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到位。
会议结束后的近一个月内,山东、安徽、河南等省提出试点现房销售。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人民网“强观察”栏目采访时表示,渐进推行现房销售,最符合消费者利益。
住建部首次明确提出现房销售概念
“现房销售不仅能更好地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能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更大责任。”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院长严荣表示,这是住建部首次系统、明确地提出现房销售的概念,各地和房企也要关注,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房销售做出适当调整。
今年以来,多地鼓励试点现房销售。1月31日,山东省提出,逐步提高预售门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开展现房销售试点;2月6日,安徽省表示,今年将因地制宜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同日,四川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商品房现售试点;2月7日,河南省明确提出以郑州、开封为试点,积极探索预售制度改革和现房销售。
严荣认为,当前若干省份明确推进现房销售试点,是一种值得鼓励的尝试。一方面,可以控制交付风险的新增量,防范交付风险总量继续增长,为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夯实基础;另一方面,通过试点能形成现房销售的有益经验,为完善新建商品房销售制度提供重要参考。
现房销售好处显而易见
和现房相对应的就是期房。据了解,一般将在建的、暂不满足交付使用条件的、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称为期房。
“目前大部分商品房都是期房销售。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台,建立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严荣称,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包括预售许可、预告登记、按揭贷款和资金监管等内容。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历程中,预售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例如,一些地方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还不够严格、购房者需要承担房屋不能按时交付的风险等。
“现房销售的好处显而易见,如果购房者看不中房子就不购买,住宅有质量问题也能提前注意到,这将大大减少商品房消费纠纷。”严荣说。
逐步推行现房销售防止一刀切
多地试点现房销售模式,那是否意味着取消预售制的时机到了?
“目前还有待评估全面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可能带来的影响,可先以试点方式渐进推行。”严荣认为,渐进推行现房销售,最符合消费者利益。一来可以给房企留出一定的时间调整模式,二来对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也有好处。
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郭红兵认为,现房销售是大势所趋,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现房销售有较大的资金压力,会影响到一段时间内整个楼盘项目的开发和推盘量,建议逐步推进,不可一刀切。
严荣分析认为,调整商品房销售制度需要考虑城市住房供需关系、房价平稳状况、住房开发供应能力、住房金融市场运行体系等因素。“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区域分化’的特征较为明显,改革调整相关制度需坚持‘因城施策’的总体思路,同时加强研究全面改革调整商品房销售制度的思路和配套措施,确保平稳推进。”
(原题为《鼓励现房销售!取消预售制,时机是否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