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乐》,嘉祐二年(1057)科考,欧阳修为主考官,年轻的学子苏轼、苏辙正式出场亮相。
此次考试重策论,有一篇论文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要求做论述刑罚奖赏政策的政论文。
考生们各抒己见忙开了,有的主张“严打”,有的建议“缓刑”,最搞笑的是一位生理心理发育可能都有点迟缓的同学,这孩子的观点是:学生以为,刑赏之术犹如大人之对小孩,听话就给块糖吃,不听话就“竹笋炒肉”。
三天过去了,考生们或喜或悲的出了考场,考官开始忙着阅卷。
根据规定,为防止徇私舞弊,从接受诏令准备命题开始直到放榜,所有考官不得跟外界接触,吃喝拉撒睡全在学士院,这就是所谓的“锁院”。
“锁院”这程序一旦启动,活儿不结束想出来,势比登天还难。除非是得了要命的病,才有可能由皇帝特批你出来,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诏:“礼部贡院官暴得疾者,委监门使臣举无干碍官视其所苦,速令归第。”
考官生了病,皇帝就派人带着跟考试八竿子打不着的官员来查验病情是否严重,那些必须得出来看病的,专人陪你麻溜儿的直线回府。然后你就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其间不许跟任何官员接触交谈,在家也得“锁”着。
除了生病这项,就算是遇到亲人去世这样的大事,考官也不得出来。宋英宗治平三年(1067),曾巩锁宿试国子监进士发解试,他两岁的女儿“兴老”患重病,至死曾巩也没能提前回家。
“锁院”一般在一个月内,嘉祐二年这次时间比较长,从正月初六开始,有50天,欧阳修《归田录》有记录:“嘉祐二年,余与端明韩子华、翰长王禹玉、侍读范景仁、龙图梅公仪同知礼部贡举,辟梅圣俞为小试官,凡锁院五十日。”
王禹玉即王珪,这个“翰长”,是对翰林前辈的尊称,类似现在的“学长”。
东坡兄弟都顺利过关,苏东坡还得了个第二名。这个名次已经相当不错了,不过苏东坡还是有点冤,他本来应该是第一,这中间恰好有个误会。
宋朝以前,考卷都是实打实的署考生的真名,而且不弥封,考官一看就知道考卷是谁的,这就难免会有些不公平的事情发生。
宋太宗淳化年间推行“糊名考校”法,把考生的名字、籍贯等弥封,阅卷结束才拆封,“糊名至公,无毫厘之泄,虽人主莫识其谁何”。
为了防止考官认出考生字体,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又设立了专门的“眷录院”,由书吏把考卷全部重新抄录,评卷人只能看到这个“副本”,再也不可能凭字体猜亲戚。
苏东坡参考是在1057年,欧阳修看到的自然也是抄录的副本,因为得意门生曾巩这年也参考,阅卷时他想当然地认为考得最好的一定是他。
为了避嫌,欧阳修把想象中的弟子曾巩压为第二,可他万没想到被压下来的是苏东坡。
就这样,大苏因为写了篇全国第一的文章,所以得了个第二,而欧阳修看好的曾巩根本没进前十。
苏东坡中进士后有谢座师欧阳修书。欧阳修读后为之惊叹,他告诉子侄辈们说,三十年后,人们只知诵读苏东坡的文章,而不读欧阳修矣。
欧阳修赞扬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这就是成语“出人头地”的出处。
欧阳修这夸赞的话,苏东坡自言是听与自己同年登科的晁美叔(字端彦)说的:“嘉祐初,轼与子由寓兴国浴室,美叔忽见访云:‘吾从欧阳公游久矣,公令我来与子定交,谓子必名世,老夫亦须放他出一头地。’”
这是苏东坡《送晁美叔发运右司年兄赴阙》诗的自注:“我年二十无朋俦,当时四海一子由。君来扣门如有求,颀然病鹤清而修。醉翁遣我从子游,翁如退之蹈轲丘。尚欲放子出一头,酒醒梦断四十秋……”
通过这次考试,欧阳修很看好苏东坡,认为他前途无量,特意安排自己的学生晁美叔多跟他交往。
苏东坡和苏辙当时住在“兴国浴室”,他们当然不会整天泡池子里,这个浴室其实是个简易旅馆。这是宋代的特色。
因为寺院清静,赶考的学子们都喜欢,每年到了考期,几乎每家寺庙都人满为患。和尚们一看这批有文化的“施主”的钱特好赚,干脆装修装修把澡堂改招待所,开办寺里的第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