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的著名商战中,粤商在广东地方当局的支持下进入江西。由此,拉开了从天顺年间到万历年间的百年商战,其背后也是地方政府间的博弈。
淮商集团中与明帝国中央政府比较接近的是徽商,如此又形成了明朝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较量。最终,在王守仁的坚持下,弱小的粤商、赣商最终战胜了强大的淮商、徽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这还要从明朝的“盐政”开始。
明初,朱元璋在元末农民大起义的背景下,推翻了元朝的统治。可以说,建国之初是百废待兴。基础建设需要钱、农业种植需要钱、战争创伤需要医治抚平。急的朱元璋恨不得一枚铜板掰成十枚花。其实这些都可以缓缓,唯一不能缓的就是边关。
整个北部边关、西部边关都很危险,虽然元朝被灭掉了,但元顺帝父子并没有被抓住,而是在蒙古建立了“元”政权,史称“北元”。
为了对付北元,朱元璋建立了“九边”陈兵百万,加上原住民、军人、军人家属等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消费群。那么这些人也需要各种生活物资,吃穿用住行都需要解决。对于吃,朱元璋采用了“垦荒”的方式。但是“垦荒”又不能当年种当年就能吃呀,毕竟荒地首先要平整、其次要加肥力,再次要买种耕种。而且,还要一块地方一块地方地种,不能所有当兵的、当兵的家属全去种地呀。
九边之中有四个属于陕西布政司管辖,它们是:延绥、宁夏、固原、甘肃四镇;属于山西布政司管辖的有宣府、大同、太原(三关镇)。另外两个是辽东镇、蓟州镇。
由此,山西、陕西的商人看重了这一地区,开始经营各种生意。在此情况下,“西商”(山西、陕西都有“西”字)商业集团出现了。然而,他们也不是产盐区周边的商人。但没问题呀,一来商人嘛,他们可以去。二来,商人间都有联系,西商可以联系产盐区的商人。就这样,朱元璋准备采取如下战略:“开中制”,商家负责运粮到边关,政府则给盐引,商人拿着盐引到产盐区取食盐,之后到指定地区销售。
引的含义就是凭证,引由工部进行制版(铜质),宦官掌握出入,户部盖章后发给盐运司。由商人运粮到边关各镇,边关验收粮食后,由仓管粮郎中发给勘合证明,拿到盐运司进行比对照磨后发给盐引,商人按照盐引领取食盐进行批验后,按照指定销售地区销售食盐。
其实,历史对朱元璋误解比较深,朱元璋对商人这一群体并无好感,但对待他们也是比较周全的,毕竟都是自己的百姓。在制定者一政策前,朱元璋要求:一定要以自愿为主,政府不能用行政命令强迫商人运粮,而且要考虑商人的付出,同时结合粮食的生产、收购困难、运输困难、往返路程的食宿和旅费以及人工费用等,再给盐引的时候不要让商人吃亏。
朱元璋时期,商人运粮给盐引的政策并不顺利,因为路途遥远、粮食鼠啃鸟啄的损失、实际执行官员的贪腐等原因,商人的利润很少。所以,洪武时期商人并不积极。盐引发放并不多,有的年份一例都没有,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四例。
后来,“九边”地区的粮食如此,其他如战马、茶叶有时也可以发放盐引。商人群体日渐有钱,离九边更近的地区的粮食产量又比较高。所以,像一些南方的盐商便不大老远运粮食了,而是把买粮的钱交给北方的商人,让他们去买粮食,南方盐商则拿盐引。这个可以大幅度地节省时间和成本。
但有一个成本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们,那就是“异地销售”问题。其实,明政府这样做是为了保障对盐业的垄断,获取最大的垄断利润。盐表面上售价低,但因为成本获取低、你得天天吃、顿顿吃,所以,中间的利润很高的。
万历年间的户部尚书李汝华统计当年税收:国家税收400万两,其中盐税占一半。其中,两淮68万两,长芦18万两,山东8万两,两浙15万两,福建2万两,广东2万两,云南3.8万两。如果加上不进入专门储存白银的太仓库的河南12万两,以及川陕等地的盐税的话,全国盐税达240多万两。
明朝如此,清朝也是如此。
综合来说,明朝的盐政政策是:盐的生产由国家垄断、运输由商人负责,售卖则由特许商人专卖,实行异地销售的制度。明政府设立都转运盐使司或盐课提举司等机构,管理各地区的食盐生产与销售。
“异地销售”很好解释,也就是产盐区的盐不能被卖到产盐区,例如天津主要是“海盐”“河盐”,它的盐不能卖给北京、河北,它的销售区可能是重庆;重庆盛产“井盐”,它的盐也不能卖给重庆甚至四川,可能卖给安徽。
江西(赣)市场的食用盐必须是淮盐(江苏安徽产区)。问题出来了,离江西更近的另一个主要产盐区——粤盐产区。广东的盐进入江西成本更低,获利更高。同样,江西的老百姓买盐的成本也会降低。
既然合法售卖不成,那么走私就自然而然了。广东盐自然就会以走私的形式进入江西,江西方面因为有了一定好处,对此也就漠然了。但问题是,这动了淮盐商的奶酪,淮商能干吗?因此,动用官府、私人力量为之阻拦。
徽商、淮商初步胜利
两淮盐商自然不会坐视利益受损。双方在江西的南安、赣州两府进行了“淮粤之战”,竞争长达百余年。
淮商主要是以苏商、徽商为主,特别是徽州盐商为主体出面迎战,并以地缘、血缘、宗族为纽带,联合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组成利益共同体,对粤赣盐商集团发动猛攻。
首先,他们劝说户部尚书、江苏淮安人叶淇改革了“开中制”,将纳粮改为纳银。这一方针使淮商不仅最终战胜了粤商,还战胜了西商。
六年后,淮商集体上书两淮巡盐御史朱炳如,要求回收江西袁州、吉安,以及河东的南阳、陈州等地销售的全部淮盐。朱炳如同意后,便引起了河东巡盐御史的不满,他指责朱炳如误听奸商、纷乱成法。
然而,朱炳如背后有掌管全国盐政的左副都御史鄢懋卿做靠山,所以,河东、粤赣等地方政府的反击没有成功。
同时,淮商善于交际而且出手十分阔绰。在当时,晋商的实力比淮商要大得多,但晋商属于北方商业系统,北方商业系统的人比较简朴,这样,用于交朋友的钱自然没有南方商业系统的淮商充足。交朋友的钱,除了一部分是正当的外,其余最主要的自然是行贿。
淮商在交朋友上素来爽快,例如天启五年(1625年)江礼等人为了让政府强令粤商退出江西吉安的盐业市场,贿赂阉党头目御史崔呈秀4.25万两白银。同时,淮商也打出“维持祖制、法律尊严”的旗号阻击粤商、赣商。
粤商最终胜利
所以,南赣巡抚、广东屯盐佥事等地方政府官员便屡屡上奏户部,要求为了百姓的利益,允许广东盐进入江西,户部表示支持粤赣集团。
这其中,广东巡抚、南赣巡抚王守仁等提出:走私不能堵只能疏,越是堵越容易发生社会动荡。这一观点最终获得皇帝的认可。在万历年间,粤赣集团获胜,江西南部的南安、赣州、吉安等市场被粤商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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