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江红:岳飞平反昭雪之路有多难?平反:21年,完全昭雪: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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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被诬犯“意欲谋叛”罪,被高宗、秦桧杀害后,朝廷迅速将岳飞的死刑判决书,刻板印成榜文,在全国各地公布。
岳飞遇害的当天,临安(杭州)人民痛哭流涕。
南宋爱国大诗人陆游说:
“张德远(张浚)诛范琼于建康狱中,都人皆鼓舞;秦会之(秦桧)杀岳飞于临安狱中,都人皆涕位。是非之公如此!”
尽管秦桧的党徒密布都城,当时就有不畏风险的义士隗顺,偷偷地将岳飞遗体从大理寺狱中背出,翻过城墙,埋于九曲丛祠附近,称贾宜人墓。
从此以后,每逢除夕下雨、江浙一带的民间,就有这样的传说:忠臣岳飞在除夕被秦桧害死,连老天爷也为岳飞的冤死痛哭落泪。
1、当世人的悼念
岳飞死后,爱国军民举行各种各样的悼念活动。
驻临安府(今杭州)西溪寨的官兵子弟,借迎请“紫姑神显灵名义”,竟模仿岳飞的笔迹,以岳飞的口吻写了一首绝句,来寄托他们的哀思:
“经略中原二十秋,功多过少未全酬;丹心似石凭谁诉?空有游魂遍九州!”
这件事传出后,秦桧“闻而恶之,擒治其徒,流窜数人,至有死者。”
但是全国到处都有人纪念岳飞,痛斥秦桧。
如建康人民,也通过“请仙”的方法,写诗歌颂岳飞,贬斥秦桧:
“强金扰扰我提兵,血战中原恨未平;大厦已斜支一木,岂期长脚(指秦桧)误苍生!”
人民爱憎分明。
针对官方对悼念岳飞的压制,人们就借托“请仙”的办法来表达他们对岳飞的缅怀和对投降派的痛恨。
用宗教的神秘外衣掩盖起来的悼念活动,引起了当时人们更加强烈的反响。
韩世忠在岳飞被害后三个月,在灵隐飞来峰山腰,建立起一座以岳飞诗命名的“翠微亭”,作为对岳飞的纪念,表示对当权者陷害忠良的抗议。
韩世忠所建的翠微亭、经历代修葺,至今犹保存着。
人们看到翠微亭,就会想起岳飞那首饱含爱国主义情感的《登池州翠微亭诗》:
经年尘土满征衣,特特寻芳上翠微;好水好山看来足,马蹄催趁明月归。
在南宋王朝的高压政策下,鄂州人民十家之中有九家,把岳飞的绘像挂在家中,晨昏奉祀。
2、岳飞的平反之路有多难?
人们恨不能杀死秦桧,殿前司(禁卫军)军校施全,在杭州望仙桥等候秦桧乘轿上朝经过那里的机会,手持斩马刀猛扑上前,可惜未能击中,只斩断了一根轿柱,当场被抓走,壮烈牺牲。
绍兴二十五年(1155),秦桧病死,人们纷纷上书要求为岳飞昭雪冤案,可是高宗毫不悔悟,反而任命与秦桧一丘之貉的万俟卨为宰相。
万俟卨凭借宰相的大权,坚决阻止为岳飞昭雪,他对高宗说:
“虏方顾和,一旦录故,将疑天下心,不可及。”
绍兴三十一年(1151)夏天,御史中丞汪澈到鄂州岳飞旧部巡视,校官们向汪澈申诉岳飞之冤。汪澈当场表示,愿奏闻。
这话一出,官兵“哭声如雷”,有的边哭边说:“为岳公争气!”“中原望断因公死,北客犹能说旧愁。”
岳飞的被害,对期望王师收复中原的父老,是一个严重打击。他们非常怀念岳飞。朱仙镇人民追念岳飞的功绩,暗地串连建庙,秘密祭祀。
南宋孝宗时,朝廷给岳飞正式平反,南宋的臣民可以公开祭奠岳飞了,而朱仙镇人民在金人统治下,仍然不能公开祭祀岳飞。
历经金、元二代,这座民间私建的岳祠,虽因年久而湮没荒圮了,但民众在春、秋两季社会(集会)时,设岳飞灵位以祭。
到了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由当地政府出面,修建了岳武穆王庙。
历代纪念岳飞的庙宇,在全国好多地方都有,如杭州,汤阴、宜兴、九江、武汉等,规模较大的为杭州西湖岳庙墓和河南汤阴岳飞庙。
岳飞死后二十一年,绍兴三十二年(1162)六月,赵昚继位,史称孝宗。
孝宗主张抗金,接受大学生程宏图“昭雪岳飞之罪"的上书要求,七月就为岳飞平反昭雪,追复岳飞原官,下昭悬赏寻觅岳飞的遗体,以便“以礼改葬”;下令访寻岳飞子孙后代,给以官职。
隗顺的儿子看到寻找岳飞遗体的诏书,便将隐姓埋名多年的岳飞初瘗地告诉了朝廷。
