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景说史
序言:从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末到绍兴十一年岳飞被害和宋金绍兴和义,是宋高宗完成对金国屈辱求和的关键时期,也是宋朝抗战派与投降派斗争最激烈的时期。绍兴八年至九年,即是宋金初步达成和义前后,岳飞坚决反对降金乞和。其反对屈辱媾和的决绝态度,固然是人所共知,但若仔细查阅史料,却不难发现,在秦奎父子篡改历史,大量毁弃文献之余,有关史料却是残缺不全的,有的记述也是相当单薄。
岳飞屡次上奏,坚决主张乘机北伐
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淮西兵变后宰相张浚下台,赵鼎为相,宋廷事实上已经开始了对金政策由战到和的转变。当年十一月金国废伪齐,年底,宋使王伦返回宋朝,转达了金左副元帅完颜挞懒(昌)的口信:“好报江南,既道途无壅,和议自此平达。”宋高宗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喜。从此就正式开始了和谈,但最初掌管和谈的主要还是左相赵鼎,秦桧时任枢密使,仍然韬光养晦,表面上服从赵鼎。
岳飞自从金废伪齐后,就屡次上奏,坚决主张乘机北伐,只可惜现今只剩一奏。据《鄂国金佗稡编》卷12载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所上奏的《奏审已条具曲折未准指挥札子》记载:
臣自去冬闻金贼废刘豫,有可乘之机,是以屡贡管见,尘渎天听。三月二十六日,领枢密院札子,奉圣旨,令臣条具曲折以闻。臣喜而不寐,以谓陛下概然英断,将欲兴王师,举大事,以雪积年之耻。故臣辄忘浅陋,周述利害,仰紊睿明,觊或采纳。今月初七日,臣所差人回,未蒙朝廷处分。伏望早降指挥,俯赐俞允。
据往返时日推算,岳飞在三月二十六日接到枢密院札子,就立即派专人去行在临安上奏,当“差人回”时的“今月初七日”,决不可能是四月七日,而应是五月七日甚至是六月七日。实际上,忙于对金和谈的宋高宗及其小朝廷,又怎么可能再“采纳”岳飞“兴王师”的建议呢。绍兴八年初,朝廷宰执共有四人,除赵鼎外,秦桧升右相,此外还有参知政事刘大中和枢密副使王庶。这四个人中,唯有王庶反对议和。
岳飞不惜以“纳节”来让南宋朝廷出兵伐金
《会编》卷183记载王庶在绍兴八年四月,“暂往沿江及淮南等处错置边防”。岳飞得知消息后,当即给王庶写“咨目”,岳飞在信中强调说:“今岁若不举兵,当纳节请闲!”所谓“纳节”,就是主动向朝廷上缴节度使的“旌节”仪仗,亦即请求撤销自己在军界引以为荣的武胜、定国军两镇节度使的虚衔,王庶也因而“称其壮节”。王庶视察边防时,会见了沿边各大军区的统帅。
《要录》卷120记载绍兴八年六月癸酉王庶上奏说:“臣顷与边帅及诸大将议论,皆云:‘若失今日机会,他日劳师费财,决无补于事功!’至于抵掌击节,皆云:‘今年不用兵,乞纳节致仕。’观此则人情思奋,皆愿为陛下一战,望陛下英断而力行之。”
从王庶的上奏侧面反映了岳飞的激昂慷慨的态度,所谓“抵掌击节”,应理解为岳飞用手敲着旌节,对王庶发出誓言。王庶的奏中首先提及岳飞,又说“韩世忠亦以为然”,唯独不提另一大将张俊,只是笼统地说“皆云”。实际上,在东南三大将中,张俊的态度与岳飞、韩世忠有别。大将们的决绝态度当然不可能改变宋高宗本人和三位宰执的决策。但反对和议的正论纷起之际,皇帝还是决定召见三大将。《三朝北盟会编》卷184载:“九月,韩世忠、张俊、岳飞来朝。”
根据《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校注》,岳飞为了履行“不用兵,乞纳节致仕”的誓言,已多次上奏请求辞职。当时岳飞的宣抚司与朝廷的重要公文往返,都是用金字牌和急递,按宋廷发省札的时间前推,则岳飞接到金字牌递发的枢密院札子时,应为当年八月八日,而岳飞本人启程时间应为八月十二日。岳飞很显然不愿意参加这次朝见,这无疑是深感朝廷对金屈辱求和的大方针已定,无可挽回,所以他只是一心一意请求“致仕”。
岳飞等人朝见结束后,抗战派和投降派的斗争达到了白热化
《三朝北盟会编》卷207《岳侯传》记载,绍兴八年九月,胡虏讲和,侯奏议曰:“不可与和,缘虏人羊犬之性,国事隙深,何日可忘!臣乞整兵复三京陵寝,事毕,然后谋河朔,复取旧疆,臣之愿也。臣受陛下深恩厚禄,无一时敢忘。”因此与秦桧有隙。
