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燕王朱棣夺取帝位之后,第一件事是找人给他写登基诏书。当时,朱棣听说方孝孺名声很大,于是命令由他起草登基诏书,这对朱棣巩固帝位大有好处。但方孝孺宁死不从。他把笔往地上一扔,边哭边骂,就是不愿意写。
这时候就需要一个台阶下,比如三国影视剧中,一位武将被俘,宁死不降,而如果另一方的老大非常谦虚,亲自为这位武将解开绳索,并说:我倾慕您久矣,希望能够归降!听了这样的软话,这位武将定会跪着说:我一生为逢明主,今日见到您,真是三生有幸,愿效犬马之劳!
但朱棣本人刚刚夺位,不可能把自己的地位拉得这么低,现场也没有第三个人给他们台阶下。于是,他将方孝孺处以极刑,五马分尸,并处死了方孝孺九族,算上他的学生和朋友,合称“十族”,一共873口!历史上,诛九族的事常有,但诛十族的仅此一例。
方孝孺为了成就自己“忠臣”的雅号,不仅丢了自己的生命,还有所有亲属甚至朋友、学生的生命。后世对此褒贬不一,有的专家说:方孝孺实乃自私自利之人,他可以为了自己的名节,牺牲他自己的生命,但无权为了一个“忠臣”的虚名,让别人跟着他去死,何况是873条人命!
有人认为,朱棣是贤明君主,他是比建文帝更加优秀,当皇帝对大明更好,反而是朱元璋在有儿子的情况下,让孙子登基,这种做法十分不妥。对于方孝孺宁死873人,也要当个忠臣,您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