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庄家功能向来是维持市场流动性的重要机制,香港不少投资产品都设有庄家制,如期货及期权市场有庄家维持流通量,窝轮及牛熊证市场也早已在2003年开始有庄家制,让投资者能够适时买卖、降低交易成本。
试想想,若一些成交量较少的牛熊证或窝轮,散户想买入时自然需要有对手沽出持仓,但由于成交太少,可能散户挂盘后需要等很长的时间才能交易,交易价格也可能不理想,因为根本难以找到愿意成交的对手,而庄家制的作用就是有人想买又或有人想卖的时候,都有庄家先做你的对手,为你开价及成交,这样投资者要买卖牛熊证或窝轮也更为方便,所以2003年便已推出窝轮的庄家制。
由于投资者日后可选择以人民币买卖某股份,但同时也可选择以港元做交易,不过,或许某投资者想以人民币买入股份,但未必及时有对手也愿意以人民币沽出,这样较难成交,要是买卖不容易,那市场便难以活跃起来,但若然有庄家制,当某投资者愿意以人民币买入某股份,庄家愿意做对手沽出手上持货,当有投资者想以人民币沽出某股份时,庄家又会愿意先承接这些沽盘,那市场便能维持更高的流通量,当成交变得更容易,市场自然会更活跃,更多投资者愿意参与。
但庄家变相要不停接货及沽货,除了要承担汇价风险外,买卖股票的交易成本也会变得更多,而交易成本中印花税便占了很大部分,故此豁免庄家就双柜枱证券交易相关印花税,便能有效降低庄家的交易成本,吸引更多企业愿意为旗下股份设立庄家制,而且有了庄家制后,由于能吸引更多内地资金买卖,股价会更有效反映其真正价值,避免了股价长期偏低,又缺乏成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