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视带给我们的便利和愉悦,正在慢慢被繁琐的付费、恼人的广告以及复杂的操作所淹没。
北京某互联网大厂设计师海皮,已经对电视失去了耐心和希望。
“那玩意,一层套一层的,还整俩遥控器,谁用都费劲。我有时候想分享一些好看的电视剧给爸妈,传递一些年轻人的想法,但他们不太会用家里的智能电视,对于选择App之类的操作完全没概念,最后只能放弃,看卫视上的节目,思想好像也就被限制在那个范围了”。
日积月累,海皮不断追着最新的节目,父母还在守着2018年播出的《正阳门下的小女人》,两代人在这方面也就慢慢失去了共同话题。
海皮的反感背后,一头是国内许多家电厂商和视频平台,对电视端内容付费业务、广告业务更大的开拓力度和更高的盈利期待,另一头是在吐槽和失望中和电视渐行渐远的消费者。
智能电视,套路太多了
90后某大厂公关以琳,也对现在的电视有很大的意见。
她记得有一次打开了一集《非诚勿扰》给老人看,但因为家里只有网络电视,老人不知道怎么操作,一集播完画面就结束了,接下来一整天就只能守着广播,等年轻人下班才能调出第二集继续看,她很难想象空巢老人怎么解决这种问题。
让以琳生气的还有广告,“去年618花五千多块买的小米电视,结果发现自带的广告实在有点过分,只要一小会没有操作,电视画面马上就会切换成锁屏广告,简直无孔不入。”
除了操作复杂、广告繁多,智能电视层层收费也让许多人叫苦不迭。
诗冉告诉市界,自己用的是老牌的创维电视,充了会员后,发现给小孩看节目还需要开通另外的亲子会员,而自己还有一个爱奇艺会员,再加上广电光猫一年500元的套餐,前后一共就有四层收费了。
然而即便花重金买了会员,依然存在难以使用、需要重复收费的情况。
比如今年1月份有网友在投诉平台表示,自己买了芒果TV全屏会员后,在海信电视上登录芒果TV电视端,发现弹出的是聚好看的账号,无法使用已经购买的芒果TV会员。随后有芒果TV官方客服回复称,“乐视、海信、夏普电视端下载的芒果TV是定制版,只能登陆该定制账号,芒果TV的账号不能直接登录使用。”
截至2023年2月23日,黑猫投诉平台关于“电视会员”的投诉共有7794条,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刷新,不仅让人感叹,一台智能电视,到底有多少套路?
事实上,在电视上随便点开一个节目,基本都需要开通会员才能观看,而根据电视品牌和节目来源不同,对应的会员种类也各有不同。
一种是不同电视厂商推出的自家会员,比如海信旗下的聚好看、TCL旗下的企鹅影院、创维旗下的酷开系统,大多是由电视厂商和至少一家视频平台合作提供,但通常不包括对应视频平台所有内容,少儿、体育类节目也需要另外开通会员,包年价格均在数百元。
第二种就是诸如腾讯、爱奇艺、优酷等平台的会员,除了针对手机、电脑、Pad能够使用的会员之外,还有一种价格更高的模式,能够涵盖电视端的使用。据统计,几大主流视频平台首次开通这类会员的包年价格,在178元至278元之间,次年及后续连续包年价格则提高到348元至488元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各家会员自动续费服务协议中均有提及,平台方后续有权上调会员价格,比如从2021年12月到2022年6月,爱奇艺、优酷、腾讯、芒果TV等视频平台就经历过一波集体涨价。
除此之外,如果家中有长辈想看传统卫视节目,那么还需要配备一个广电机顶盒,各地收费标准不一,每年收费大概在200元到500元。
这样算下来,如果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想要畅通无阻地在电视上看各种节目,在非首年价格的情况下,一年下来至少要两千多元,而这已经相当于市面上一台50寸智能电视的价格。
知乎上网友编的一则口诀颇为应景:一台电视,两个遥控,三十秒开机,四十秒广告,五种会员,六七成看不了,八九成找不到,十分难受。
不断加剧的矛盾
硬件越来越不赚钱、靠广告和内容付费提高收益,似乎已经是发展多年的行业趋势,但这一切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贾跃亭与乐视搅局电视行业或是一个起点。
2012年,乐视率先在电视行业提出“硬件免费+内容付费”的概念,类似于国内运营商早期推出的“充话费送手机”活动,将当时智能电视的价格硬生生拉到了成本价以下。
2013年10月和12月,乐视分别发布和发售了50寸电视S50、39寸电视S40,售价分别为2499元和1499元,比当时市场上主流电视同尺寸价格低了许多,后者更是被描述为“杀死所有30+寸电视”的一种做法。
此后一段时间内,低价的乐视电视可以说是势如破竹。
到2016年,奥维云网数据显示,当年4月份全国电视销量 374万台,乐视就以71万台销量占了19%的市场份额,为全行业全渠道的销量第一,比第二名高出整整25万台。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从乐视开售电视的2013年开始,四川长虹、创维集团和TCL电子三家上市公司,旗下电视业务合计收入都出现了增长放缓甚至有所降低的情况。
坐以待毙显然并不明智,梳理年报会发现,降价和重视互联网运营,成为电视厂商们普遍采取的两种方式。
一方面,它们开拓更具性价比的子品牌参与激烈竞争,以此保留主品牌的高端形象。比如创维2013年推出的40寸和58寸酷开电视,售价分别为2999元和5999元,也比如TCL 2014年和腾讯合作推出的一款40寸TCL微信电视,售价在2300元左右。
另一方面,电视厂商意识到内容付费模式下,自己在其中可扮演终端渠道角色,于是逐步重视起包括广告、付费内容在内的互联网运营业务,比如海信旗下的聚好看、创维旗下的酷开、TCL旗下雷鸟科技,都在2016年左右开始快速发展。
截至2021年末,创维酷开系统累计覆盖智能终端数达到1.18亿,TCL旗下雷鸟科技的ARPU(每用户平均收入)则可达到76.2港元。
虽然乐视在激进的模式下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给电视行业留下的印记却是深刻而持久的。
