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解释下“髡刑”,我看了很多答主的回答,部分答主说“髡刑”就是把全身毛发都剃光的一种刑罚,但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说文解字》言:“髡,剃发也”,“髡”的意思就是剃去头发,《左传.哀公十七年》曾记载着这样的一件事情:“见己氏之妻发美,使髡之,以为吕姜髢”,就是当时的卫庄公见别人的妻子头条很漂亮,于是就让人将她的头发剪下来,给自己的夫人吕姜作为假发。这里的“髡”就是剃发的意思。
“髡刑”作为刑罚最早见于《周礼》,《周礼.秋官司寇》载:“髡者使守积”,不过据东汉经学大师郑玄所言:“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宫者,宫之为翦其类,髡头而已。守积,积在隐处宜也”,就是郑玄认为西周时期,“髡刑”最初是用来替代“宫刑”的刑罚,且只适用于姬姓贵族,即断长发为短发。同时受到“髡刑”的人还要服劳役,即“守积”。而服劳役的时间据东汉经学家郑众所言:“髡当为完,谓居作三年,不亏体也”,就是要服三年的劳役。
春秋战国,“髡刑”不再局限于姬姓贵族,开始广泛应用于民间。《楚辞·涉江》载:“接舆髡首”,接舆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隐士,非贵族,他在楚国曾因某事遭“髡刑”。
秦时,据《云梦睡虎地秦简》中的“法律答问”载:“擅杀、刑、髡其后子。”及“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勿听”等所载,西周时的“髡刑”依然被沿用,且也是应用于全国,不局限于贵族。
同时秦时,“髡刑”也不再是替代“宫刑”的刑罚,它开始成为服劳役刑的囚犯的“标配”刑罚。《太平御览.刑法部》载:“秦始皇遣蒙恬筑长城,徒士犯罪(亡)依(止)鲜卑山,后遂繁息,今皆髡头衣赭,亡徒之明效也”,就是始皇帝当年让囚犯去北方修长城的时候,会将他们全部剃除头发,以此来防止他们逃跑。如淳也曾言:“论决为髡钳,输边筑长城,昼日伺寇虏,夜暮筑长城”,就是秦代黥为城旦者,皆要剃发并戴囚具,然后白天负责侦视边防动静,晚上负责修筑长城。
汉时,对于“髡刑”皆基本延续秦制,就是对于要服劳役刑的囚犯基本要实行“髡刑”。当然与秦不同的是,汉时也有一些囚犯是不用处以“髡刑”的,《史记》载:“汉令称完而不髡曰耐”,即只需剔去鬓鬚,可保留头发。
此后“髡刑”在魏晋南北朝都依旧存在。如《晋书.刑法志》载:“死刑三,髡刑有四,完刑、作刑各三”;《唐六典》记载《晋律》亦言:“其刑名之制,大辟之刑有三:一曰枭,二曰斩,三曰弃市。髡刑有四:一曰髡钳五岁刑,笞二百;二曰四岁刑;三曰三岁刑;四曰二岁刑。……弃市以上为死罪,二岁刑以上为耐罪,罚金一两以上为赎罪”。
不过自南北朝后,“髡刑”作为一种刑罚的历史就终结了,据沈家本先生考证所得:“北齐流罪髡而刑罪不髡,与古制异。完之名,晋以后无明文,当已废除。至北周以后,并无髡之名,盖亦废之矣”,自北周后,“髡刑”就不复存在,已消失在律法之上。
而后,如《隋书.刑法志》:“其刑制为十五等之差:弃市已上为死罪,大罪枭其首,其次弃市。刑二岁以上为耐罪,言各随伎能而任使之也。有髡钳五岁刑,笞二百收赎绢,男子六十匹。又有四岁刑,男子四十八匹。又有三岁刑,男子三十六匹。又有二岁刑,男子二十四匹。罚金一两以上为赎罪”,这里就再也没有出现“髡刑”。
至于“髡刑”到底是要剃多少的头发,是全部剃光,还是剃去一部分。目前据考证,最为可信的是“剪去犯人的长头发,只留下3寸多长,头发垂到耳朵附近”,据《太平御览.卷645》引孔融的《肉刑论》所载:“洛阳豪徒韩伯密,加笞三百不中一,髡头至耳发诣膝”,在这里孔融就说,本来被处以“髡刑”的囚犯,他们的头发最多只能留到耳朵,可是有些有权有势的人,处以“髡刑”却可以长到膝盖。再如《晋书.刑罚志》所载:“古者用刑以止刑,及今反于此。以刑生刑,以徒生徒。诸重犯亡者,发过三寸,辄重髡之”,这里就明确说道“髡刑”就是将头发剪至三寸长。
如此,纵观历朝历代,“髡刑”从来都不是将全身毛发都剃光的一种刑罚,而只是将头发剃去三寸长而已。
而题主所问的“朱元璋曾对亲生儿子处以“髡刑””之事,个人遍查史书都未查到有这样的事情。而大多数答主所回答的说是鲁荒王朱檀,这点我查遍正史、野史也都没有记载过有这种事情,这多半是现如今的一些人在互联网上谣传出来的,并不可信。
我们先不说“髡刑”早在隋唐之时就被废除,几乎不可能在明朝出现。当然也有人会说清朝的“剃发易服”中的剃发就是“髡刑”,但是真是如此吗?当然不是,清朝的剃发并非是刑罚,它只是异族统治汉族的一种方式,它不针对犯罪的人,而是所有的中原百姓。再者,“髡刑”在未被废除前大多都是针对囚犯的,只要你是囚犯大多都是用髡发的,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只要受“髡刑”你就是囚犯了,就给宋之后的在罪犯的脸上刻字差不多。
所以,试问朱元璋会让自己的儿子一辈子背上囚犯的名声吗?这对于大明,对于朱姓皇族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耻辱,如果真的是这样,朱元璋就等于是时刻告诉着世人,他们皇族有个叫朱檀的囚犯,这对于朱元璋可就是奇耻大辱啊!他完全不可能这么做的。
如果朱元璋真是为了挽回民心,他大可杀掉朱檀,这样百姓势必争相拥戴,而完全没必要做出那副想杀,但却不想杀,最终只处以“髡刑”这样惺惺作态的做法,他这样做只会让百姓寒心,而得不到任何的好处。
总得说,朱元璋绝不可能对朱檀除以“髡刑”,这样对朱元璋没有任何的好处,他即得不到百姓的拥戴,反而会让皇族的脸面尽失,这样于国于民都不是什么好事,朱元璋怎可会去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