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元代陈基《次韵吴江道中》写道:“两袖清风身欲飘,杖藜随月步长桥。”诗中的“两袖清风”一词,常被后世用来形容官员作风清廉。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们,面对官场贪腐一事上,总是分外伤神。他们也都采取了各种办法,其中,就有一个办法叫做“高薪养廉”。在近代,此法也在不断被提出。
宋太祖在开宝年间就曾提出:“与其冗员而重费,不若省官以益俸。” 宋朝时期,为防止官员腐败,从宋太祖到宋徽宗,都采用了“高薪养廉”的办法。不止是皇帝,其实宋代一些有名的政治家也是这么认为的,例如范仲淹王安石等人,他们还参与过相关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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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高薪养廉”这件事上,在宋代上至皇帝下至文武百官都持支持态度。而宋代官员的俸禄也确实是历朝历代中最高的。 《宋历·职官志》上记载,宋代的宰相、枢密使等朝廷大员一个月的俸禄是“三百千”,也就是三百贯钱。
单看这个数字没有太大意义,要结合当时的经济状况和物价来分析一下。以包拯为例,根据《宋史·包拯传》记载,包拯在其顶峰时期一共担任了三个职务:龙图阁大学士、尚书省右司郎和权知开封府事, 其中龙图阁大学士的俸禄是138贯每个月,通过计算购买力折合成现在的价值大约是每个月12万元。
除了固定数量的钱之外,宋朝的高官还有其他的福利,每个季度朝廷会发放为数不少的绫罗绢布棉花等,每年还有一千两百石粮食也是俸禄之一,称之为禄粟。可能有人就要问了,虽然高官俸禄优厚,那地方官员呢?的确,宋朝官员在地方供职的待遇低于在京城供职,但也算得上收入不菲。 万户人口以上的县城,县官每个月的俸禄是20贯,人口少于万户的县城,县官每月的俸禄是12贯,此外还有每年的禄粟60石,以及各种补贴。
除了每个月的俸禄和福利之外,宋代官员还能得到一种“公用钱”。这笔钱放在现代看就是交际应酬费。宋代的公用钱不封顶不限时,用完之后还可以再领取。 宋代的一个节度使以公务招待为由,可以一次性领取2万贯公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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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吏”和“官”的收入相差很大,吏的收入多由自行解决,所以经常会出现公吏贪污或者剥削百姓的情况。所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王安石推行了“吏禄”,希望以此解决公吏贪污的问题。
综上,宋代的官员收入制度看起来非常完善,如果每个朝代的官员可以互通有无的话,那么在工资收入上,宋朝的官员无疑是其他朝代官员们羡慕的对象。 然而现实情况却十分打脸,宋朝推行高薪制度后,“养廉”未成,贪腐愈多。
特别是到了宋代中期,包拯曾说当时的官场是:“黩货暴政十有六七”。贪腐之习已蔚然成风,已经出现无法遏制的态势。宋朝后期,官场上更是“廉吏十一,贪吏十九”,有史书称:“货赂公行,莫之能禁”。宋徽宗时期的蔡京、高俅等“六贼”,让官场上的各种不正之风愈演愈烈。 这么看起来,宋朝的高薪养廉失败了,但是为何宋朝“高薪”制度如此完善,却不能“养廉”呢? 专家表示,主要是这两件事被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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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原因,俸禄体系不合理。 在这个体系里,高官和基层官员的收入差异巨大,而且职位较高的官员常会身兼数职,每个职位都有对应的俸禄可以领取。这样,官员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开,基层官员的收入其实并没有那么高。而根据当时的物价和消费水平来看,部分职位较低的官员收入并不足以保证基本生活,这种情况下,借权牟利几乎是顺理成章。
而“吏禄法”的设立,让越来越多的人希望成为可以领取俸禄的公吏,贿赂官员之风屡禁不止。 这不但导致了行贿受贿,还让公吏人数急剧增加。根据史书记载,神宗时期的公吏人数超过太宗时期10倍有余,达到了1.1万人。这无疑是国家财政的另一重负担。如此种种,宋末大观年间,朝廷支付官吏的俸禄十分艰难,贪腐的情况越发严重。
第二个原因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只为官员们提供高薪而不对其行为加以严格规范,只会更加纵容贪欲。宋朝初期,宋太祖赵匡胤十分重视反贪腐,《宋刑统》中也规定了严苛的条例,但是由于各级官员相互勾连,根本没有落实相关规定。 就连皇帝自己,也常常因为各种原因对犯事官员网开一面,所以最终都是“责罚未几,遇赦复叙,故态复作”。
结语
宋朝尽管有少数官员依然洁身自爱,执法公正,但是在整个朝廷风气污浊的情况下,想要以一己之身扭转整个局面是不可能的。毕竟,螳臂当车,无异于以卵击石。个人的力量无法改变整个社会状况。制定规章制度,以及严格执行制度,才是最重要的。
参考资料:
《次韵吴江道中》
《宋历·职官志》
《宋刑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