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朱元璋矛盾的铁血治贪:杀了十几万贪官,为何结果却是越治越贪?

朱元璋矛盾的铁血治贪:杀了十几万贪官,为何结果却是越治越贪?

朱元璋矛盾的铁血治贪:杀了十几万贪官,为何结果却是越治越贪?

如果要问我国历史上哪个皇帝治贪最严厉?大明太祖朱元璋称第二,只怕没哪个皇帝好意思称第一。

然而如果要问我国哪个朝代官员贪腐最厉害?能跟大明相比的,只怕也只有延承大明制度的大清了。

穷苦出身的朱元璋一心想要消灭贪官,可为什么他不但没有如愿以偿的消灭贪腐,反而间接开启了一个腐败的开端呢?

治贪,老朱是真的狠

在这个“穿越”盛行的年代,先给大家普及一条“硬通货”知识:如果你想穿越到古代做官,往哪儿穿都好,千万千万不要去大明洪武年间。

大明洪武年间的官,不是难不难做的问题,首先就非常考验你心理承受能力。

根据在那个年代做过官,有亲身体验的叶子奇在其著作《草木子》中的记载,洪武年间官府的大堂座位边上都有一个袋子,专门用来放贪污60两银子以上贪官的皮,为的就是让官员感到害怕,不敢贪污。

而且这不是哪一个地方特有,而是各府、州、县、卫都必须存在的。

在各地官府的旁边都有一个“皮场庙”,这个庙里供的是土地,放的就是剥皮用的工具。当地一旦发现官员贪污达60两银子以上,就会被拉到这个“皮场庙”,公开处刑剥皮后填入干草,然后挂到大堂上的公座旁边。

你不要以为这是徒有其表的形式,“洪武四大案”中的“空印案”和“郭桓案”,都是因治贪引发的大案,就算保守一点估计,朱元璋因治贪杀掉的人也在10万到15万之间!

这意味着什么?它至少意味着绝大多数地方官府大堂的公座旁边,放个三五个“剥皮揎草”的实物吓人,还是非常绰绰有余的。

想象一下,当你做了官,某一日没有回家,来找你的妻儿亲朋到大堂参观,突然儿子指着公座旁边的“稻草人”问:咦!爸爸去哪儿啦!

此情此景,是不是想想就刺激的不行?

而且在洪武朝查贪污,并不是大家认识中的那样;抓住一个贪官查出来他贪了多少钱,了解一下他是通过什么手段贪的,抓几个典型,打打板子意思意思就收工了。

朱老板在他亲自编写的文件《大诰》中明确规定,凡是查到贪官,必定要层层追查到底!

假如知府贪了,如果是知县行贿,那就把知县捉拿到案,继续追查知县哪儿来的贿款。知县到案后如果供出衙役书办,那就抓书办衙役,继续再往下查,一直查到这批贿款都是从哪些农户身上压榨到的为止。

这已经不是“诛九族”那么简单了,是把官场见过面没见过面的同行们,都给列入“必杀名单”。

这样的办案方式,看起来似乎挺理想,即使现在肯定还会有人为之叫好。然而在实行的过程中,却意味着出现一件贪腐案,往往就会有成千上万的人受到株连,一不小心整个区域的官员“全军覆没”。

甚至很多官员根本没有参与其中,最多只是督导不严或管理不善,也会因涉案而被冤杀。

比如户部尚书滕德懋被人举报涉嫌贪污,气愤的朱元璋立刻把他杀了还不解气,还让人剖开他的肚子看看他都吃些什么“昧良心食”。

结果锦衣卫剖开滕德懋的肚子之后,才发现这位曾经的户部尚书的肚子里,只有一些粗粮和野菜……

对此朱老板也只好长叹一声;唉!原来是个清官啊!

只是朱老板虽然知道自己会杀错人,但他并没有收手的意思,继续秉持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精神,继续杀将下去。

据历史资料统计,从洪武元年到洪武十九年这段时间里,两广、两浙、江西、福建这几个地方,几乎没有一个官员能够成功熬到三年期满的,都是在上任之后不久就因涉案被抓起来了。

那个年代几乎没有一天不在查案,没有一天不在杀官。以至于当时官员上任时,亲朋好友不但不替他高兴,反而哭哭啼啼如同吊丧一般。

而朝廷的日子同样也不好过:官杀的太快太多,想做官的人又太少,以至于很多衙门都没有足够的主事官员,运转不起来了。

对于这样的情况,朱老板大手一挥;好办!把那些抓起来暂时还没杀的给拉出来,带着刑具,继续去衙门办公扛活!

