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皇乐议”所反映出的“因俗而治”思想
“开皇乐”是由隋文帝杨坚在他的父亲杨忠死后而制定的一套有关音乐方面的制度,该制度对国家音乐文化政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开皇乐议作为隋朝文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内容上看,开皇乐议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乐论”,第二部分为《开皇经》,是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成。
从整体上看,开皇乐议包括“乐论”、“经书”、“律吕”三个部分,对这些内容进行了详细讨论和分析。
对民间音乐文化的保护
开皇乐议是一项关于保护民间音乐文化的政策,其核心是对《乐论》《律吕》和《乐律》等,这些内容分别进行了详细讨论和分析。
隋朝时民间音乐文化十分繁荣,很多的音乐家也因此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隋炀帝杨广所处时代社会环境、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下,民间音乐文化也受到了一定程度地破坏。
“经书”是指有关音乐方面的书籍,其中包括《乐经》《礼经》等,开皇乐议中,对这些经书和律学进行了详细的讨论。
开皇经论中所提到的“经”、“律”都是指经书和律学,《乐经》包含了“乐谱”,是指音乐方面使用的文字材料。
《礼经》中所记载的都是礼制方面相关内容,包括对礼制、仪节规定等内容。开皇经论在这两个方面所涉及的内容都很多,所以它包含了众多有关音乐方面的知识。
《礼教疏》是开皇经论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其中记载了儒家典籍里所记载的有关音乐和律学等内容。
开皇之时,音乐创作发展变化
在隋朝统治时期,朝廷对于音乐的创作发展变化十分重视,为了保证音乐作品的质量,隋文帝还颁布了《乐舞令》,为各个部门的活动提供规定。
隋朝中央宫廷乐队有“十二乐坊”,它们分别是:太常、左武卫、内史、内直左右卫六队、大乐寺(后改为宣政院)六部(后改为大理寺)。
此外,在中央宫廷乐队中还有太乐署。太乐署分为“律学”和“乐律”两个部门。 律学:负责制定国家各种法规和法令。
这些音乐作品大都属于“雅乐”类,例如:乐舞有《六部伎》《大十二律》和十二部乐等。
此外还有很多少数民族创作的音乐作品,如:《八板歌》(一名《八板》)、《胡笳十八拍》(一名《胡笳十八拍》)等。
另外还有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音乐作品,如:大曲(又称大舞):包括:《九成宫醴泉铭》《五里一亭歌》等。
《六部伎》:指的是六种表演音乐。 其中有《大广调》《胡部伎》《羯部伎》,它们分别由大乐队演出。
大乐寺负责演奏十二部乐,大曲寺则负责演奏八部乐与九部分乐等。《大十二律》:这是隋代宫廷乐团演奏的雅乐,由太常掌管,负责制定乐令和律法。
另外还包括太乐署:大乐司管律,管理太乐署中所有的乐器与乐工。十二部乐:又称“十二部伎舞”,包括:大广调、大曲调、羯部伎、羯部六部乐。
八拍:由胡部伎演奏四拍,大曲演奏四拍,又称《十二拍》。在隋王朝宫廷中的太乐署的主要乐器是大鼓与大铙。
除了以上所列举的音乐作品之外,在隋王朝中央和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音乐文化。
《乐舞令》是隋朝时期的重要法律之一,在这一法律的影响下,不仅促进了隋朝乐舞艺术的发展,还使它在后世得到了广泛的流传。
隋唐时期是中国古代艺术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时代,隋炀帝杨广即位之后对音乐文化极为重视,他曾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音乐改革。
隋文帝登基之后所颁布的《乐舞令》,其内容十分丰富,既有礼乐、歌舞制度;也有对舞蹈进行规定表演的场所和形式等。
隋文帝时期所颁布的《乐舞令》是我国现存最早关于乐舞管理制度的法律。它不仅对乐舞艺术进行了规定,还明确了舞蹈表演场所及形式等相关事宜。
隋文帝还曾对全国范围内音乐舞蹈发展变化进行过调查研究。
他认为隋朝时期已经初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系统、科学的音乐舞蹈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对于中国古代音乐文化艺术领域产生了十分重要作用。
隋朝所颁布《乐舞令》不仅对后世音乐舞蹈管理具有一定作用,还促进了整个乐舞艺术发展和完善。
隋朝时期乐舞艺术得到了新开发与发展:首先在表演形式上有一大变化;其次乐舞服与其他朝代相比也有较为明显区别。
再次在乐队规模与乐器种类上比以前也有了显著增加;最后在表演人数方面也有所增加,这些变化都使隋王朝对于音乐舞蹈更加重视。
总之,隋朝政府所颁布《乐舞令》对于当时我国古代艺术发展有着十分重要作用,而且对于中国古代艺术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开皇乐议》对后世影响
隋王朝开创了中国封建社会中音乐发展的新局面,同时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隋代以继承隋文帝杨坚开创的事业为前提,积极吸收唐朝文化。
开皇乐议在音乐方面表现出了极高的艺术造诣,其在对民间音乐活动进行规范的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经验。
隋王朝重视文化发展,不仅促进了各民族间的沟通交流,而且对各民族间音乐发展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隋王朝为少数民族创作并推广优秀的音乐作品。 例如《胡腾曲》便是隋唐时期汉族艺术家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进行改编后的优秀作品,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这体现了隋王朝在继承隋文帝开创的基础上积极吸取其他朝代先进文化成果来丰富自己的统治思想。
隋文帝不仅注重民族间文化相互融合,而且也重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这是隋唐时期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
隋王朝在发展经济、巩固统治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其之后建立中央集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隋王朝建立初期经济发展缓慢但是却极具特色,这为隋朝后来迅速崛起并逐渐成为一国之母奠定了坚实基础。
隋王朝所采取的一系列有利于各民族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促进民族融合、维护民族团结统一等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
《开皇经》作为隋代文化的一大特色,具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其不仅体现了隋文帝对于音乐的重视程度,而且也体现出了对少数民族社会生活、风俗习惯的尊重。
在开皇乐议出台之前,由于隋朝国力并不强盛,所以并没有像唐朝一样实施大规模的移民。但是在开皇乐议中隋文帝对于民族关系与民族融合做了详细而深刻的阐述。
开皇年间,隋文帝开始实施一系列因俗而治政策,从社会各个方面促进民族关系与文化融合。
开皇乐议中隋文帝对于少数民族社会生活、风俗习惯的尊重以及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化外之化”等思想都体现了统治者对于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发展情况下所采取的不同政策。
虽然隋朝政权本身并不强盛,但却给了隋王朝与少数民族文化交流方面提供了良好条件。
这为隋唐时期少数民族与汉族文化交流奠定了良好基础。 开皇乐议在隋唐时期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影响深远的文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