《鄂国金佗稡编》卷7《鄂王行实编年》载,秋,召赴行在。金人遣使议和,将归我河南地。先臣入对,上谕之,先臣曰:“夷狄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谋国不臧,恐贻后世讥议。”上默然,宰相秦桧闻而衔之。
当岳飞朝见时,左相赵鼎尚掌握和谈大计,他迟至十月罢相,因此岳飞所谓“相臣谋国不臧”,应当理解为包括赵鼎在内,并非单独指责右相秦桧。至于“秦桧闻而衔之”,则是岳珂强调的重点,而赵鼎对岳飞的批评持何种态度,对后来的历史变故并不发生影响。
朝见结束后,岳飞返回鄂州。当年十一月,金使张通古等进入宋境,以“诏谕江南”为名,而不称“宋”的国名,并坚持要宋高宗跪接金熙宗的诏书。宋廷抗战派和投降派的斗争,至此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从地方到中央,不论朝野,群情激昂的抗议浪潮,出现了中国古代史上前所未有的声势和规模。表现最为突出的,自然是胡铨的上奏,他虽因此受到很重的处罚,却名声大震。当时礼部侍郎魏矼上奏,建议“速召大将,各带所部近上统制官数人同来,以屈己事目广加访问”,实际上是因为“诸将韩世忠、岳飞皆以议和为非议”,希望借重他们的劝阻皇帝屈膝称臣。
在抗议的高潮中,韩世忠“章上以十数”,为皇帝“开陈和义不可之状”,他强调说,“今正当主辱臣死之际,臣愿孝死节,激昂士卒,率先迎敌”,“但以兵势最重去处,臣请当之”。他还要求“单骑赴阙面奏”,被宋高宗亲下手诏劝阻。而按今存的记载,却看不到岳飞有何表态,这对一个立志尽忠报国的人来说,是很难设想的。不过观景从宋高宗屈膝议和后,岳飞自然坚持抗金,可见在抗议的高潮中,岳飞的上奏都被秦桧父子人为涂抹掉了。
宋高宗屈辱议和后,岳飞仍然坚持抗金
《金佗稡编》卷7《鄂王行实编年》记载:“窃以娄敬献言于汉帝,魏绛发策于晋公,皆盟墨未干,顾口血犹在,俄驱南牧之马,施兴北伐之师。盖夷虏不情,而犬羊无信,莫守金石之约,难充溪壑之求。图苟安而解倒垂,犹之可也;欲长虑而尊中国,岂其然乎!”
“臣幸遇明时,获观盛事。身居将阃,功无补于涓埃;口诵诏书,面有惭于军旅。尚作聪明而过虑,徒怀犹豫以致疑:与无事而请和者谋,恐卑辞而益币者进。愿定谋于全胜,期收地于两河。唾手燕雲,终欲复雠而报国;誓心天地,当令稽首以称藩!”
为了平息军愤,收买人心,宋高宗不惜以庆功为名,滥施恩尚。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正月十二日,宋廷发布的赦文递到了鄂州。岳飞当即命幕僚张节夫起草了以上贺表。在爱国正气横遭摧残之际,岳飞通过了此表重申收复燕云、复仇报国的壮怀,故很快传颂一时。因此史书记载秦桧对岳飞恨之入骨,其实宋高宗又何尝对岳飞表示赞许。此表发送临安后,宋廷又发来了晋升岳飞为开府仪同三司的官告。岳飞前后四次上奏辞免,宋高宗四次下不允诏,以“军声既张,国势益振,致邻邦之讲好,归故地以效诚”。“辞之不足为廉,受之无伤于义”,“蔽自朕心,非云滥典”等为由,强迫岳飞接受新的任命。
在金人割让河南之地后,南宋前沿各屯驻大军理应向北推进,以便于接管防务。然而宋高宗和秦桧却深怕岳飞、韩世忠、吴玠等将惹是生非,以“不可移东南之财力,虚内以事外”为由,不准岳飞等军北上,而另派少量兵力接管防务。岳飞被宋廷羁束在鄂州,心情是十分苦闷的。当时金朝虽然暂时割让河南之地,在南宋朝廷并没有派驻大军防守的情况下,依然对河南之地进行袭扰。面对着波诡云谲的形势,宋高宗和秦桧仍不准岳飞等军北上,守卫近于不设防的河南之地。
面对如此局面,岳飞只能多次上奏辞职,他在奏中说,“臣叨冒已逾十载,而所施设,未效寸长,不惟旷职之可羞,况乃微躯之负病”。“修盟漠北,割地河南,既不复于用兵,且无嫌于避事”。“今讲好已定,两宫天眷不日可还,偃武休兵,可期岁月,臣之所请,无避事之谤”。“伏望陛下俯昭诚悃,曲赐矜从,令臣解罢兵务,退处林泉,以歌咏陛下圣德,为大平之散民”。观景通过以上言辞,也不难体会他极端愤懑之情。当年,秦桧曾“欲撤武备,尽夺诸将兵权”,而被参知政事李光所制止。所以岳飞的辞职奏在不合适的时间是不可能被批准的。
结语:总的看来,岳飞在绍兴八、九年间反对降金乞和的活动,如绍兴八年的朝见记载过于简略,而绍兴九年的朝见又全无具体记载。在古代臣规的约束下,岳飞也只能屡次以辞职作为抗议手段。从现存记载也足以反映岳飞“唾手燕雲”的壮志豪情,“可危而不可安,可忧而不可贺”,“莫守金石之约,难充溪壑之求”的强烈呼吁。
资料参考:《金佗稡编》、《金佗续编》、《宋宰辅编年录校补》、《要录》、《会编》、《宋史》、《金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