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5年11月,公务员作弊将受到处罚。你知道考试中哪些行为算违法违规吗?以下是公务员考试中一些违规违纪的行为。请参考它们。
公务员在考试中有哪些行为是违法违纪的?
公务员考试过程中,下列行为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未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未按要求填写(填报)本人信息的;
(四)未按规定的答题笔答题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答题卡,或者将其带出考场的;
(6)在答题卡(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
(7)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公务员考试违纪行为的界定:
「持假证件参加考试」是如何定义的?
持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参加考试的,视为持假证件参加考试。
抄袭和“协助抄袭”是如何定义的?
抄袭的方式有:抄袭他人答案信息,抄袭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协助抄袭的方式有:传递笔记、书籍、笔记、试卷、答题卡或答题卡、草稿纸或有意识地协助他人检查试卷答案。
“在答题卡(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是如何定义的?
在答题卡(答题卡)上作特殊标记一般是指报考人员在非指定位置或在答题内容中作出各种与考试无关的标记或信息,如在答题内容中写上自己的名字。
「不拿笔回答规定问题」的定义是什么?
一般公务员招考都有规定的答题笔,会在考试大纲或者试卷中规定。比如,参加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时,用2B铅笔填写答题卡;参加应用考试时,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未按规定要求作答,如申请人用红笔作答,则视为未按规定用笔作答。
“不按规定填写(填写)本人信息”是如何定义的?
未按规定填写(填写)本人信息,一般是指报考人员未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填写)本人信息,或未在规定位置正确填写(填写)本人信息。
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是如何定义的?
未按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一般指考生未按“准考证号”在规定位置就座。或者“座位号”考试期间,却坐在其他考生的座位上参加考试;或申请人未经工作人员允许离开座位或考场。
按照要求,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准考证号上的信息正确到达考场,坐在指定座位上参加考试,不得走错考场,不得坐在他人座位上参加考试;不能提前交卷,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要离开座位或考场。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不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定义是什么?
规定以外的项目一般包括:与考试有关的书面材料,如书籍、笔记、练习本、草稿纸或笔记等。报考人员将这些物品带入考场,不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比如将书籍带入考场,放在考场座位的抽屉里,属于一般的违纪违规行为。
按照规定,除了身份证、准考证和文具,其他物品最好不要带入考场。如果带入考场,报考人员应根据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要求将这些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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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使用规定的答题笔答题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答题卡,或者将其带出考场的;
(6)在答题卡(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
(七)其他一般违纪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中有上述行为之一,经当场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时段)考试成绩无效;发现后,公务员考试机构或招录机关会给予其本科目(期)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恶意注册信息」是如何定义的?
恶意报名信息一般是指申请人编造、伪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报名,影响他人报名或者造成报名人数虚假,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
「与资格相关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定义是怎样的?
如果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如年龄、政治面貌、学历、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奖惩等有关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有任何隐瞒的,属于申请材料或者与申请资格有关的资料。
按照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考试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无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