南宋朝廷,遂将岳飞的遗骸,用隆重的仪式迁葬于西湖边的栖霞岭下,即今日的岳墓所在地。
隆兴二年(1164),宋孝宗赐智果院为褒忠衍福禅寺,就是今日的岳庙前身。
杭州西湖岳飞庙墓在明代天顺间(1457一1464)“同知马伟修茸之,以所植桧,析十为二,号为分尸桧。正德八年(1515),都指挥李隆又范铜为桧、桧妻王氏及万俟卨之像,反绑而跪墓前。”
人民群众对好佞恨之入骨,这三个铜像不久被游人击碎。
万历二十二年(1594),按察副使范涞又重俦,并增加了张俊的跪像,墓阙后面还刻有一副对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表达了人民对民族英雄岳飞的爱和对秦桧一伙奸臣的恨。
3、岳飞的平反之路
岁月匆匆,从岳飞1141年无辜被害,到朝廷为他平反昭雪到追赠鄂王,经过八十四个春秋,兹列表如下:
绍兴三十二年(1162) 岳飞死后二十一年
七月十三日,南宋孝宗皇帝赵昚上台不久,即为岳飞平反昭雪,降旨“与追复元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
十月十六月,追复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食邑六千一百户、食实封二千六百户。
淳熙五年(1178) 岳飞死后三十七年
十二月十二日,追复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食邑六干一百户、食实封二千六百户,谥武穆。
嘉泰四年(1204) 岳飞死后六十三年
五月二十一日,追复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食邑六千一百户、食实封二千六百户,赠太师,谥武穆,追封鄂王。
宝庆元年(1225) 岳飞死后八十四年
二月三日,追复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食色六千一百户、食实封二千六百户、赠大师、追封鄂王、谥武穆,改谥忠武。
这里要说明的是:
一、岳飞昭雪后,追赠太师,追封鄂王。谥号有二:武穆、忠武。别无其他追封。
隆兴元年《赐谥谢表》岳霖称:“臣霖等言:正月二十一日准告,伏蒙圣恩,赐臣等先父赠少傅、武胜、定国军节度使臣飞谨武穆者。”此“少傅”疑“少保”之误;“赠”当为“追复”或“故”。
二、《宋史·岳飞传》曰:“淳熙六年,谥武穆。““六年”为“五年”之误。
岳飞定谥之事,始于淳熙五年(1176)六月五日。宋孝宗令太常寺拟定谥号,初拟“忠愍”谥号,孝宗以为未当,令太常寺重拟。后拟定“武穆”,九月八日,“三省同奉圣旨,后下吏部考功司复议,再将考功司复议意见上奏高宗。
最后于淳熙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正式通过,由尚书省降谥告付岳飞本家。淳熙六年正月二十一日,岳飞子岳霖收到谥告。其经过如此,均有明确记载。
故孝宗赐岳飞“武穆”之确切时,应在复议通过之日算起,即当以淳熙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为准,《宋史·孝宗纪》系于淳熙五年九月八日:“戊寅,赐岳飞谥曰武穆”(见《孝宗纪》三)
三、追封岳飞为“鄂王”,是宁宗嘉泰四年(1204)五月二十一日(癸未)的事,而《宋史·岳飞传》作“嘉定四年”,修《宋史》者粗疏,将“嘉泰”误为“嘉定”了。
幸存有《追封鄂王告(中书舍人李大异行)》:
“故追复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食邑六千一百户、食实封二千六百户、赠太师、谥武穆岳飞…可特追封鄂王,余如故。嘉泰四年六月二十日。”
又《宋史宁宗纪》:“嘉泰四年五月癸未,追封岳飞为鄂王,”嘉泰四年五月十一日《封王信札》,更载明嘉泰四年五月初九日,三省、枢密院同奉圣旨岳飞“可特与追封于爵”。(按:正式封告时间在六月二日)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敬崇岳飞,他们痛恨迫害岳飞的秦桧一伙,这样,在岳飞逝世三百二十年以后,“分尸桧”出现了;在岳飞逝世四百五十年以后,四个坏蛋的铸像才跪在岳飞墓前。
这真是忠奸分明,人心大快!
