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古代封建社会,针对贪污案件的处理十分严谨,特别是在明朝时期,国家对贪污案件的处理非常客观和严肃。尽管如此,明朝最根源的贪污问题还是未得到彻底解决。有相关历史典故表明,朱元璋处理的贪官高于十五万人。可是为什么社会上还会存在这么层出不穷的贪官呢?究其原因,和古代封建社会的政策息息相关。
首先,在封建明朝时期,在朝做官的人员工资都非常低,完全不能负担起整个家庭的开支,因此,这些明朝官员大多数都是为了从中牟利,而真正脚踏实地的为平民百姓做实事的官员,少之又少。古代封建社会的官员在日常生活中,接触的人群最多的无非是当地有钱的财主以及土地资源丰富的地主,这两类人表示地位和财富的象征。
因此财主和地主需要在朝做官的办理事情的时候,就会给官员非常丰厚的奖励,而这其中大部分的奖励就是钱财。在古代明朝的刘伯温,工资非常低,为了让家庭成员吃饱穿暖,刘伯温利用自己的私房钱补贴家用,从这一件小事情就可以反映出明朝官员的实际生活是非常不理想的。
其次,古代封建明朝建立了属于自己国土的政策,但是这个政权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他保留了明朝以前国家的一些坏习惯,其中主要包括人们在饮食以及穿衣风格上面的陋习,所以整个国家的铺张浪费的这种社会现象依旧存在。因此,为了能够顺应这个国家的趋势,这些官员只有做一些违反国家的事情。而且在明朝的政策当中也是存在很大不足的,明朝六部以及内阁的地位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本政策就发现不全面,导致整个国家体制也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给在朝做官的官员制造了更多涉嫌贪污的条件。
治理贪污现象,明朝的皇上还是拟定了相应的应对策略,主要的策略是:免除在朝的职业、家庭全部成员处死、给予国家相应的赔偿。这三个策略的出台,让有心贪污的官员感到害怕,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更多的官员贪污。如果一个官员贪污,他不仅会被免除职务,他的家庭成员还会被处死,最后还要将在职贪污的所有的钱财全部返还给国家。
在这些严厉的制度下,明朝的官员也都感受到了国家治理贪污的决心,这些贪污的官员感到害怕,久而久之,贪污的官员也日渐变少。但也只是变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