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太医院通过设置院官和医生,掌理医疗之法,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官僚机构,它有一套独立的医疗制度来进行医药治疗事务。与历代太医机构设立的目的一样,太医院专为皇帝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院官和医生也主要服务于皇帝及宫廷皇室。除此之外,为宫廷皇室诸如东宫太子、后宫嫔妃等提供医疗服务也是太医院的重要职责之一。但太医院官及医生又常常受皇帝的派遣,为王公大臣进行医疗服务。
皇帝医疗
封建时代,皇帝乃天子化身,为宗庙之主,在医疗待遇等各个方面都享受最高级的待遇。而明代太医院的设立就是为明代皇帝进行医疗保健,保证皇帝的身体健康状态,能够正常有效的处理国家政务,使明王朝统治可以正常运行。太医院官和医生常侍奉皇帝左右,提供医疗服务,职责甚为重要。所以说,皇帝医疗是太医院医疗的核心和重点。
为保证皇帝医疗的安全和效率,除设太医院外,内府还专设御药房,处理皇帝御药。御药房与太医院一内一外,互为表里,联系紧密,共同服务于皇帝。所以明代皇帝医疗服务中,太医院是主要的负责机构,但同时御药房也占有极其重要旳地位。
公元1367年,明太祖朱元璋依元制置尚药局,掌理御用药物。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夏四月,置御药局于内府。时御药局秩正六品。设有尚药、奉御二人,奉御掌收受四方贡献名药及储蓄药品。另设直长二人,药童十人,俱以内官、内使充任。还设御医四人。嘉靖十五年(公元1536年),改御药房为圣济殿,又设御药库,诏御医轮直供事。
御药房内御医太医院医士充任。明代皇帝和礼部都非常重视御药房内御医的选任。这些御医是从太医院医士中选拔医术最优秀的人充任,若经考试不合格者,退回太医院。御医对皇帝的身体健康负有重大责任,容不得半点差错,所以对于他们的要求十分高,不称职者亦退回本院。如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八月癸已,礼部奉旨会考太医院医士,请留吴绶等二十人御药房供事,李宗周等十五人退回本院应役,上命于退回数内再留朱佐等五人。
至万历时,御药房的官员设置又有所变化,据刘若愚《酌中志》载:“御药房,提督太监正、副二员,分两班。余曰近侍,二三十员。未进宫、未穿红者,曰习医官人,二三十员。职掌上用药饵,与太医院相表里。”提督太监执掌御药房,与太医院官一起负责皇帝御药之事。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御药局”与“御药房”乃同一机构。
据黄云眉《明史考证》中解释:御药局,《明史稿》作御药房,是志下文固云“改御药房为圣济殿”,则此作御药局,乃出于偶误又注文御医局秩正六品,局字亦衍,原文当为“御医秩正六品,以《会典》卷二百二十四载,初无御药、御医等局名也。所以,明代《实录》和《明史》中所载“御药局”当为“御药房”。
御药房是御药供放之地,自明太祖朱元璋设立以来,“无敢有闲人入药房者,防至密也。”此处收掌药品乃是成品药,与太医院属衙生药库存放的药材是不同的。御药房若要修合药品,提督太监持御药关防至生药库传取药材,碾磨成末,再由医官与御药房内修和成药品进呈皇帝。即凡供御药饵,医官就内局修制,不可更换地方。
万历七年(公元1579年)十月,“旧制于太医院中碾磨药末送圣济殿修合丸散,今提督御药房太监刘阳欲于内殿碾磨,非制也。礼部覆照旧规,从之。”由此看出太医院取药、制药地方都是有制度规定,不可随意变改。
皇帝身体有疾病时,由太医院官诊疗,亦有制度程序规定。太医院官诊视御脉,御医参看校同。先是皇帝命太监传放御医。“至日,四人或六人吉服入宫,不论冬夏,必于殿门之内设炭火一盆,中焚苍术杂香,人人从盆入。”
