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蒙古部落有走婚习俗,就是遇到尊贵的客人,主人家会以女儿以婚配。
首先:民族文化不同,蒙古帝国建立初期属于奴隶制社会,蒙古部民就是奴隶主的私人物品,哪来的什么家庭地位,就算有了女人,那也不打紧,跟着奴隶主去打仗,照样可以得到更多女人。
其次:军队编制以十户、百户、千户、万户等,每一个组织都有自己的马队、羊群,跟随打仗的还有勇士们的老婆孩子,没有跟随男人出征的女子,就会留在老营继续劳作。
很多军队的后勤保障就是骑在马背上的蒙古女人和孩子。
(你以为草原女人会像现代女子一样,出门之后老婆哭孩子叫?蒙古女人基本除了把最小的孩子背在身上,稍微大一点的七八岁的孩子就可以骑马放牧)
蒙古签军,作为炮灰部队担负前期进攻,俘虏们男子超过车轮高的全都杀掉,剩下当成奴隶,女人送回本土,加以蒙古化,然后生出孩子后,就成为部民。
抢到女人,首先送给自己长官,长官喜欢就自己留下,如果不喜欢,赏给手下。
这些女子就可以继续生下孩子,老老实实按照习俗把孩子带大,然后自豪的成为世界征服者的一员。
连当时的哈里发都愿意送女子,以平息旭烈兀之怒火。
最后:古代西方战斗力十分弱鸡,蒙古帝国对花剌子模和西辽开战后,突然发现大鼻子都是弱鸡。
可比大金国好揍多了,这里的人有钱又胆小,可以好好的教育一下,于是整个西方都得了,有了
黄祸论。
但是,蒙古三次西征,都是从北京出发,这个就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