校长大概是最头疼的一个。2017年,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研究”课题组公布了一组数字:通过对29个县区1596名校长和76811名家长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94.2%的校长需要家长的理解才能选择,远高于其他选项。
至于家长,有41.4%的人认为学校必须负责。其中,即使能获得全额赔偿,也只有23.6%的家长感到满意。
如何化解政府担心、社会担忧、教师寒心的“校闹”矛盾?如何构建公正透明的处置机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家校纠纷?
面对“学霸闹事”的频发,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担心强制措施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稳定大局。最后往往是学校或者教育主管部门花钱,在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协调下,把事情办得简单一些。
政协委员皮认为,应该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
据了解,很多省区一直在探索出台维护学校安全、治理“校闹”的地方性法规。贵州、江西、湖南等省相继出台相关规定,将事故预防和处理规则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日前,山东省颁布《学校安全条例》,将围堵学校、扰乱教学秩序定为违法行为,为当地预防和解决“校闹”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8年《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修订案)》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其中,5种“校闹”被认定违法。
修正案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列五种方式表达意见和诉求,都将被视为违法。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教职工和学生或者非法限制教职工和学生人身自由的;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太平间;封锁或者进入学校扰乱教育教学活动的;侵占或者损坏学校校舍、设施和设备;故意作虚假宣传报道或者制造、散布谣言的。
此外,条例修正案还明确了学校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因校外第三人侵权;学生自杀、自残,或者迷路;因学生特定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学生、学生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未告知学校且学校无法预见的;在对抗性或危险性的体育比赛中偶然发生的。
专家呼吁加快立法进程,推动制定上位《学校法》,地方政府根据治理经验和特殊情况出台细则。此外,政府部门在完善社保、医保等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同时,执法部门也应对各类“校闹”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还学校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