这个就叫“戴死罪、徒流办事”,或“戴斩、绞、徒、流刑在职”。

别的朝代的读书人为了做官抢的头破血流,但洪武年间的读书人为了不去做官,甚至不惜自残,由此可见当时朱老板的手段有多狠。

给朱老板当官,真难

在洪武朝做官,要面临的不仅仅是杀头的危险,还要做好忍受贫穷的准备。

穷苦人出身的朱老板认为,做官本来就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要身份有身份,要地位有地位,如果稍微用点心还会好名声。

条件都这么优厚了,再谈钱多俗?所以朱老板给官员的俸禄,少的简直可以说是可怜。

在我国长达几千年的历史当中,明朝是出名拔尖的“薄俸”,史家甚至有“明官俸最薄”之说。

我国自秦汉时开始明确官员的品秩等级,其俸禄的多少一直都是按品秩等级发放的。

明代正一品年俸是1044石;正二品732石;正三品420石;正四品288石;正五品192石;正六品120石;正七品90石;正八品78石;正九品66石。

这个数字有多寒碜?

汉代时一品官丞相之流年俸万石,另有月俸钱六万。

宋朝时一品官月俸400贯(一贯一千文钱),另有禄米职田等福利。

虽然时代背景有所不同,但即使是排除物价和通胀的因素,明代官员的俸禄很低却是明显的事实。

朱老板不但取消了官员自唐代以来的职田福利,还取消了官员子女“荫封”的特权,甚至连官员“致仕”时的“退休金”都不想给。

这么低的俸禄,让洪武朝的清官们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比如明朝初年陕西有名的清官陈观,自己当着官,平常连老婆孩子都养活不好,他死了之后老婆孩子更是差点被活活饿死。

吏部尚书刘菘身居高位,手握官员升迁考核的实权,但是当官十几年,老家没有增添一点财产,一床破被子盖了十几年,后来被老鼠咬了才换下来。被子虽然换了下来,布料还是被他本着不浪费的精神,修修补补给儿子改成了一身衣服穿。

弘文馆学士罗复文因为性格耿直受朱元璋赏识,有一次朱老板突发奇想要去罗复文家里私访。结果到地方一看,罗复文家又破又旧,而罗复文本人正在断腿的梯子上修补墙面。

发现朱元璋来家的罗复文,赶紧让老婆搬来一个凳子给老板坐,结果凳子腿儿还是不平的。

由于俸禄太低,洪武年间官员们贪污的东西也是无法八门,很多都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在朱老板的《御制大诰三编》中,清楚的记载着由皇帝亲自主理的贪腐案中,有些官员的贪赃的居然是“圆领衣服一件、纱巾一条、靴子两双、袜子一双、书四本”之类的东西。

说句不好听的,这些东西别说用来“行贿”,就是打发要饭的都未免有些寒碜……

虽然现在在电视剧中看到的洪武朝清官,大多衣冠楚楚,红光满面,然而实际上在那个年代,只要是清官,十有八九衣冠破旧,虽然不至于面有菜色,但脸上大概率是不会有什么油光的——日子过得都太穷了!

朱元璋对官员们的手段,那真是资本家看了流泪,犹太人看了心碎,就连寡头财阀看了都觉得有罪!

在朱老板的高压手段之下,大明的吏治真的变好了吗?

不要命不要脸,只要贪

尽管朱元璋对贪官杀起来毫不手软,为了治贪大手一挥就是人头落地成千上万万。而且还没有什么“禁区”,不管是开国功臣还是自家亲戚,涉嫌贪腐,一律一刀砍翻。

在很多人看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大明一定吏治清廉,百姓安居乐业,天下太平。然而理想有多丰满,现实就有多骨感。实际上从洪武元年开始,大明官吏的贪腐就始终没有断过,而且贪腐的程度也同样堪称触目惊心。

王公贵族们的亲戚家奴狗仗人势欺压平民,强夺百姓财产的案子层出不穷,强抢民女,杀人夺产的时候案件时有发生。

与此同时刑部收钱用死囚顶罪,或者收钱后脱罪轻判甚至免罪的案件,也同样无法杜绝。刑狱为国法之本尚且如此,其他各部的贪腐情况可想而知!

