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经过4年的试点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扬帆起航。
作为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世界经济金融发展形势,立足改革开放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试验田”走向全市场,此次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大方向,适应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的需要,坚持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全球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的原则,推出了一份含金量十足的“中国方案”。
关键词是一个“全”字。改革将整合形成统一的注册制安排,并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各市场板块全面实行。突出亮点是优化审核注册机制。此次改革保持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的基本架构不变,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审核主体责任,强化证监会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审核注册的效率和可预期性,以更加公开透明的问询制度,倒逼出更加真实的上市公司。
注册制改革的本质在于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但这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谁想发就发。充分考虑市场承受力,保持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也不是谁想发多少就发多少。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充分、中小投资者占比高、诚信环境不完善的现实国情,监管部门将加大发行上市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力度,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压实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和中介机构责任,突出放管结合,更加注重质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此次改革,在市场关心的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性创新,在此前未曾涉及的深水区进行了大胆探索。我国资本市场再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有力回应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直接融资的呼唤,切实托起了我国在全球科技创新竞争中的新优势。
全面实行注册制落地,不是资本市场改革的终点。我们相信,只要拥有目标坚定、勇毅前行的改革定力,拥有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改革勇气,就能迎来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