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册记载,武则天下令罪赐贺兰敏之有三大罪名:第一武则天让贺兰敏之用来造佛像为杨老太太祈福,贺兰敏之自己挥霍掉了。第二在杨老太太丧事期间,贺兰敏之不穿孝服,狎妓听乐。第三和自己外祖母杨老太太有苟且之事。
而这里提到的杨老太太,就是武则天的生母,头两项罪名,堂而皇之。但第三项罪名确使产生了怀疑,武则天是何等聪之人啊,以和自己母亲通奸的罪名定罪,这不但侮辱了母亲,自己的颜面又往哪儿放啊?那么贺兰敏真的和自己的姥姥杨老太太有苟且之事?即使真的有,武则天为什么不加以遮掩呢?这其中到底隐藏了什么隐情?
武则天的母亲杨氏和父亲武士彟是半路夫妻,杨氏在四十三岁时嫁给了武士彟,一连生了两个女儿。武则天后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武氏家族都跟着加官进爵。武则天的姐姐被封为韩国夫人,嫁给贺兰越石,生有一子一女,儿子就是贺兰敏,女儿被封为魏国夫人。
韩国夫人因死了丈夫,带着女儿经常出入武则天的后宫,很快就勾搭上了高宗。武则天的嫉妒心特强,很快韩国夫人就不明不白地死去了,魏国夫也喝下了毒肉汤,七窍流血而死。武则天同时嫁祸于两个叔伯哥哥武怀良和武怀运,将他们全部杀死了。当时杨老太太还在世,对杀死大女儿和外孙女,非常不满,但苦于年事已高,且无大权在手,只能唉声叹气。
贺兰敏这期间与杨老太太走得很近,因为外祖母身边的没有亲人了。武士彟前妻留下的两个儿子,武元庆、武元爽早都被武则天送上黄泉路了,无非不是直系亲属,不宜重用,但又碍眼,可怜这两兄弟只因为不尊重武则天,就被一封诏书,贬到关外,秘密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