至此,岳飞才算真正彻底平反昭雪了!
4、岳飞短暂的一生
最后在这里,我们简略回顾一下岳飞短暂的一生:
1103年崇宁二年 1岁
3月24日(农历二月十五日),岳飞诞生于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
1113年政和三年 11岁
从刀枪手陈广学武艺。
1117年政和七年 15岁
居家务农与自学。
1118年重和元年 16岁
娶妻刘氏。
1120年宣和二年 17岁
长子岳云出生。
1121年宣和三年 19岁
从周同学射箭。
1122年宣和四年 20岁
应募为“敢战士”,从军征辽。父卒,还乡守丧。
1124年宣和六年 22岁
第二次从军,投河东路平定军。
1126年靖康元年 24岁
提升为偏校,授予“进义副尉"官阶。后因丢失“告身”回乡。冬十二月,第三次从军相州大元帅府。
1127年建炎元年 25岁
夏七月,上书反对京师南迁,被革职归田里。回乡中途,第四次从军,投河北招抚司,为招抚使张所破格提拔为统制官。九月,随都统制王彦渡黄河抗金。
1128年建炎二年 26岁
因擅离开王彦部,触犯军纪,为宗泽开释,任以“踏白使”立功赎罪。汜水关一仗获胜,被提拔为统制官。
1129年建炎三年 27岁
在汴京南薰门大破叛军王善,转武经大夫、随杜充至建康。建康失守后,退兵于广德、溧阳等地,克复溧阳。
1130年建炎四年 28岁
屯兵宜兴。是年,从相州接回的母亲姚氏已在宜兴军营中。原妻刘氏已失散,在江南续娶李氏为妻,亦在宜兴军营中。李氏即岳夫人。
收复建康,升通泰镇抚使。
1131年绍兴元年 29岁
讨流寇李成、张用。升为神武副军都统制。屯驻洪州。
1132年绍兴二年 30岁
平游寇曹成,移屯江州,授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仍任神武副军都统制军职。
1133年绍兴三年 31岁
七月,平息江西吉、虔二州农民起义。九月,应召赴行在。高宗赐“精忠岳飞”锦旗。为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置司江州。神武副军改为神武后军,岳飞任神武后军统制。作《满江红》词。
1134年绍兴四年 32岁
第一次北伐,收复襄阳六郡。除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封武昌县开国子。屯驻鄂州。
1135年绍兴五年 33岁
第二次赴行在入觐。夏,奉高宗命镇压湖南钟相、杨么起义。为神武后军都统制,进封开国公。还军鄂州。
1136年绍兴六年 34岁
第二次北伐,长驱伊、洛。任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兼宣抚河东、节制河北路。
母姚氏卒,葬庐山,以目疾乞解军务。
1137年绍兴七年 35岁
赴平江,建康行在所,扈从高宗。拜太尉,升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为淮西并兵事与高宗公开冲突,弃军怒上庐山。
1138年绍兴八年 36岁
反对高宗、秦桧对金妥协议和。枢密副使王庶视师江、淮,岳飞遗书王庶说:“今岁若不举兵,当纳节请闲。”
秋,应召赴临安行在入觐、岳飞面斥秦桧:“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谋国不臧,恐贻后世讥。"
1139年绍兴九年 37岁
上《谢讲和赦表》,强烈反对《绍兴和议》。四次上章力辞“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官)”,高宗不许。
1140年绍兴十年 38岁
金毁盟南侵。岳飞麾师第三次大举北伐中原,取得郾城颍昌大捷,收复蔡、陈,郑州,以及西京等大片失地,进军朱仙镇,直指金军大本营——汴京。
七月底,被高宗、秦桧以十二道金牌强令班师。
1141年绍兴十一年 39岁
改为枢密副使,解除湖北、京西路宣抚使之职,赴临安枢密院任事。
冬十月,被张俊,秦桧等诬告“谋反”投入大理寺狱。
1142年1月28日(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39岁
农历除夕前一夜,为高宗赐死于大理寺。岳云,张宪同遇难。
1162年(绍兴三十二年) 死后二十年
夏七月十三日,孝宗颁布《追复指挥》,下令为岳飞“追复元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岳飞冤案得到昭雪。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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