“穿吉服”、“焚苍术”的目的是为了吉利驱邪。御医“见皇帝叩头毕,御医第一员膝行跪诊左手,第二员跪诊右手,仍互更再诊毕,各讲圣恙大略,面奏数言,出至圣济殿。”然后太医院使、院判和御医“约会奉御就内局合药,将药贴连名封记,具本开写本方药性、治证之法于日月之下,然后上奏,医官、奉御书名以进。置簿历一,用中书省印记其缝。凡进药奏本既具随即附簿年月下书名,奉御收掌,以凭稽考。”
御药的烹调和进呈皆有制度规范。据万历《明会典》载:“凡烹调御药,本院官与内臣监视。每二服合为一服,候熟,分为二器。其一器御医先尝,次院判,次内臣。其一器进御。”并且“仍置历簿,用内印钤记,细载年月缘由,以凭考察。”御药修成后,“御药房用金罐煎进之,罐口以‘御药’谨封缄之。”
明代太医院有一套复杂严密的皇帝医疗制度。从御医选拔、诊视御脉到御药修和烹调都有这严格的程序和制度规定,任何个人不许妄自改变,否则将处于很重的惩罚。据《国朝典汇》载,明孝宗因祷雨齐戒偶感风寒,命有司设监太监张瑜与太医院议方药,瑜私与文泰廷和不请诊视辄用药以进,继与钦及院判方叔和医士徐吴等进药皆与证,造成明孝宗去世。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五月逮掌太医院事通政施钦、院判刘文泰、御医高廷和下狱。
太医院严密的皇帝医疗制度,得以保障皇帝的身体健康。在制度的规范下,太医院官员皆须严格遵照执行,不许有丝毫差错。一旦皇帝身体出现问题,院官无疑会受到严惩。由此也可以看出太医院皇帝医疗的重要性。
宫廷皇室医疗
太医院宫廷皇室治疗主要包括东宫太子医疗和后宫嫔妃医疗。明代宫廷医疗机构的设置大体与唐代时期一致。除了在内府专门设立御药房为皇帝修制药饵、供奉进御之外,还专门设置了太子、后宫嫔妃的医疗机构。与唐代不同的是,这些医疗机构与太医院存在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他们之间相互合作,分工细致,使太医院医疗制度更加完备,工作效率更加高效。
东宫医疗即为太子医疗。皇太子作为一国之储君,其身体健康关乎帝位的继承和国政的稳定,所以也是十分受到重视的。专门服务于皇太子的医药机构在南北朝时就已经出现。南梁时在詹事府下设“中药藏局”。北齐时,门下坊设有药藏局,隋朝时亦如北齐设置。唐时太子医药机构的设置更加完备。设药藏局,官有药藏郎、药藏丞、侍医典药、药童等员。
药藏郎掌和医药,丞为之贰。皇太子有疾,侍医诊候议方。药将进,宫臣莅尝,如唐代尚药局之职。
明太祖建国后,仿照唐朝制度设东宫各官。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八月,朱元璋命吏部定内侍诸司官制。东宫置典玺、典翰、典膳、典服、典药、典乘、典兵六局,局设局郎一人、丞一人。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九月,又重定宫官六尚品职,及内官监司库局与诸门官,并东宫六局、王府、承奉等官职秩。东宫设典玺、典药、典膳、典服、典兵、典乘六局,各设局郎一人,秩正五品;局丞二人,秩从五品。典药局,掌同御医修合药饵、供进汤液之事。主要就是与太医院御医为太子供奉药饵,下面还设有司药、典药等医官。
所以太医院还有为太子医疗服务的职能,东宫医疗也是其医疗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明代后宫医疗也有着更严格的制度。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五月,朱元璋“以元末之君不能严宫阃之政”,遂至亡。为了吸取元代灭亡的教训,严格管理后宫。其中规定“宫嫔以下遇有病,虽医者不得入宫中,以其证取药而已”。但宫嫔以上,诸如皇太后、皇后、贵妃、公主等与皇帝关系亲密的人身体违和,皇帝仍命太医院遣御医诊疗。
太祖时皇后马氏得疾,御医束手无策,上寝食不安以语群臣,群臣请祷祀山川,遍求名医。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时,皇子母病,上命内医日往视疗。由此可见太医院对皇帝的亲属亦有医疗之职。
