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将除了太子朱标之外的23个儿子都封为亲王,十几个女儿都封为公主。亲王世袭,不降爵位,亲王的世子将来承袭亲王爵位,其他儿子降一等封为郡王,郡王的世子世袭郡王,其他的儿子全部封为镇国将军,以此类推,最低的第八等是奉国中尉。
亲王一开始年俸禄是5万石粮食,5万石是什么概念?约等于2.5万两白银,相当于当时一个中等城市三分之一左右的年财政收入。后来朱元璋自己也觉得太高了,降到1万石。郡王和公主2000石,最低的爵位每年也有200石粮食。这样一来,宗室人口一旦膨胀,怎么玩的下去?
明仁宗、明宣宗都没有为这事情困扰,到明英宗开始就为给这些亲戚支付工资发愁了。土木堡之变(1449年)后,军费出现问题,明代宗朱祁钰(1449-1457年在位)不得不采取措施筹措经费,包括削减宗室的俸禄,明代宗以国家遭遇变故为由,将郡王的俸禄由2000石减为1000石,后来事变平息,又陆续恢复。
真正开始发不出宗室工资的是
明孝宗朱祐樘
(1487年-1505年在位)时期,明孝宗一上台就为这事愁的睡不着。为此,他采取措施,规定郡王以下最多只能娶5个老婆,他自己带头只娶了一个老婆,就是张皇后。
明武宗朱厚照(1505年-1521年在位)对这些事情烦透了,干脆不怎么搭理,发不出工资也管不了,能拖就拖。到明世宗朱厚熜(1521-1566年在位)的时候,真是头大了,为此,明世宗在去世前,没办法了,不得不颁布《宗藩条例》,将宗室的发展进行法制化限制。
比如:郡王娶老婆可以娶5个,但是要有时间间隔,有其他要求。前面已经有好几个儿子了,就不能再娶第4个、第5个老婆了。此外,对于爵位的承袭也做了规定,比如亲王去世了,没有儿子、弟弟继承亲王,由镇国将军依次递补为亲王的,那这位镇国将军的弟弟不能因为哥哥镇国将军成为亲王了,自己也跟着提一级变成郡王,弟弟还是镇国将军。
但这还不是办法,明世宗朱厚熜时期的宗室,没有任何行政、军事任务和职责,纯属闲散王爷,吃饱了没事干,除了生孩子就是在社会上为非作歹,甚至杀人放火。到明穆宗朱载垕(1566-1572年在位)的时候,宗室负担十分沉重。这时候,礼部仪制司郎中戚元佐于隆庆四年(1570年)给明穆宗上疏说起这事,大概意思说了这么两个方面:
1.宗室开支大的承担不起,应该降。
明太祖的时候,刚刚开国,子孙总人数不多,到朱元璋去世时,有爵位的宗室亲王、郡王等才49人。人数少,俸禄总额也就不会太大。而目前登记在册宗室人口就有28492名。如果按照原来书面规定的定额发放俸禄,根本不可能做到足额发放,宗室人口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全国文官的数量,但文官的俸禄本身很低。一定要采取办法把宗室的开支降下来。
2.实际发放宗室俸禄数额并无定制,可以变。
当年太祖朱元璋时期,各位亲王的俸禄也不一样,比如,实际上,代王、肃王、辽王、庆王、宁王曾经每年只给500石,太祖自己都做不到如期给亲王发放年俸禄1万石。
成祖朱棣登基后,给秦王、鲁王、唐王年俸禄各5000石;辽王、韩王、伊王各2000石;肃王仅700石,庆王也只有750石。所以说,祖制在这个问题上也存在变通执行的情况。
3.宗室世袭爵位太滥,需要改。
亲王的儿子可以世袭亲王,但是亲王去世后没有儿子继承,就不要再从兄弟家选人递补了,这家亲王就自然废除了。郡王的世子可以继承郡王爵位,其他儿子只能有2-3名封为镇国将军,其他爵位的以此类推。最后一等的奉国中尉,他多生的儿子就不能再承袭奉国中尉了,可以一次性给点银子买断工龄,让他们自谋职业。
戚元佐是浙江嘉兴人,他是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二甲第一名进士,俗称“传胪”,我觉得这个人不错,有见解,有胆识,敢向皇帝直言不讳地说出来。但是,这个事情并没有引起明穆宗的重视。明穆宗时期号称众正盈朝,内阁大学士有徐阶、高拱、李春芳、陈以勤、张居正等等,但是也没有人大力支持戚元佐的意见,宗室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革。
到明神宗朱翊钧(1572-1620年在位)时期,问题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万历十五年(1587年),明神宗不得不拿出自己的私房钱赈济河南、山西、山东等地的远支宗室。到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宗室在册人口已达15.7万人。
后来明熹宗朱由校也采取了一些措施限制宗室发展,包括采取俸禄包干制,由魏忠贤负责执行。但是,这时候一来错失了限制宗室发展的良机,宗室基数太庞大了,如果在戚元佐提出意见后即开始大规模限制,就好了;二来明熹宗朱由校22岁就去世了,宗室问题因此继续恶化。
明朝276年,被宗室的俸禄拖累了200余年,并最终被拖的亡国,明思宗朱由检上吊身亡,全家死光;几十万宗室也被农民军和清军屠杀大半,宗室之内没有赢家。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这算不算活人让尿给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