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上映的《满江红》,单从情节的反转和悬念的设置来看,并不算多么惊艳,但岳飞是我从小听刘兰芳的评书时就钦佩的民族英雄,即便是后来知道那里面有太多的虚构和杜撰,也无法削弱我对他的仰慕之情,因而对一切与他有关的文艺作品,我都有浓厚的兴趣。相应的,对那个陷害忠良的秦桧,我也抱有和许许多多古代笔记作者相同的情愫——要多反感有多反感。
电影《满江红》中的秦桧
一、下地狱:每天喝尿上百次
古代笔记浩如烟海,随便摘出一个题材,都可以写出一本专著。就说秦桧吧,宋代以后的各类笔记时有提及,除了野史轶闻中对他卖国行径的记载和唾骂外,志怪笔记最“喜欢”干的事儿,就是描写他遭到的种种报应。
第一种报应是下地狱。褚人获在《坚瓠集》中就写,秦桧杀害岳飞后,害怕自己没有好下场,跑到灵隐寺去拜神,碰上一个游方和尚,“乱言讥桧”,秦桧大怒,问他居止,那和尚当下赋诗一首,有“相公问我归何处,家在东南第一山”之句。秦桧命令自己的家将何立(即《满江红》电影中张译饰演的那个角色)去找寻。何立寻到一座宫殿,见那和尚正坐在大堂上判决官司,方知此僧不简单,低声问旁边的侍者这人是谁?在办何事?那侍者回答说:“地藏王决秦桧杀岳飞事。”须臾,数隶卒用锁链牵着“身荷铁枷,囚首垢面”的秦桧来到堂上。秦桧一见何立,立刻喊道:“快快传语夫人,东窗事发矣!”
《坚瓠集》
薛福成在《庸盦笔记》中撰写的一则故事要复杂得多:“山东某生者,老儒也,以授徒为业,博通古今,性鲠直,好任侠,见世间有不平事,则眦裂发指。”他只要在书中读到忠义之士被奸臣所害,便“废食泣下……郁郁不乐,搔首问天,或饮酒至醉,颓然就枕,鼾声如雷”。
这一日他刚刚睡着,“忽见一吏役持柬来邀,不觉随之,至一处,宫殿巍峨”。老儒上了大殿,见一留着白胡须、着古代衣冠的人面南而坐,左右侍立者数十人,仪仗一如王者。老儒向王者行礼,王者以手招之,使他坐在身边说:“你嫉恶如仇的性格十分可嘉,但是你一读到古代忠良被奸佞所害,就痛骂天道不公,容易让其他人‘灰其为善之心,而长其为恶之胆’。我今天请你来这阴曹地府,就是想让你知道,一个人在世间作恶,固然活着不会遭到报应,死后在阴间要遇到十倍百倍的惩罚。”说完派一个判官将他带到后园,“地面有大石板,判官命鬼卒舁去之,俯视洞穴,黝黑如漆”。那洞穴有石头台阶一直延伸向下,判官和老儒拾级而下,来到两扇石门前,判官高呼开门,“则见两石门豁然洞开,阴风扑面如刀割,门内亦有光,与风雪阴晦之天相似”。石门两侧站立的鬼卒皆突目獠牙,形状可怖。里面有牢狱十余所,均锁锢严密,判官说这只是地狱的第一层,咱们慢慢游览参观,于是一路下行,看到“秽水浇之”的孙皓,“梏足钳口”的董卓,“独坐针棘”的杨广,“割舌断腕”的严嵩……看着看着,老儒突然想起什么,便问判官,秦桧那厮何在?判官说:“他啊,天天跪在岳坟前,万目昭彰,众口唾骂,且每天要喝过客的小便上百次,呕逆眩晕,奇苦万状,是奸臣所受惩罚中最恶心的一种。”
《庸盦笔记》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前些年颇有些哗众取宠之徒,以专门给卑污之徒翻案来博取大名,殊不知像秦桧之流,无论怎样探究其“复杂的人性”,或者从政治生态上为他洗白开脱,他的卖国行径在史书上证据如山,不但翻不了案,也“沉不进河”。《右台仙馆笔记》上写一趣闻:“汴梁城南朱仙镇,有岳忠武庙。庙前有铁铸秦桧夫妇跪像,凡负贩之人至其地者,必批秦桧之颊”,据说如果不抽秦桧几个大嘴巴,当天的生意就没法开张,年深日久,秦桧之颊光泽可鉴。旁边有一户姓秦的人家,觉得羞耻,一天夜里把两座铁像推进黄河,“至次日,而二像仍在水面,浮而不沉,众人环观,无不骇异,仍舁置庙前焉”。
二、变畜生:转世为猪不得饶
对秦桧的第二种报应是转世为猪。此类笔记极多,朱梅叔所撰《埋忧集》罗列了其他笔记的记载:万历丙子年间,京口一个名叫邬汝璧的人在杭州旅游,“见屠豕者,去毛尽,腹上有五字云:‘秦桧十世身’”;康熙年间,有人在武陵,碰上一个屠户宰猪,蹄上及肺管皆有“秦桧”字,人们都很厌恶,不愿意买,那个游客“毅然买之,携归付仆”,用水煮熟了,带到岳王祠,先祭拜岳飞,然后分割食用;明孝宗年间曾任内阁首辅的徐溥家,“尝宰一猪,燖去毛,肉内隐有字云:‘秦桧七世身。’烹而食之,臭恶异常”——这个故事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变成了发生在“冯中堂”家的事,而且因为肉太臭了,只能拿去喂狗,“呜呼,桧之肉,恐犬亦不当食之矣”——相传徐溥的祖先,在宋朝为秦桧所害,所以徐溥生平最景仰岳飞,特地在青州城北建了一座岳王祠,铸秦桧、万俟卨等像跪于台阶之下,领受来往客人的唾骂。