明政府规定,后宫宫嫔以下人等有疾,皆发送内安乐堂治疗。据《酌中志》所载,内安乐堂设在羊房夹道等。掌司其事者二三十人。设有医官三员,医士三十名。这些医官医士皆有太医院选派,其考核、调转、罢免等俱由太医院负责。属于太医院医疗的一个部分。成化年间,宪庙皇贵妃万娘娘专宠,孝穆皇后娘娘有孕,曾托病居此生下孝宗皇帝。
其他医疗
太医院官和医生除主要服务于皇帝和宫廷皇室医疗保健外,还受皇帝的派遣,为其他阶层的人进行医疗服务,诸如王府、大臣、外宾等。
明代王府设有良医所,良医所内设良医正和良医副,负责王府医疗事务。各王府良医员缺,由太医院推举医士送吏部选用。医士选往王府之后,不再归太医院管理。但是由于选往王府的医士能力有限,常对一些疑难杂病束手无策,或者王府药材不足等情况的出现,王府常常向皇帝请医,而皇帝则命太医院奉旨遣医术精湛的御医或医士前往治疗。
明代皇帝对于王府的医疗还是很重视的。若闻王府有疾或王府缺药,皆命太医院派医士或携药材前往,以表亲情之深厚。正统二年(公元1437年)十二月,书与乐平王冲烋曰:“闻叔祖旧疾复作,亟命太医院择精医者一人往视,兼奉药品及丸散七十余斤,尚冀善加调护用,副朕亲亲之意。”医官、医士治疗完之后回到京城,就王府的治疗情况要具本覆奏。
另外,文武大臣患疾,尤其是深受皇帝信任的大臣,也常常得到皇帝的医药赏赐,或委派太医院堂上官或御医或医士亲往,有的还派中官监督。如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七月癸丑,上御文华殿讲读,是日辅臣张居正感疾不能侍上,遣中官问疾,命太医院使徐伟诊视,命中官守候服毕复命。
太医院负责文武大臣的医疗,一方面皇帝对他们为国家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也表示皇恩的浩荡。另一方面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早日康复处理政务。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规定,凡在京衙门及在外布政司并直隶府州县官吏具告老病残疾,札付太医院转行惠民药局委官相视明白,果成笃废残痼疾病,分豁堪与不堪医治,明白具奏,取自上裁。如不能医治,奏放为民,如极难医治,奏放原籍,痊愈后再到吏部听候任用。
太医院的医疗对文武百官还具有监督作用。因有的官员称有疾病不上朝、不处理政事,嘉靖九年(公元1530年)十一月,诏太医院官诊验各称疾不赴朝参官员有无推诈情由。时彰武伯杨质不朝二年矣,至是覆验无实,诏夺禄四月。所以太医院对文武大臣的医疗还有一个监督大臣的作用,防止他们无故不理政事。
太医院受皇帝的诏令,还会负责外宾医疗。外宾包括外国留学生、外国使者、外国君长、少数民族酋长等。明代仿前朝,还设有专门接待外宾的机构:会同馆和四夷馆。这些机构是在唐代四方馆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会同馆设有医士二名,负责外宾使者及伴送人等提供医疗服务。据万历《明会典》载,“凡会同馆医生,遇四夷及伴送人等有疾,即与医药,年终具用药若干,活人若干,开送提督主事处,核实呈部,以稽勤惰,考满升授,任留馆办事,其药材,太医院关给。”
与历代太医机构一样,明代太医院主要是服务于皇帝及宫廷皇室的医疗保健。为了进一步完善这种职能,宫廷还设立御药房、典药局等医疗机构,他们与太医院的医疗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互相合作,共同处理宫廷医药事务,一起构成了明代宫廷医疗体系,为最高统治阶层服务。
除此之外,奉皇帝的旨意,太医院还为王公大臣、文武百官、外国君长、军队甚至民间进行医疗服务。太医院拥有医术精湛的医生,最好的医疗设备,最地道的药材,这些最好的医疗资源基本被皇帝一人所垄断。
为缓和阶级矛盾,太医院也象征性的对监狱、民间提供医疗。但是广大老百姓的医疗仍只能靠为数不多的民间医生,更多时候靠自己采摘中药进行自救。太医院的医疗制度对民众行同虚设,它只是服务于皇帝及宫廷皇室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