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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案卷宗/不定期更新/细雨丝竹(撰文)|
明宪宗成化年间(1465-1487年),广西汪家的儿媳沈氏携女儿外出。随即
有人密告汪家,沈氏此行实为与婚外情郎幽会。当汪家气急败坏地
寻拿
"奸夫淫妇"时,沈氏却失踪了,幼女孤身一人出现在汪家门口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必须从头说起。
(注:本文配图均搜自网络。)
沈氏是广西人汪玄祖之子汪某的妻子,生育至少一个女儿。和现代人印象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明代妇女形象不同,广西民间女子似乎有较大的活动空间。案发当天,沈氏抱着幼小的女儿外出。没过多久,汪氏族人汪卫烦飞奔到汪玄祖家告密:"你们沈氏不知打从几时起跟本乡许公茂有了私情。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偷腥次数一多,凑巧被我看破手脚。我闻着腥味儿有一段时日了,只是没有确凿的证据,不好多嘴多舌。今日,我亲眼看见她和许公茂一前一后走进朋友程盛家,必定是托故约会。程盛就是个保媒拉纤的,还提供私通场所!捉奸拿双,你们快去程家抓人,可不能任凭外人糟践我汪家的名声!"
汪家人一听,五雷轰顶,汪氏父子气得吹胡子瞪眼。汪玄祖当即书写一则寻人启事,交给汪卫烦,让他带着启事引路,领着大伙儿同去程家,勒令程盛交出沈氏。
汪家人来势汹汹,却并未强行搜索程盛的住宅,只是口头上与程盛交涉。面对汪家的盘诘,程盛的答复是:"你汪卫烦信口开河嘛!
你家媳妇不在我家,她来我家干啥子?我交不出人。
"
汪玄祖心头未免七上八下。估计汪卫烦平日也是个"专管六国贩骆驼"的,有点儿满嘴跑大车,说不定嫉妒汪玄祖那一房家大业大、蓄意挑拨他们与乡亲失和?这么一琢磨,汪玄祖越发不敢轻举妄动,拖着汪卫烦去县衙,把话讲清楚再来找程盛分说。
县衙接获汪玄祖、汪卫烦的报告,
派人回程家询问、搜查,却没有见到程盛。汪卫烦口口声声沈氏、许公茂二人带着沈的小女儿在程家幽会,事实却是这三个大活人连一条影子也摸不到
!程家人说,
程盛出门办事去了
。于是,胥吏们将程盛的儿子程添林带回县衙了解情况,跟汪卫烦、汪玄祖三方对质。
汪家其余人马兵分两路,一路在外寻找沈氏母女,另一路回家等候音信。后者正在家里讨论此事,忽然听见门外传来孩子的哭声。汪家人慌忙开门察看,原来是小女儿回来了,然而沈氏依旧不知所踪。至此,事件的悲剧色彩渐渐变得清晰可辨。
孩子说话都说不了几个字,不可能独自一人走回来。护送孩子回家的人是谁?
如果是沈氏,她为什么不回汪家?是要把孩子留给汪家,独自离家出走、随情人私奔吗?
如果带孩子回家的人不是沈氏,此人也是从沈氏手里接过孩子的,必定知晓沈氏的下落,他为什么不肯露面、不把沈氏的消息告知汪家?
人们无法从稚弱的孩子口中探知有效的信息,只能遍地撒网,展开地毯式搜索。经过侦察,胥吏
在本乡的孤舟岭查获可疑的痕迹
:岭上,有一棵树,附近有男女混杂的足印,树干上有疑似绳索摩擦导致的"创伤",由形态分布来看,有可能是某人被捆绑在树上造成的。以这棵树为起点,还有一道疑似拖动人体的印迹及淆乱的脚印。这条痕迹尽管两侧边缘不清,走向仍可辨认。
人们循迹蹑踪,一路搜索到
"黄泥塘"。
在这里,他们看见一幕令人骨寒毛竖的情景,那是悲剧的终章——
沈氏晃晃悠悠地吊在一棵松树上,一种当地人家常用的苧麻绳套紧她的脖子,把她挂了上去
。沈氏的遗体在空中晃荡,那轨迹仿佛冤魂在书写一纸诉冤书:
凶手残忍地将沈氏捆在孤舟岭的那棵树上勒死,再将遗体转移到黄泥塘,挂在这棵松树上。
县衙推测,凶手是程盛。理由大约包括:根据汪卫烦的证言,沈氏遇害前进入的最后一个封闭空间是程盛家;汪玄祖、汪卫烦去县衙报案后,程盛就离家办事,办什么事?行迹值得推敲……县衙先得出结论,再把古代衙司惯用的"手段"一上,程盛招供,称:
【沈氏、许公茂确实藏在他家约会。本来他对汪玄祖撒谎,是想把汪家人糊弄过去就算了,不承望汪玄祖、汪卫烦跑去请县衙做主。如果县衙派出胥吏上门搜查,百分之百会搜出那对男女来,他程盛没法向汪家交待,汪玄祖必然找他算账,搞不好要挨汪家人一顿暴打。许公茂应该是见势不妙,便迅疾逃离程家,躲回许家避风。程盛也带领沈氏母女离开,将她母女二人送上孤舟岭,劝沈氏趁早回汪家。可是,沈氏担心回家会遭到夫家非难,不想回去。程盛唯恐引火烧身,就取出一根苧麻绳,制服沈氏,把她绑在树上勒死,并将遗体拖行至黄泥塘,挂到松树上,最后把沈氏的幼女抱回汪玄祖家门口一放,火速撤离。】
衙司判决程盛秋后处斩,案卷呈送进京,报大理寺复核。接下来的事,你们一定想到了——大理寺卿王槩审阅毕,大笔一挥,驳回了原判。笔者之前与网友已有讨论,认为王槩的决定是正确的。综合王槩驳稿、笔者个人分析及网友观点,主要有下列五点依据:
一、县衙居然没有检验沈氏身上是否有伤痕。
在凶手加害沈氏的过程中,沈氏势必抵抗、挣扎,其肢体有未形成相应的痕迹?如有,伤痕是否与程盛供述的作案手段相吻合?这是不可或缺的客观证据,但县衙毫无作为。
二、程盛所供沈氏不敢回家的情节不合情理。程盛送走沈氏母女时,
汪玄祖已对汪卫烦的"沈氏在程家幽会许公茂"之说产生怀疑。对沈氏而言,此时最安全的选择是什么?应该是赶在县衙来人之前,尽快抱着女儿离开程家,若无其事地返回汪家,坐实"汪卫烦恶语中伤、挑拨离间"的"真相"。她已同意远离程盛家,中途又说不敢回汪家,道理何在?