更重要的是,除了电视行业利润不断被压缩,2020年以来,国内和全球范围电视零售量陆续出现同比下滑的拐点,“量价齐跌”的局面进一步形成,行业面临的是相比以往更艰难的处境。奥维云网数据显示,2021年彩电行业利润率只有1.8%,远低于传统家电和智能手机等产业。
在此背景下,电视厂商亟需在传统业务模式之外探索新的路径,包括发力毛利率更高的广告、内容付费等互联网业务。
以创维集团数据为例,2021年其智能电视业务创收225.65亿元,按照1.8%的利润率计算,只有约4亿元利润,而同期创维旗下酷开系统带来的网络增值服务收入达到12.34亿元,即便只按50%的左右毛利率计算,这部分业务利润也能达到至少6亿元,更不要说互联网业务毛利早就超过手机和IoT业务的小米。
Wit Display分析师林芝认为,2022年随着面板价格下降,电视厂商存在一些降价销售、恶性竞争的情况,硬件利润依然很低,反而凸显互联网运营业务的利润贡献。
另一边,许多视频平台也在互联网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不再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其野蛮发展、扩张,反而逐步表现出更多对经营利润的要求。
消费者感受到的直观变化是,以国内首部付费网剧《盗墓笔记》上映的2015年为分界线,在此之前,免费看剧、看电影是一种常态,在此之后,视频平台开始进入付费时代。
尤其从2018年开始,互联网公司陆续面临用户增速放缓、业绩增长失速的问题,而疫情后的2021年,“裁员”成为包括视频平台在内多家互联网大厂的关键词。
在此背景下,进一步开拓电视端口付费内容市场和广告市场,很容易成为厂商们拓宽收入来源、提高盈利能力的一种更为简单且快速的方式。
前不久爱奇艺发布的2022年财报数据显示,其在长期亏损之后,终于首次实现了非通用会计准则下的全年盈利。
2023年1月开始,爱奇艺开始限制部分投屏功能,有分析认为其是为了将更多使用手机投屏功能的用户,转化为为电视端内容付费的用户,在缝隙里争利润。
虽然这种变化引来众多用户不满,目前已经停止相关限制,但无法改变的事实是,智能电视已然成为各方都想从中获益的端口之一,用户则在付费套路和广告轰炸中成为受伤颇深的一方。
出路在哪儿?
很大程度上,消费者在电视行业不断竞争中习惯了越来越低的价格,又在互联网行业市场博弈过程中享受了免费内容的红利期,但往往很难意识到低价电视需要以更多增值付费和广告作为代价。
这背后固然有电视厂商和视频平台的压力和无奈,但不管是硬件利润被挤压,还是视频平台寻求盈利,后果都不应该完全由消费者承担。
针对智能电视如今的一系列问题,人民日报评论称:“会员已充再充、广告无法关闭,智能电视如何留住用户”,近两年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也陆续发布了相关倡议和通知,但收效甚微,往往只在短期内起到一定缓解作用。
家电行业分析师刘步尘认为,“智能电视‘套娃式’收费的问题,究其原因,既和电视企业普遍盈利能力不如白电企业、经营压力较大有关,更和智能电视自身的盈利模式有关,只要这个盈利模式不改变,即使今天整治了,明天也会死灰复燃。”
至于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产经观察家、钉科技创始人丁少将认为,未来在电视端口以一个账号的形式对所有平台内容进行打通,或是一个关键的步骤,如此即可避免割裂感和层层付费;此外电视厂商也需要推动一定的高端化进程,保证自己在硬件端有利可图,才能不把内容付费、广告等后项运营收入作为主流收入。
同时,以老年人为代表的不熟悉电子产品的人群,也亟需电视厂商和相关内容平台拿出更简洁易用的系统。
但另一方面,家电行业分析师刘步尘也表示,消费者同样也需要逐步培养更强的内容付费意识,“用户在买低价电视的时候就应该有这样的思想准备:购买超低价电视是有代价的,购买成本低的产品,使用成本必定高。”
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炜告诉市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电视厂商是有义务在销售电视时,以更加明显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后续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收费项目和需要接收的广告程度,并赋予消费者拒绝观看开机广告等内容的权利,否则或将不当限缩了消费者选择权的范围。
但针对智能电视厂商强制推送开关机广告的行为,当前没有形成足够的制约规定及强制处罚措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的力度不足以形成充分的惩戒力与威慑力。
消费者若欲维权,可先与商家沟通去除广告打扰,若被拒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并及时保留证据。同时,可向广告监管司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投诉检举,通过行政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厂商业务或者撤销经营许可证。均无果的话也可以选择司法途径维权。
CSM(中国广视索福瑞媒介研究)电视收视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全国观众平均每人每天收看电视时间从165分钟逐年下降至2019年的124分钟,2020年因为疫情才小幅回升至132分钟。与此同时全国日均观众到达率(即收看过1分钟以上的受众比例)也从2013年的64.8%不断降至2020年的48.9%。
各方作出改变都不容易,但如果没有人迈出这一步,电视大概率还会不断失去它的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