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时期,天下大乱,反贼蜂起,这其中最大的两个反贼便是李自成和张献忠。但不同的是,李自成要比张献忠要好的很多。
起初李自成为了得到百姓的拥护,扩大自己的势力,打着为民除害,一切为了百姓利益为出发点。他提出“等贵贱,均田免粮”,自此一提出便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爱戴,有不少人因为他这种高尚的想法便跟他们参军,百姓也于此祈祷李自成能早日到自己的地方从而解救自己。
李自成和张献忠虽同是大反贼,但还是有区别的。李自成的做法最先前得到了民众的认可,他的做法更像是替天行道,他很好的运用了“识民心”,牢牢的把民心抓在手里,打了一手好的感情牌。而张献忠则不一样了,张献忠就是简单粗暴的烧杀抢掠,祸害民间,是一个受万人唾弃的杀人不眨眼大魔头。
一、张献忠简介
张献忠,1606-1647,字秉忠,号敬轩,外号黄虎,陕西延安府庆阳卫定边县(今陕西定边县)人。自幼家境非常贫寒,从小就跟随父亲做一些小本买卖,在街头贩卖红枣。长大后因不满于平民百姓生活便参军,最初只是小捕快,性格特点是遇见不平必出手,不少人称之为爱管闲事,为此险些丢掉性命。
后来因为工作上犯了错误,因事革职,按法应当斩首示众,因陈洪范为他求情,最后免除死刑,重大100大板除去军中之名,从此流落民间。
二、战争经过
1630年,张献忠在自己家乡组建了一支响应王嘉胤等暴动的农民军队伍,自称为“八大王”。最初这支农民队伍被王嘉胤所用,后来自成一军,张献忠便是这支军队的首领。从此张献忠带领着队伍参加了各种大大小小的战争,并屡次获得胜利。
1630年到1635年,张献忠先后转战陕西、山西、河南、安徽、湖北。在屡次获得胜利后队伍也由此逐渐增大,从一开始的几千人转变后达到几万人,一支强大的军队在不知不觉中崛起了。
在此期间,张献忠带领的队伍可谓是烧杀抢掠,祸害普通平民百姓。其中张献忠攻破凤阳时,对平民烧杀抢掠,强奸妇女为达到自己的快乐。有一段历史记载了张献忠在凤阳的恶作,他将凤阳的富有家庭全部屠杀了,甚至连祖坟一并抛开为寻找宝物。
崇祯九年(1636年)初,农民军已发展壮大到几十万人,在河南会合时,常连营百里,而当时张献忠的部队就有十万人以上。同年九月,闯王高迎祥遇伏被俘,被凌迟处死。李自成等大部转战于潼关以西地区,张献忠所部遂成为潼关以东地区官军攻击的主要目标。张献忠所部转战于鄂、豫、皖时,多次打败官军。攻进河南时一举占领许州,杀了左良玉的哥哥。 次年三月,在安庆家店的战斗中又击毙明将潘可大等人。
三、张献忠让和尚吃肉
1640年,由于左良玉的实力太过强大,从而击败了张献忠所带的军队,张献忠顺此攻入四川。进入四川后,张献忠的烧杀抢掠行为更为恶狠,几乎每到一座城池,他都会举起他的屠夫之手,彰显他的屠夫本性,在此期间,可以说是生命都会遭到他的屠杀和践踏。
在攻打重庆的时候,途经遇到一个寺庙,他的兽性让他突发奇想。他们把寺庙里的和尚聚集起来,用刀枪指着他们,他说出了让和尚吃肉。自梁武帝以来,和尚向来吃素。和尚三大戒律:戒荤、戒色、不杀生。吃素便是自律的一种,张献忠为了达到自己的快乐和自大行为,他逼迫和尚吃肉。
一面是和尚自身的自律,一面是刀枪指喉的压迫,和尚们不知所措,互相看望。就在这时,一名和尚站了出来,他就是破山。他说如果你能保证攻破重庆之后不再屠城杀生,我便破戒吃肉。
张献忠哈哈大笑并答应了,破山就拿起一块肉吃了起来,边吃边说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后来这句话变成了千古绝句,世人们广泛流传。
破山在后来并没有因破戒吃肉被逐出寺庙,反而成为了一名高僧。而张献忠的命运就比较悲惨了,仅47岁的他被豪格射死在了西充凤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