三、程盛杀害沈氏的动机不合理。
在程盛的立场上,只要县衙来人在他家搜不出沈氏母女和许公茂,他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本已怀疑汪卫烦捣乱的汪玄祖也不会对他不利。至于沈氏在程家以外的地方如何行为,与程盛无关。在沈氏已抱着女儿转赴孤舟岭的情况下,即便她不回汪家,程盛只需扔下她们母女,自己"脚底抹油"跑回程家了事,有必要杀害沈氏吗?
四、程盛起初只想送走沈氏,并无杀人意图。假如他因沈氏执意不回汪家、心情烦躁而激情杀人,请问他那根长长的苧麻绳从何而来?
这不是随身必备物品,怎可能说有就有?莫非天缘凑巧,程盛刚想加害沈氏,就有行人在孤舟岭上遗失了一根合用的长苧麻绳、且刚好落在程盛萌生杀机时所在的地方?
五、假如凶手是程盛,无法解释移尸、送还女儿的行为。
根据程盛的口供,他加害沈氏的动机是摆脱麻烦,那么,纵然程盛想伪造沈氏上吊自尽的假象,完全可在孤舟岭就地布置,何必冒险将沈氏的遗体从孤舟岭拖行至黄泥塘、悬挂到松树上(路上还得背着沈氏的小女儿)?又为什么要进一步冒风险、将沈氏的小女儿送还汪家门口?
关于第五点,网友JianboZheng的观点是: 【
不忍伤害幼女送她回家、孤舟岭在回家的路上,这些都指向汪家人作案。】
网友伊桑格兰回复JianboZheng 指出:【
有道理。单纯窝藏妇女没必要杀人灭口,而一般凶徒要么母子俱杀、要么杀母夺子,不会有杀母还子这一出。凶手和沈氏应该有较深的渊源,是出于私人恩怨杀人灭口。我觉得一开始告密的汪卫烦和沈氏的情人许公茂都有嫌疑,关键要看孤舟岭能提供什么信息了。】
笔者认为上述网友的分析颇有见地,现结合个人看法归纳、阐释如下:
一则,
程盛送沈氏母女上孤舟岭、让她们赶紧回汪家,表明
走孤舟岭一线是返回汪家的捷径。沈氏、程盛既知这条路,汪家人不知道的可能性很低
。
二则
,一个
爱护沈氏小女儿、甘冒风险也要保护她回家的凶手,是汪家人的可能性理应高于许公茂。
三则,将沈氏移尸至黄泥塘、高挂在松树上,似有"示众"、羞辱的意味,隐伏于背后的动机为"报复"、"惩罚"的可能性也大于"摆脱麻烦"、"灭口"
。言及此,一种推测呼之欲出:
【沈氏在孤舟岭与程盛分别后,抱着女儿往家赶,还没下孤舟岭就撞见一位汪家人A。如前文所述,这时汪家人马已"兵分两路",A属于负责搜寻沈氏母女的那一组。虽然汪玄祖怀疑汪卫烦造谣,A却相信汪卫烦所言不是空穴来风,当下拦住沈氏,加以"审问"。沈氏的态度和说辞非但没有打消A的疑惑,反而令A对汪卫烦的密告深信不疑。A怒不可遏,可巧,
原本为了"捉奸",他贴身携带有一根苧麻绳
,便突袭沈氏,把她捆在孤舟岭那棵树上缢杀,再背起沈氏的小女儿,将沈尸拖到黄泥塘、吊在松树上。然后,A把小女儿送回汪家,自己就近躲藏。待汪家人倾巢而出寻找沈氏,A混入其中,隐匿真实的行踪。】
A是谁?汪家有谁会因沈氏出轨而恼怒到杀人的地步?从这一点来看,与沈氏关系越亲近的人,越有可能是A。
可惜,关于此案的结局,笔者尚未查到相关史料。请各位读者老爷选择以下选项,或留言发表高见:
沈氏悬尸野外,你认为凶手是谁? 单选
人
0%
丈夫汪某
人
0%
汪家族人
人
0%
“情人”许公茂
人
0%
朋友程盛
人
0%
另有其人(可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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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古代探案故事可见于拙作《神探王妃》(笔名:浅樽酌海),第1-2册已由捧读文化分别与致公出版社、百花文艺出版社合作出版!作者简介:细雨丝竹,又名浅樽酌海,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金融从业者,文史控、推理迷、言情痴、考据癖,主要作品有唐代历史背景推理+言情小说《神探王妃》、《鱼玄机》等,均已出版或签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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