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 视觉中国 资料图
2月27日晚间,我国最早提出股份制改革理论的学者之一、主持了《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起草工作、被市场称为“厉股份”的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逝世,享年92岁。
北京大学官网公告称,中国共产党党员、民盟中央原副主席、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法律委员会原副主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改革先锋”奖章获得者、经济体制改革的积极倡导者,著名经济学家、杰出的教育家、北京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2月27日19点31分在北京协和医院逝世,享年92岁。北京大学已成立治丧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全校师生沉痛悼念厉以宁先生。
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积极倡导者”,厉以宁最早提出了股份制改革,并主持起草了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可谓是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理论的主要提出者和奠基人。
“他提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非均衡理论,并对‘双重转型’进行理论探讨,另外还主持了《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起草工作,这些都对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下称“光华管理学院”)官网资料如是写道。
光华管理学院刊文显示,厉以宁曾指出,证券界和经济学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通过以后,把股份制改革的深化作为新的研究课题,目标是如何把数额巨大的非流通股转为流通股,这被证券界和经济学界称为“中国股份制第二次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在1998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高票通过的。中国股份制的第二次改革接着就展开了。
“中国股份制的第二次改革是如何把国有大企业的非流通股变为流通股。具体的做法是:非流通股持有者应该给流通股持有者一定的补偿,以取得流通股持有者同意将非流通股转为流通股。” 厉以宁说。
厉以宁生前是光华管理学院的创始院长、名誉院长。光华管理学院官网资料显示,厉以宁,195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毕业后留校工作,历任资料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
厉以宁教授于1988年至2002年任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至2012年任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起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
光华管理学院官网资料显示,在理论研究方面,厉以宁在经济学理论方面著书多部,并发表了大量文章,是我国最早提出股份制改革理论的学者之一。
对于厉以宁的去世,国内不少经济学家纷纷发文表示悼念。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姝威在微信朋友圈发文悼念厉以宁教授。
刘姝威这样写道:陈岱孙教授和厉以宁教授是改变我命运的恩师!1981年我第一次到北京大学见到厉老师,此后,他一直指导我的研究工作。1984年我成为陈老和厉老师的学生。没有两位恩师的指导,就没有我今天的成就。厉老师改变了我的人生!1997年陈老去世时,我失声痛哭!今天我又失去一位恩师!陈老和厉老师的在天之灵会看到学生们没有辜负他们的教导和期望,学生们的成就是他们永远的丰碑!
一位多次获得新财富奖项的券商首席经济学家在微信朋友圈表示:“厉以宁教授这代学者有两大贡献,一是在国内普及现代经济学教育,比如他和秦宛顺编写的《现代西方经济学概论》,影响了应该是比我更早一代的经济学学生;二是倡导市场化常识,吴市场、厉股份等说法即源于此。现在一般人都能理解无论国有还是民营,通过股份制来组织产权形式是高效也基本上是唯一能成立的方式,但当时提这一点还是有很大争议的。”
经济学家,原美的集团等企业独立董事、曾任民生证券副总裁、研究院院长的管清友,也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悼念称:“厉以宁先生逝世,一个时代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