印钞局私发宝钞中饱私囊,兵部借抓捕逃亡军人敲诈勒索,工部在工程中上下其手私吞工程款……

官员们以“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我做不到”的方式,依然绞尽脑汁,前赴后继的贪。最夸张的是浙江省的钱粮赋税,当地官员收取的金额居然比朝廷要求的高出近50%!

最有代表性的是苏州知府陈宁,此人为了逼迫百姓交钱粮,竟然让手下备上炭火烙铁,百姓如果不能按时交钱粮,直接上烙铁烫。

而且官员们还和地主们勾结,采用谎报、瞒报、转移的方式,把本该自己缴纳的钱粮赋税,都转移到普通百姓的身上。

在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们的联合下,洪武年间百姓的日子可以说是苦不堪言。

据统计,洪武元年到洪武十八年,刚刚开国的大明王朝,就爆发了一百多次农民起义,其频率高达每年六次以上。

这样的频率,别说新兴王朝,很多病入膏肓的王朝也会感到汗颜!

为什么朱元璋一心治贪,官员们反而越治越贪?

第一个原因肯定是穷。

朱元璋给各级官员的俸禄,实在是太低了。一个堂堂县令的俸禄,一年才不过区区90石,换算成纹银一个月不超过5两。这点钱养活一家老小尚且不足,如果要算上仆人和衙门里的开支,根本不够用的。

洪武年间的清官,衣服打补丁,吃饭一年到头不见几次肉是常态,比之中等收入百姓家庭尚且不如。

平民百姓尚且“饥寒起盗心”,官员穷成这个样子,怎么会不起贪心?

第二个原因就是没希望。

洪武年间的贪官,有很大一部分是不顾脸面,不要命的争分夺秒式的狂贪。

因为在动辄被株连的情况下,很多人一开始就明白自己不可能会得善终,所以干脆破罐子破摔,一上任干脆立刻开始不管不顾地赶紧捞钱。

反正早晚都是死,还不如泡着澡看着表,舒服一秒是一秒。

这让那个年代的刑场十分热闹,往往是前官的脑袋还没来得及砍,继任官员就已经被押入了大牢等着砍头。

朱元璋对官员们这种前赴后继的死法看不懂,但是很明显大受震撼,在他亲自主编的《御制大诰续编·罪除滥设第七十四》中感叹:“朕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

杀的跟不上贪的,越治还越贪了……

写在最后

尽管朱元璋的意愿是消灭贪腐,打造一个为官清廉正直的新王朝。但实际上自朱元璋之后,大明王朝的贪腐程度虽然不至于“绝后”,但绝对堪称是“空前”。

现在网络上有些人喜欢把不同时代的人聚一块,搞一个虚拟的“群聊”。

如果这种“群聊”真的可以存在,明清两代的读书人一定会被前辈们“群殴”致死,即使是前朝贪官,恐怕都忍不住去踹上两脚。

朱元璋严苛的治贪手段,不但没有开创一个清廉正直的新时代,反而造成世官场各种“常例”“冰敬”“碳敬”之类的灰色收入空前盛行,官场之上的灰色贪腐,甚至成了公开的秘密。

压力越大反弹越大,在朱元璋这里获得了完美的验证。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其实说穿了无非两个字:人性!

朱元璋太过注重手段和权威,却忽视了人性中最基本的弱点。在社会性的活动中,忽略人性弱点的结果必然是灾难性的。

而且朱元璋虽然在治贪上费尽了心思,还不辞劳苦的编撰了《大诰》,鼓励民间跟他一起治贪,但是本质上仍然难逃人治的范围。

甚至在他所编写的《大诰》中的案例中,绝大多数的案例的流程和结果,都并不符合《大明律》。

皇帝自己都做不到奉公守法的同时,却对下属官吏们犯法行为暴跳如雷……

如今以历史的眼光来看,如此荒唐的行为,真是何其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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