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法分别针对以上问题给出了“考成法”、“一条鞭法”、《给驿条例》等具体的解决措施。这些措施不是政治家空想的产物,而是紧扣最底层民众的需要,紧扣社会的需要,有的放矢,系统地化解社会矛盾,使衰落的国家重回上升的通道。
虽然这并不是张居正变法的初衷,他本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一条鞭法”的出现,还是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马克思曾说过:“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须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面对逐渐长大的皇帝,张居正始终无法解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这是他所领导的变法运动面临的最大威胁。
从表面上来看,张居正的变法措施被逐渐废止是由于他过早的离世,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张居正的集权不是皇帝的集权,而是首辅的集权,是相权的重新崛起。这样集权是对明太祖废相的公然背叛,更对皇帝构成了威胁。这种威胁是导致变法措施逐渐被废弃的根本原因。
这场打着“尊祖制”旗号的变法,本质上却没有使皇帝得到更多的权力,相反,首辅才是权力的最大受益者。尽管张居正在竭力避免改变原有的体制,避免触碰皇权,但集权实际上已经改变了皇帝与内阁的关系,使一部分皇权落入首辅手中。
这种冒犯最终使整个变法活动丧失合法性的基础,变法者也终于失去了领导变法的合法地位。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但是我们依然有理由相信如果张居正不是英年早逝,这种君臣和谐的局面也终将被打破,或许这场变法会以更加惨烈的方式结束。万历皇帝在14岁大婚之际便流露出对权力的渴望,而他在年满18岁之后又被告知待到30岁后方可亲政,一句“垂拱受成,倚毗正切”流露出万历心中多少无奈,这样的无奈又暗藏着多少杀机。
从历史上来看,万历皇帝不是碌碌无为之辈,虽然他执政后期怠于理政,但这荒诞的治国方式却也正是他对官员们无声的抗议。与他的父亲穆宗朱载垕截然相反,万历皇帝权力欲望十分强烈,同时又生性固执容不得半点挑战,在他执政的47年里,先后赢得了对西北、西南等地的反叛者、入侵者三次大规模作战的胜利(史称万历三大征)。
作为一个臣子,在这样的皇帝面前讨论权力问题,其危险性是不言而喻的。张居正执政时期万历仍是个孩子,身为皇帝的老师,张居正无需向这个孩子皇帝妥协什么,只需按照自己的意志将想法变为现实。但这个孩子不是普通的孩子,他必定会成为这个国家真正的主人,也是唯一的主人。也许张居正自己也没有这样的心理准备,身为首辅的他按照自己的想法掌控了这个国家整整10年,直到张居正死去的那一天,他也没有亲手将权力归还给皇帝。
作为顾命大臣的张居正,其首要职责并不是领导一场伟大的变法运动,而是在皇帝成年之前充当一个合格的看守政府负责人,并且在皇帝成年后将大权奉还给皇帝,张居正显然超额完成了他的任务,但却也由此引来了皇帝的猜忌。
这或许是出于青春的叛逆,或许如野史所说的那样是受到了郑贵妃的挑唆。万历在张居正死后变得十分固执,他逐渐的沉溺于自己的世界,不再像以往那样勤政。万历得到了渴望已久的权力,但他却渐渐地远离权力。
著名史学家孟森甚至在他的《明史讲义》中以“万历之荒怠”作为万历朝这一章的标题,而在这“荒怠”的背后,我们似乎可以看见一个远去的背影——那个被万历否定了的首辅张居正。这位皇帝正是用这样一种不作为的方式来反抗那个曾经勤勉的张首辅。于是,清算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法的成果也随之化为乌有。
与商鞅、王安石相比,张居正变法最大的特点在于他同时将集权作为了变法的手段和目的。商鞅在变法中,主要通过推行新的激励制度来激发底层人民的热情,从而改变秦国落后的面貌。商鞅的激励制度主要体现为放开土地交易,使生产者有更高的生产积极性;改革功勋制度,使底层人民可以通过军功提升自身地位,对贵族的特权进行了限制。
可见,商鞅的成功主要依赖激励,而不是通过权力达到的。同时,商鞅在变法中并不考虑社会的接受程度,在与反对者的辩论中,他大胆的宣称:“臣闻之:‘疑行无名,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也。且夫高人之行也,故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这样急于求成的态度虽然可以理解,但却不利于变法的实施。
张居正在变法中则巧妙地通过提出“尊祖制”来回避问题,即解决了问题,又避免了与保守派的正面冲突。王安石的变法就更为不同了。王安石始终将目光锁定在经济问题上,在任期间基本没有进行任何政治改革。所以,王安石的变法谈不上权力的变革,仅仅是利益的分配而已。
变法中的王安石始终逃避着政治上的巨大阻力,他企图依靠皇帝的信任来继续推行新法。但这种尝试还是以失败而告终了。王安石的教训深刻地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在变法中,仅仅解决经济问题而不触及政治体制是行不通的。
张居正的变法运动,实际上是对君主、皇室、百官、百姓四个阶层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其中,皇室、百官的利益直接受到了限制,君主的权力和利益间接受到限制,百姓的利益得到了满足。可见,变法面临的阻力主要来自权贵阶层和政府内部,这些人的能量显然比普通百姓大得多。
如何协调这些利益关系,便成了决定变法成败的关键因素。张居正的思路是集权,通过集权来推行变法,再通过变法来加强集权。这种方法虽然有效,但无疑也是危险的。这种权与法的循环要求变法者拥有绝对的权威。当变法者手中的权力受到限制时,新法的推行也会面临阻力。当变法者丧失这种绝对权威时,新法也就随之崩溃了。
所以,这种集权下的变法,实际上是人治的一种表现,而非法治。集权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变法命运的不确定性。这种集权下的变法从一开始便处于危险之中。变法运动不同于革命,革命是对原有秩序的彻底打破和重建。革命者可以冲破原有的制度枷锁,只要充分满足民众的各种要求,革命便会取得成功。
张居正领导的变法必须在维护明帝国统治的基本前提下进行。对于原有的不合理制度不能一蹴而就地加以变革,只能根据局势的发展稳妥地加以改变;对于违法的官吏也不能悉数罢免,只能在平衡各方势力的基础上适时更换。同时,变法者还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的需求、国家的需求,否则变法就变得毫无意义。
张居正正是这样一位“戴着脚镣的舞者”,变法的初衷决定着他注定不能像革命者一样大刀阔斧地重塑体制。一场变法,使张居正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成功的改革家之一;一场变法,也终于酿就了他祸发身后的悲剧。
在这风云变幻间,我们看到了皇帝、内阁、百官之间的斗争。在这斗争背后,是权力,是欲望,是人性,是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博弈。变法就在这不断变换的力量对比中兴起、发展、衰落,最后淡出历史的舞台。这一切,都是张居正带给我们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