《埋忧集》
其中记述最为详细的,是顺治初年一事。有一天中午,名臣汤斌来找刑部尚书魏象枢办公,发现他午睡未醒,不便打扰,便在一旁等候,“待之良久,甫出”。后来汤斌以不该昼寝谏劝魏象枢。魏象枢笑着说:“刚才我是借做梦到冥司,去提问秦桧一案。”汤斌惊讶地问:“这件公案至今还没有了结吗?”魏象枢说:“说来话长,秦桧的前世本是涿州一个富户家的看家狗,有一天夜里,有数个强盗持刀闯入,把主人捆绑起来。主人不敢出声,任凭强盗搜刮,强盗怀疑他把一部分钱财藏了起来,便用刀逼迫他指出藏银之地,但这富户说自己并未藏银,强盗一怒之下,举刀便砍,那条狗从旁边突然冲过来咬住他的腿,强盗一刀便砍下了它的脑袋,而主人则趁机逃了出去。冥王为了奖励这条狗的忠义,便让其托生到秦家为子。谁知他忘其本来,陷害忠良,卖国求荣,罪恶滔天,冥王怒极,罚他三十世为猪,‘以示杀害忠良之报’——而我提问的案子,是秦桧向冥司申请,祈求再次转世不要再做猪,而是做狗。”汤斌听得一头雾水,说做狗好过做猪么?魏象枢笑道:“这就是他的奸诈狡猾之处,无非是因为做猪最后难免会挨上一刀,而做狗有时还能善终。冥司不允,他还是耍赖,于是抽了他三百鞭子,并施以炮烙之刑,他才算服气,接着当猪去了。”汤斌感慨万千:“宋朝自从与金人达成绍兴和议,岁贡金币,偷安半壁。君臣游燕荒嬉,再无恢复中原之志,直至灭亡,这一切都是秦桧的主谋,秦桧卖国之罪实在是太大了。”魏象枢说:“其实,绍兴合议‘授自金人,主于高宗’,南渡享国不长,实属咎由自取。秦桧最大的罪责乃是杀死岳飞,以及诛杀一切不赞同和议的大臣,只有罚他三十世为猪,才能平息忠烈之臣的愤怒啊!”
就因为被汤斌批评睡懒觉,魏象枢便编了这么一大通奇谈怪论,实在是匪夷所思,而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汤斌一个饱读诗书的大臣居然还相信了,只能说明当时的人们普遍认定了秦桧转世必为畜生这一结论。其实不止猪狗,《坚瓠集》上还记载着:“万历戊戌,去凤阳城三十里朱家村,雷震一白牛,燎毛尽,背有‘秦桧’二字。”已经转世做畜生,还要被雷劈死,这解恨的方式,也真算得上是登峰造极了。
三、墓被盗:一朝被发无全躯
在古代笔记中,秦桧不仅自己在身后遭到各种报应,还牵累到他的子孙和同党。《宋人轶事汇编》中写嘉靖初年,秦桧裔孙在汤阴县任县令,政声颇为不错,每次想拜谒岳忠武祠,逡巡未果,直到任职期满,他对同僚说:“我的先世虽然陷害过岳少保,但事情已经过了这么久,总不至于还要连累后嗣吧?我当官无愧神明,前去拜谒又会有什么妨碍呢?”于是到岳忠武祠为文祭之。谁知一拜之下,再不能起,“呕血数斗,扶出庙门,遂死”。
《宋人轶事汇编》
《耳食录》里写一宋人姓董,年轻时进私塾跟着老师读书,因为家贫,经常被同学欺负,“诮让侮辱,靡所不至”。同学偷主人家里的蔬菜,被发觉后,都说是董某所为,董某心想既然已经背上锅了,索性就背个真锅,结果真的去偷菜,被抓了个正着。谁知主人不但不罚他,还把菜送给他,董某觉得他是在羞臊自己,辞谢不收,主人索性把珍馐美味直接送到他家里,“甚丰备,礼意有加焉”。不久之后,主人又提出把女儿嫁给他,搞得董某一头雾水,有人问主人何以这样做?主人说那天董某偷菜时,我发现“二红灯笼照耀菜畦间”,走近一看乃是董某,“是必大贵,盖鬼神为之役矣”。这之后,董某金榜题名,果居显秩,有闻于时。可惜后来依附秦桧,坏了名声。到了明朝,有一次,以正直倔强而名震朝野的邹元标看见他的画像,笑着说:“胡澹庵曾经上疏请斩秦桧,要是我当时也在,恐怕要连你一起处置的!”话音刚落,董某的画像“划然而裂,尤可异骇云”。
最好笑的是《小豆棚》中记载的一事:
《小豆棚》
“秦桧墓,在建康,岁久榛芜”,有个“摸金校尉”给挖开了,一顿翻腾,搞得尸骨无存,惨不忍睹。后来“摸金校尉”被抓住,送到官府,官府“减其罪”,并声明并非纵容盗墓行为,实在是因为秦桧太可恶了,活该挫骨扬灰。时人作诗一首曰:
权奸构陷孤忠残,二帝中原不复还。恨无英主即显戮,至今遗臭江皋间。
当时殉葬多奇宝,玉童金绳恣工巧。荒芜无主野人耕,狐兔为群石羊倒。
一朝被发无全躯,若假盗手得天诛。于戏浙土鄂王墓,松柏森森天壤俱。
《小豆棚》的作者曾衍东不禁感叹:“三字狱(指秦桧以‘莫须有’三字给岳飞定罪)不报于子孙,而乃假手于异代之盗贼,显暴其身,报不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